
1969 年 6 月 28 日,在美國紐約的一間同志酒吧,爆發一起警民衝突 —— 石牆暴動(Stonewall Riots) ,性少數族群起身反抗警察,釋放那長期被壓抑、隱藏的憤怒。這起事件越演越烈,同志運動也因此更為蓬勃發展, 也才有了 50 多年後現在的同志社會樣貌。
辛苦的一週上班日結束,星期五晚上大家無非想找個地方喝酒、聊天、跳舞紓壓一下,現在台灣 Gay Bar 到處都是,不會有人覺得奇怪。但在1960年代的美國,光是「Gay 」這個字就足以讓人陷入麻煩,更遑論一群同性戀一起喝酒跳舞。
今天讓我們把時間軸拉回到 20 世紀中期,從當時的時代背景出發,再到石牆酒吧的空間與組成,來了解在石牆暴動這場暴風雨來臨之前,到底哪些因素引發了這起事件。
冷戰下的性與政治:薰衣草恐慌

Kay Tobin /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冷戰時期的 1950 年代麥卡錫主義盛行,參議員麥卡錫大肆渲染共產主義對美國的滲透,造成一波「紅色恐慌」(Red Scare),他也指控出 205 位美國政府官員為共產黨員,並展開一系列的獵巫行動,而其中一個用以剷除異己的手段,則是指控他人為同性戀,一來是以前都認為同性戀就是反常、變態、精神有狀況;二來是說,同性戀容易被敵人以出櫃作為勒索手段威脅,以換取國家機密。而這樣的現象又被稱為薰衣草恐慌(Lavender Scare)
1953 年艾森豪總統更簽署 10450 行政命令,對政府部門人員進行基本背景調查,以調查人員有無「國安疑慮」,實則是剷除 LGBTQ 官員,因此當時許多政府官員因此失業,甚至留下紀錄,難以找到工作。
當時的陽剛基本上與愛國/反共畫上等號,因而不夠陽剛、不符合社會期待的人容易被歸類為不愛國的人,被貼上共產主義標籤。
制度性壓迫的日常實踐

Bettmann Archive/Getty Images
戰後美國除了在政治、職場上對同性戀進行審查外,在日常生活規範上,對同性戀也有諸多不合理要求。像是不成文的性別服裝規定(俗稱的 three-article rule),要求大眾出門在外要穿符合自己生理性別的至少三件服飾、不得變裝,否則就會被以「擾亂治安」或「猥褻行為」等罪名逮捕。
此外,男生也不能跟男生跳舞,否則會被視為「猥褻」、「不道德行為」,所以當時的同志酒吧大多是不能跳舞的。
加州也有「在公廁逗留太久」會被拘捕的法律,用來打擊同志族群 Cruising (遊蕩在外尋找性伴侶),這樣以「可疑行為」逮捕的理由,對許多無家可歸者、性少數者造成很大的威脅。
格林威治村:反主流文化的避風港

Poet Allen Ginsberg
接著我們來聊聊「地區」,石牆酒吧(Stonewall Inn)的所在地位於紐約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一個歷史上出了名的同志聚集地。
格林威治村過往是個鄉村型社區,房屋老舊、租金便宜,也遠離都市的主流文化壓力,因此吸引了許多藝術創作者、音樂家進駐,後來也成了波西米亞主義者的聚集地,他們崇尚自由、不被傳統社會風俗綁架,讓這邊成了反主流文化的一片天地。
在這個是沒有種族、性別、性向、階級等藩籬的地區,自然吸引了當時不被社會包容的LGBTQ族群。這裡的氛圍寬容、自由,同志們可以在這裡尋找社群、社交與戀愛。
石牆酒吧 Stonewall Inn:由黑手黨撐起的保護傘?

New York Times
接著就來聊聊石牆暴動的主角 Stonewall Inn 是個怎麼樣的地方:它其實以前是一間異性戀酒吧兼餐廳,在一次火災之後被燒毀,由黑手黨幫派 Genovese Crime Family (當時控制格林威治村許多 GAY BAR 的幫派)的 Fat Tony 買下,他連名字都懶得改,在1967/3/18 重新開了一間同志酒吧,營業模式為「Bottle Bar」。
在當時酒吧如果要賣酒就要登記 SLA(State Liquor Authority)的執照,不過當時SLA 的立場認為,同志聚集區容易發生猥褻行為、犯罪,將之定義為不正當場所,因此只要他們查到酒吧客群多為同性戀,就會以「違反公共道德」為由拒發或吊銷酒牌。
所以 Tony 老早就定調這裡是私人 Bottle Bar,客人進來都要登記名簿、要自己帶酒進來、不能賣酒。但實際上是掛羊頭賣狗肉,大家都用假名登記,裏頭也照常賣酒,賣的還是套水的天價爛酒。
但讓 Stonewall Inn 跟其他 Gay Bar 突出的地方,是它是極少數、甚至當時唯一可以跳舞的 Gay Bar。前面說過,那個年代不允許男生一起跳舞,所以大部分酒吧都不開放跳舞,但是在 Stonewall Inn 裡面卻可以大跳舞、大喝酒,想當然,對許多同志來說根本是天堂。
不過你有沒有聽出其中的矛盾大對決,明明不能賣酒、男生不能一起跳舞才對,Stonewall Inn為甚麼這麼無法無天?
別忘了前面提到這間酒吧是由黑手黨經營的,即便當時每個月地方警察都會到各大酒吧去突襲(Raid),看裡面有沒有人在吸毒、賣酒、做不該做的事。不過 Stonewall 總會花大把鈔票賄絡警察,讓他們可以在盤查前事先做好準備。據大衛卡特在 "Stonewall: The Riots That Sparked the Gay Revolution" 書中所說,酒吧甚至每次遇到突襲,都會抓幾個同性戀或員工出來當替罪羔羊,讓他們被逮捕給警察交差,不過聽說 Stonewall 自己甚至有御用的 Family Lawyer,會把那些人保出來,所以酒吧的員工進警局就像進自家後花園一樣。
空間與組成
從室內格局來看,可分成兩大區塊:前室(Front Room)及後室(Back Room)。前室空間寬敞、明亮,放的歌也大多是主流音樂;而後室則狹窄、晦暗,放的歌多為黑人靈魂樂。所以當時的人會戲稱前室為 white room,後室則叫 Black room 或 Puerto Rica./l.n room。前室寬敞適合社交,較多人會在那邊喝酒、聊天、認識人,後室則是比較多愛跳舞的人會待的地方。
顧客的組成也很多元,有做生意的深櫃、逃家的年輕人、性工作者、Street Queens,和不少未成年者偷溜進場。雖然女同志比例較少,但也有少數女同志出現在場內。

在這邊作者也特別提及 Queen 這個字,我們現在講到 Stonewall,會看到一些敘述寫說 “There were lots of queens”,很多人可能會以為是 Drag Queen,但其實當時 drag queen 不多,反倒是很多所謂的 “Flame queen”,可能就是我們現在講的比較大姊、陰柔型的男同志,在 1960 左右都會用 queen 這個字來形容,到了1970 之後這個字就比較少見。
即便這個空間給了同志交流、放鬆的空間,但實際上環境非常糟糕,既沒有乾淨的飲用水、衛生堪憂、酒賣得巨貴還套一堆水之外,也沒有適當的逃生出口(明明都火災過了),甚至黑手黨還會針對有錢的深櫃顧客下手,敲詐它一大筆封口費,不然就幫他跟家人朋友出櫃。
石牆酒吧與其說是性少數族群的烏托邦,不如說是夾縫中求生存、逃離現實的微型天堂,這也解釋了為何後來有石牆暴動的產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