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爾蒙的管理失敗,最終導致政治的失敗 。」(轉載自香港《亞洲週刊》)
我曾在《亞洲週刊》看到這句話,精準地評論近一兩年台灣社會發生的新聞及社會現象。這波性騷擾、性侵犯事件,由政治圈延燒演藝圈,然後,演藝圈黃子佼性侵犯事件迄今還延燒不停,不知往後還要延燒到哪個圈?其實每個領域內部甚至每個人的內在,都存在「暗區」,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有信仰的人會深信聖靈也知道,願意心靈誠實地面對「暗區」,這當然需要道德的勇氣和信仰的力量。
然而,就算是有信仰的人,經得起「靈魂拷問」的人,其實也不多;大多數的人,都想搏個僥倖。尤其公衆人物,絶大多數選擇在出事之後,才和自己的元配召開個記者會,假意懺悔道歉一番,等到風頭一過,也彷彿船過水無痕。
這使我想到美國社會#MeToo(#我也是)運動。#Me too是怎麼一回事?其實#MeToo(#我也是)是一个社會運動,旨在揭發和抗議性騷擾和性侵犯的普遍存在,並爲受害者提供支持和聲援。據說早在2006年美國社會運動者Tarana Burke就已創立,但直到2017年10月好萊塢女星Alyssa Milano在社交媒體發佈一條推文才得到廣泛関注和傳佈。
#MeToo的宗旨在鼓勵受害者分享自己的經歷,以打破沉默文化,使更多人了解美國社會性騷擾和性侵犯的嚴重性。通過社交媒体平台使用標籤#MeToo,由受害者分享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向社會傳達她(他)們並不孤立、不應感到羞耻,有權站出來揭發。
#MeToo引發了全球範圍的討論,並導致許多知名人士的劣行曝光和被指控,包括好莱塢制片人、政治家、商界人士等等。促使美國社會正視和反思性騷擾和性侵犯的罪行,鼓動社會改變社交文化,共創一個更加尊重女性和安全的環境。
不知台灣這一波性騷擾性侵犯風波,會對台灣社會的風氣產生什麼改變?會更加尊重女性嗎?這些「人設」已經崩壤的政商領袖、名流巨星、公衆人物, 會得到什麼教訓嗎?依現在的「性平教育」內容、台灣畏崽的民性、充滿扭曲和偏頗的媒體,我們的社會會更加尊重女性的「身體權」嗎?在凡事都喜愛「政治性操作」而不願自省的台灣,我不覺得可以樂觀看待。
當整個社會更加重視公衆人物的「人格操守」時,才具備「威懾的力量」;當性騷擾性侵犯會為當事人帶來「致命的代價」時,台灣版的#MeToo運動,才是有意義的。如其不然,就衹不過是一頁翻過一頁、沒完沒了、永遠令人作嘔的社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