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有人在反應,憑什麼說他的標點符號有問題?我一直認為標點是寫作者的心情展現,真的不是其他人可以指點的。
讀書時,基本文化教材第一課是有朋自遠方來,過五十歲以後,我的唸法是,有!朋自遠方來。因為有錢了,朋自遠方來,才能不亦悅乎。文言文的好處就是隨閱讀者的心態來斷句。而怎麼斷才是對的?沒有對錯,只有解讀的不同。道德經該怎麼唸,應該是目前爭論最大的,光道可道非常道,聽過又覺得有道理的,就五種以上。
從國中到大學,編校刋時,絕對不更改投稿者的任何一點文字或標點。連明顯的錯字,我都要去問作者他真的是要這樣寫嗎?因為有時候我也會故意用錯字,來造成別人的想像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