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議案編號:203110136230000)於114年6月27日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通過,標誌著台灣資本市場在投資者保護與市場監管上的重要進展。該草案由行政院及多位立委提案,旨在強化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的權益保障,並回應司法實務與市場需求的變遷。以下從政策背景、修法重點、各黨團立場及長遠意義四個面向,深入分析其價值與挑戰。
政策背景:市場亂象與司法解釋
近年來,台灣資本市場屢爆發公司高層背信、操縱市場及內線交易等醜聞,侵蝕投資者信心。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數據,113年證券交易法違規案件達87件,涉及金額逾50億元,顯示監管漏洞亟待補強。同時,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大字第840號裁定,限縮《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解任訴訟適用範圍,排除已卸任董事,引發保護機構執法困境。行政院於114年3月20日通過修法草案,並於3月21日由立委提案,呼應市場與司法需求,成為修法契機。
修法重點:擴權與規範並重
本次修法核心包括:- 擴大解任訴訟範圍:第10條之1增列已卸任董事、監察人為解任訴訟對象,突破最高法院裁定限制,強化保護機構對不法董事的追責能力。
- 財源保障:第20條擴大保護基金經費來源,納入歷年孳息賸餘,支應保護機構業務發展。
- 司法程序:第40條之1與第41條規範代表訴訟與解任訴訟程序,確保法律適用一致性。
- 附帶決議:要求保護中心研議將洗錢與貪污納入解任事由,進一步完善監管。
修法展現對投資者權益的全面保護與市場秩序的重建。
各黨團立場分析
民進黨團:強化保護與司法配合
民進黨團(提案人如鍾佳濱、李坤城)支持擴大解任訴訟範圍,鍾佳濱等20人提案強調已卸任董事納管,呼應司法實務需求。審查中,他們與行政院協調,通過第10條之1修正,顯示對保護機構權限提升的肯定。中央社報導指出,民進黨團關注市場穩定,建議財源保障與執法配套並進。
國民黨團:市場秩序與責任追究
國民黨團(提案人如沈發惠、王鴻薇、賴士葆)主張強化市場監管,沈發惠等18人提案支持解任訴訟擴權,賴士葆等32人提案雖未明定違規項次,卻推動明確性原則討論。審查結果尊重司法院意見,未採納賴氏提案,但國民黨團仍積極支持附帶決議,呼籲納入洗錢等不法。聯合新聞網報導稱,國民黨團視此為維護投資者信心之關鍵。
民眾黨團:創新機制與透明化
民眾黨團(提案人如林楚茵)支持修法,強調保護機構財源擴充與解任訴訟程序透明化。林楚茵等17人提案聚焦第20條財源保障,審查中他們支持行政院版本,同時建議未來納入洗錢防制。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民眾黨團關注中小投資者權益,推動市場公平性。
行政機關:專業與穩健並進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修法完備代表訴訟與解任訴訟制度,擴大財源有助保護機構運作。司法院書面意見尊重裁定精神,建議解任訴訟範圍調整需審慎。行政院強調修法與市場需求契合,展現穩健推進態度。
長遠意義:資本市場的公信重建
修法通過後,保護機構對已卸任董事的追責能力提升,將遏制市場操縱與背信行為。根據金管會計畫,114年7月1日修法施行後,保護中心將調整訴訟策略,預計提升投資者信心。財源擴充確保長期運作,附帶決議研議洗錢與貪污納管,進一步強化監管。
挑戰在於執法一致性,司法解釋與修法銜接需時間磨合。國際經驗(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顯示,強制董事問責需配套調查資源,台灣或需增強保護中心能力。
結論:守護投資者與市場未來的基石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修法為資本市場公信力注入新動力。民進黨、國民黨與民眾黨團的共識展現跨黨派合作。建議保護中心加速財源運用與洗錢防制研究,並加強與司法協調,打造公平、透明的投資環境。此舉不僅保障投資者,更是台灣經濟發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