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了多年的護照,突然出現了!
作廢,沒用了。
那年要出國前數天,遍尋不著。
一直習慣把它放在固定地方,可卻消失了,所有家中可找的地方,翻了一個上天下地都沒找到。眼見登機時間快到,不得已只好去請新本。
忍痛用雙倍有餘的2200大洋辦速件。
以為這樣可以趕在出發前一天取件!
拿到取件條,幸好看一眼......
是出發當天才可以取件、是出發當天才可以取件、是出發當天才可以取件!
比表訂的速件時間還要多一天!
原本要下電扶梯的腳,180度迴轉去服務台詢問。
一位高大貴的女士(後來得知是主任大官人)以優雅的姿態出現在櫃台後,用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對我柔聲說:
喔,照規定蛤,你是遺失補發,要多一天喔!
怎樣就是。
她還「暗示」的指咱一明路說,是有人在日本生重病嗎?
咱懂!本想順回,咱阿姑病急啊,...等咱去......
不想,她又嘴角一抹笑,說,拿個証明,就可以提早取件。
只好忐忑的離開,不安穩的睡了幾天。

取件那天(班機那天)一早八點不到,拉著行李箱猛衝領事局抽了no.3號碼牌
。
08:30開紅龍,一群人根本喪屍速度衝上電扶梯。
很快就取到護照。
又是猛衝下樓,算好的網約烏伯司機準時在大門等我,上車往桃機。
司機給力,油門沒短,終於趕在關櫃前寄上行李。
(已經線上報到)
入海關閘門前,才感到後怕,腿差點軟掉,搞得自動通關相機一直照我失敗,讓後頭監控的小姊姊走近來動手端正我的姿勢拍照,一直要我看鏡頭、看上面的鏡頭啊,她應該難得見到一位這麼天兵的旅客。
終於今天真相大白,突然想拿證件,竟然看它綠本本和我的一干畢業證書、教師證,退伍令等證件放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