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之惡-性-(六)在台灣發生的生殖意念偏態發展事件(結)騙色神棍滿街跑
以上三例,是在台灣較具代表性的生殖意念偏態發展的靈性失控事件,剩下的,事件規模都沒那麼大,且多是神棍騙財騙色的事件。
神棍者,辭源為棍騙。
此一詞源於粵語。梁啟超主辦、專門攻擊當時清政府貪官污吏的《新小說》雜誌上的小說《九命奇冤》中可以看到此詞。此詞一直流行於粵語地區。由於民國時代的中國政治環境混亂,當時廣州的三合會、上海青幫等與公安或租界警察有所牽連,協助區分地區管理低下階層。
公安與租界警察因不能夠接受嚴重的罪行,所以幫會亦訂立戒條,不許成員謀財害命、姦淫婦女、拐帶孩子、破壞家庭或爭田奪產等行為。
有人力的大社團、幫會多數轉而經營淫業與賭業,而與公安及三合會都有關係的江湖文幫則組織成江相派,實行軟性詐騙──棍騙。
當時的棍騙種類有:
◆撞棍:指以招搖撞騙方式行動,無固定行騙地點的騙子。引申為無端招惹災禍。
◆應棍:指所用的行騙方法(棍法)非常到位,一招即應,受害者十分接受,心甘情願奉獻金錢。後引申為「一矢中的」等類似意思。
◆光棍:本指加入洪門幫派的新人,根據《洪門志》所述,「光」是明的意思,「棍」拆字為十八昆,即十八省昆弟。
原指洪門兄弟,勿忘大明江山。
後來借用為沒有表面修飾的棍騙之徒,常人一望便知是騙子。
而後因「光」可指「光禿」、「清光」之意,而棍則以其形似,而被借喻為男性生殖器官,用來指稱沒有家產的男性愛情騙子。
到了現代,時代進步了,棍騙也出現新型態:
★政棍:指政治人物以難於實行、不切實際的空話,或是增加社會福利及好處等主張,藉由操縱民粹主義來換取選票,增加選民支持。
又或者是以嘩眾取寵的說話方式,高調支持或反對政府施政,爭取狂熱分子及愚民的選票,政棍是比政客更加負面的形容詞。
★訟棍:是對訟師、大律師的蔑稱,特指熟悉法律、從事法律工作者,作為涉案人的代表律師,利用法律上的灰色地帶,找尋證據的疑點、警方的偵緝程序錯誤或法庭的程序錯誤等瑕疵,幫助涉案人脫罪,從而得到大筆報酬。
★神棍:多是以宗教或民間信仰為主,自命先知、活佛,或者擁有天命、神通或超凡能力,或以神職人員名義,去詐騙信徒,謀取自己利益的騙子。
有些神棍更會藉此進行犯罪行為,如霸凌、性侵、洗錢、詐財、迫使他人自殺攻擊,甚至是謀殺、暴動等。
神棍往往是一些新創教派的領袖,他們也會以古老的宗教如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等當作掩護,但其實教義經過大幅度的篡改,他們也通常以高姿勢宣傳,廣收信徒來散播其能力與思想,使大眾信仰與供奉,進而達到宣傳己意的目的。
有些神棍甚至與有政治目的之本國或外國力量勾結,從事諜報等活動。
由於現代人相信科學驗證方法,卻對佛教(或自稱道術高人)的神通、各宗教經史所紀錄的顯靈神跡或特異功能的存在不予否定。
所以有一些騙徒進而利用上述名稱,進行犯罪活動。而正統宗教認為他們是破壞傳統道德教義的附佛外道、異端或左道。
以上多是維基百科上的描述。
而其對於神棍危害上的描述遠大於其他幾棍的規模。
這也難怪,去看其詞條附上的神棍範例連結,都是震驚國際的大規模事件。
例如我們前述提到的麻原彰晃、吉姆.瓊斯、大衛.考雷什皆在其中。
相較之下,台灣神棍的事件規模不算大,前述三個代表案例已算較具規模了,剩下的,散見於平日的新聞中。
例如:
例一:「妳體內有嬰靈要內射三次才能消災」 神棍騙財騙色遭判刑(鏡周刊2024-10-07)
住在高雄市的陳姓男子,於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帶著幫他按摩認識的C女,到台南市南鯤身五府千歲廟拜拜,他突然起乩,聲稱李府王爺附身,並假借神諭,聲稱C女曾墮胎,嬰靈一直在她體內,會造成她運勢衰敗,還會有不測之凶。
他利用C女敬畏神明且擔心遭厄運的心態,先是騙了三萬元購買金牌,之後食髓知味,又將C女帶到其高雄住處,再度以李府王爺的神諭,指示C女脫光衣服,並聲稱要以男性精液塗抹其屁股外圍及私處,並在8小時裡,讓他內射三次,才能消災解厄,C女在恐懼之下,被性侵得逞。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一審法官依妨害性自主與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陳男徒刑四年兩個月和易科刑三個月。
陳男不服上訴二審,堅稱並未性侵,與C女係在兩情相悅之下發生性行為,且買金牌的三萬元已經歸還,但高雄高分院法官不採信其辯詞,駁回上訴,詐欺取財罪部分定讞,性侵案可上訴三審。
臺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的回應媒體新聞則明示陳姓男子作案時更多的話術細節:
陳○○(自稱陳○印)從民國九二年開始,在臺南市北區某處開設「混○○○宮」,以宮主自居,涉嫌向女信徒誆稱:
「冤親債主來討債」、
「家中氣場不好」、
「身體長腫瘤,必需與他男女交合共修,否則性命不保,且子女及父母也會因而身體不好」、
「有神佛附身,藉由男女發生性行為,可將氣場打入體內,將身上之濁氣排除」、
「命中註定要結兩次婚,可藉由與他發生性行為破除此命格,婚姻及家庭才得以保存」等語,
致女信徒心生畏懼,害怕發生上述情況,而疑似遭陳○○多次性侵得逞。
陳○○同時藉祭祀、消災法會詐取香油錢;還以建廟、購買神物為名,詐欺逾百萬元。此外,掮客將假玉器售予信徒高價取得財務利益。
文末,檢方認為疑似尚有多位被害人遭性侵或詐財,呼籲其他可能受害者出面指證。
例二:神棍騙罹癌「行動淫車」性侵多名女學生500次 馬上風才停手判賠120萬(三立新聞網2023-11-28)
67歲洪姓神棍對3名被害女子猥褻、性侵至少5百次,甚至將被害人帶往自行改裝具有沖洗功能的「行動算命車」,要求被害人在車上洗淨身體湮滅證據。
洪姓神棍有《中國道教玄門道法協會》證書,同時也是《中華民國星相學會》的榮譽會員,平時就開著一台海力士改裝的「行動算命車」,掛上鐵口直斷紅布條,四處在新北市三蘆、大桃園地區替女性看婚嫁、改名的奇門遁甲。
除了能在車上算命外,更可以直接在車上盥洗身體,洪姓神棍透過洗腦話術把女性騙上車「祭改」,再視女性抗拒程度性侵、猥褻。多名女性指稱,洪在車上要求女子裸體,宣稱要用硃砂筆作法畫符後將女子指侵得逞。
檢方追查發現,洪嫌二O一六年八月間對大二的A女宣稱「體內卡陰,若不治療,會有子宮肌瘤,未來沒有好姻緣,將死於非命、家中祖先不得安寧」等語,從二O一六年起,在「行動算命車」上,以每週兩次的頻率對A女性侵。
A女以為宗教儀式有效,介紹當時就讀高二的學妹B女給洪姓神棍,洪姓神棍又對B女稱,「不接受宗教儀式會變很慘,會得子宮頸癌、乳癌,十九歲就會死掉、父母離異」,對B女性侵得逞。
直到二O二O年三月六日,洪姓神棍性侵B女時,突然「馬上風」昏迷,當時也在旁觀的A女沒有報案,而是通知洪姓神棍的同居女友到場作法,隨後才將人送往桃園醫院治療,但仍堅稱是被鬼附身,不過醫師診斷後打臉稱是中風,全案就此曝光。
新北市警局婦幼隊介入偵辦後,二O二一年七月間循線前往洪嫌位於蘆竹住處將他逮捕移送法辦。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更痛批洪嫌,利用年輕女性因身體、家中及感情狀態不佳逞性慾,且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洪男主張B女可自行選擇要不要進行宗教治療或前往醫院治療,並無以詐術或強暴脅迫,且B女直到二O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才提告,已過時效。
法院考量,B女受害時仍未成年,因不願造成父母擔憂而未告知父母,法定代理人並不知悉,因此自無從算消滅時效,這部分不可採。
B女同時也指稱,洪姓神棍會透過學姊讓她有心理壓力,認為不做法家人就會出事,以宗教之名行侵害之實。最後判賠一百二十萬元。可上訴。
北院日前則判決他四年徒刑。
例三:惡神棍騙色稱救贖 中檢起訴58罪求重刑(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2025-3-13)
台中市六十五歲的劉姓男子接手其母的「佛堂」後,誆稱其母已升天成佛,誘騙五名女信眾與其發生性關係才能扭轉個人因果得救贖,台中地檢署今(13)日依強制性交罪嫌共58罪起訴劉男,並向法院請求從重刑。
劉男的母親經營「西方如來寺」,民國九八年由劉男接手,他以老師自居,並向信徒誆稱其母已過世升天成佛,名號為「無量金菩薩」現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可替佛堂信徒求財及消災解厄,要求信徒依其指示行事方能扭轉個人因果,不從者將惹來厄運,輕則破財、感情不順,重則家破人亡。
劉男自九八年起到一一三年十一月間,先後利用五名女信眾或因身體、感情、婚姻、工作等問題陷入困境之際,誆稱與其發生性行為才有辦法改變個人因果,在台中市不特定汽車旅館、佛堂等處,性侵五名女信徒至少五十八次,有人被性侵七次、十次,還有一人多達二十一次,劉男還對被害人稱「以自身幫忙你、救贖你」。
檢方於去年十一月間拘提劉男到案,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經法院裁定延長羈押迄今。
例四:算命師詐財騙色 母女受害9年(中央社記者管瑞平2011-12-26)
苗栗竹南一名陳姓算命師,假藉因果報應誘騙母女三人,多次性侵並詐財長達九年,母女如有不從還會遭毆打,三人因無法忍受報警求助,檢方今天將這名惡狼算命師起訴。
現年五十二歲的陳姓男子在竹南鎮開設算命館,以替人算命、作法事為業,檢警查出他自民國九一年起以消災解厄、因果報應之說,向被害母女要求以性愛方式拜歡喜佛,母女三人九年來遭性侵次數高達數百次。
警方調查,被害婦人因婚姻不順遂,帶著兩名女兒離家生活,因而結識陳男,九一年間,婦人飼養的一隻老母狗生下多隻小狗,陳男藉機佯稱是因未好好祭拜而激怒歡喜佛而產生「異象」,可由他為替身,進行性愛祭拜,以免婦人和女兒將來遭遇不幸。
此後,陳男假借祭拜儀式,以每週一次頻率性侵婦人,九三年起,見婦人兩名女兒已發育,也開始染指伸狼爪,如對方性愛過程態度敷衍,還會怒斥「拜不好歡喜佛,只是拖延惡報」並要求參加課程,學習如何達到高潮;兩名女兒因自幼被灌輸信奉歡喜佛及因果輪迴觀念,也只好配合,讓陳男逞獸慾。
檢警查出,陳姓男子對母女三人詐財騙色,花招藉口光怪陸離,曾要求她們種木瓜樹、取公狗精液祭拜,並謊稱作性交法事,須拍裸照燒給神明,事後還巧立名目,向母女收取費用,使被害婦人誤欠新台幣一百六十七萬元債務。
檢方表示,母女3人因常遭陳男辱罵、毆打,因而報警求助,檢警在陳男算命館中搜出多盒情趣用品、色情光碟等。苗栗地檢署今天以妨害性自主、詐欺等罪嫌將他起訴。
例五:彰化神棍自稱會通靈 藉口幫解決鄰居老公外遇性侵母女(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台北報導2025-5-20)
彰化一名開設國術館的林姓男子,對外自稱具有通靈、畫符咒等特異功能,在發現鄰居母女因父親有外遇後,竟藉機誆騙對方家中遭人下符,自己是會施用符咒的「喪魔仔」,要求母女配合他施法,藉此對鄰居母女性侵、猥褻,直到母女察覺有異才報警。
現年六十七歲的林男在彰化市開設國術館,他對外自稱有通靈、畫符咒等特異功能,而他與鄰居阿霞(化名)認識超過三十年,阿霞有一名中度智能障礙的女兒小珊(化名),後來阿霞因為先生外遇,所以找上林男,希望林男透過做法的方式解決。
林男便打蛇隨棍上,謊稱阿霞的老公引鬼入厝,造成住家陰氣太重,還說阿霞住家的飲水機、床鋪都被下符咒,更藉口說阿霞的鄰居太多,講話不方便,因此將阿霞、小珊帶到他位在彰化市的住處,然後再謊稱自己擁有高強異能,會使用符咒,說他是法術高明的「喪魔仔」,要求兩阿霞母女與他配合施法。
林男接著便將阿霞母女分別支開,然後對母女兩人分別猥褻,甚至還把小珊帶到摩鐵,並出言恫嚇:「要乖乖的,不然就拿OO插妳的下體,讓妳嫁不出去」、「我的符咒很厲害」,性侵小珊得逞,母女倆事後察覺林男怪異,於是報警處理,林男遭逮後也被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對母女倆只有按摩、按壓而已,並未撫摸母女倆的敏感地帶,也未性侵。
但法院根據母女兩人的供詞,認定林男確實猥褻、性侵得逞。
一審法院將林男判刑五年六個月,但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九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五月二十日駁回上訴定讞。
就列舉到這裡了。
雖然還有不少。
相較於國際的大規模神棍事件,台灣發生的多屬於個人規模的作奸犯科。
而記錄上規模較大的事件,多是偏向斂財詐騙與勞動力剝削之類的(相較侵犯與人身安全的非自願性,財貨交易與勞動雇傭容易解釋為自願交易或服務,風險較小),不過都存在不少爭議,許多因取證困難或害怕宗教權威的報應,故甚少有明確審判定讞,所以不予列舉。
而在查找資料的過程中,有看到校園基督教團契榮譽領袖性騷擾事件。
這其中,吾看到了挺特別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