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論與自由意志是東西方兩大宗教各自重要的信仰觀,非常非常不同,青少時期對於命定論難以苟同,原生家庭對青少時期的影響深刻入骨,面對命定論心裡就有多沉重難以忍受,這是可以理解的,能擁有自主權與自由是青少時期迫切的渴望。
一位傳導人朋友分享我,關於她的靈魂藍圖在出生前就被上帝預備的故事,我以為成為傳導人是她自由意識下選擇的人生,當時她已經能夠決定自己的未來職業,基於對信仰的渴求而選擇傳道人,在這件特殊體驗發生之前,所有人包含她都是這樣以為的,卻是上帝將視角拉到更高的層次,才讓她看見這份靈魂藍圖的計畫。
如果命定論、靈魂藍圖是確有其事,人究竟能擁有自由嗎?選擇的自由只是相對的自由,因為侷限於選項之中,而外在的環境條件,也無法讓人真正擁有完全的自主權,我不喜歡工作啊!
真正的自由與自主權不在於外在,在於內在,外在發生的境遇,內在如何詮釋是人可以完全自主決定的,甚至不用跟任何人告知交代與負責,這些是完全屬於自己的秘密,猶如在一張白紙寫上第一個字,到寫下最後一個字,都是自己可以決定的,比有侷限的選擇更自由。
守住自己的思想意識不任由外境牽著走,清醒地活著拿回自己的自主權,重新詮釋過去的錯誤認知,清醒只存在當下,要去的地方不是彼岸,是回到內心有意識地活著。
另外,幸福不是從成就外在條件而來,是外在境遇奪不走的內在能力,幸福的能力並非天生必須培養,幸福是也要能感知到幸福。
這些都是從內而來,並非從外而得,命定論只能決定外在境遇,無法撼動人的內在如何詮釋,那是人一生最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