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房屋租金的價格上限管制,一值都是經濟學教科書的經典案例,管制之後又一連串的引發更多的管制,長期來看,反而達不到目標...
不過台灣的375減租,這個價格上限管制,倒是一個成功的案例 !!
配套措施如下
1. 訂定6年一期的租約,遇有荒年時,得再減租
2. 以1947、1948年的產值,約定37.5%租金
3. 地主不出租時,佃農擁有優先承購權
4. 設立調解委員會,減低交易成本
結論.1 : 建築技術已經進步很多年了,蓋房子提高供給量,已經不是甚麼短期大門檻限制;至於如何在台北市、新北市取得大量土地 ? 除非你眼睛真的瞎掉,雙北再提供1億人的居住空間,根本不是問題 !
結論.2 : 真的要比照375減租的做法,政府要介入的房屋市場就不該是短期租賃,
例如介入的方式為 : 租賃契約訂定最短期間為10年以上、遇有天災需再減租、租金以2025年為基準、房東不出租時,租客擁有優先承購權、設立調解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