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把房產(甚至是境外不動產)「賣」給子女或父母,就能規避贈與稅。
事實上,從國稅局的角度來看:二親等間的買賣,原則上會直接被視為贈與,除非你能提出完整的「真買賣」證明。
什麼叫「真買賣」?
要同時做到:
• 有簽訂買賣契約• 有實際的金流往來(子女支付金流不能繞一圈又回到自己身上)
• 有買受人資金來源的證明
缺一不可,否則就會被認定為「假買賣、真贈與」,依法課徵贈與稅。
境外不動產也逃不掉!
新聞提到,國稅局透過與租稅協定國家的資訊交換,發現納稅人把境外房產移轉給二親等親屬,卻沒繳稅,最後仍被追稅。
LY 調查:
近 10 年來,像 日本、紐西蘭、德國、丹麥 等國家,其實都很樂於主動提供台灣稅局相關資訊。
所以,雖然台灣不像其他國家有加入OECD或簽定很多租稅協定,但有時候境外財產移轉仍可能被稅局掌握。
案例提醒
某民眾將境外房產移轉給女兒,雖然提出了買賣契約和鑑價報告,但因無法舉證女兒有實際付款紀錄,最終仍被視為贈與。
結果:補稅 153.5 萬元(搞不好還有沒有罰款)
LY觀察與建議
1. 二親等買賣 ≈ 贈與:除非能舉證是真交易,不然就會被課贈與稅。
2. 境外財產也管得到:國稅局與國外合作,資訊交換機制愈來愈完整。
3. 全世界財產都要注意:台灣遺產與贈與稅法管的是「國人全世界財產」。
4. 文件一定要準備齊全:契約、金流、資金來源,缺一不可。
建議:
• 有資產移轉或傳承的規劃,務必事前找專業顧問確認,別以為「寫成買賣」就安全。
• 若有境外房地產,更要小心相關台灣稅務風險,提前規劃才不會事後補稅加罰,甚至影響下一代資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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