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就有粉絲拱秋哥去選長榮的董事,其實,人要有自知之明啦,秋哥不過是個花比較多時間研究長榮的死老百姓而已,論學經歷及專業知識,真的遠遠搆不上邊。再者,長榮目前六席董事是用選的,估計起碼也要2.5%的股權才選得上,上次募集1%股權提案季配息就喘得要死還沒成功了,2.5%簡直難如登天。最重要的是,長榮這種已經在全球航商中數一數二的績效,秋哥還能嘴什麼?大家都知道秋哥是最挺長榮公司派的,因為這種經營績效和獲利能力,再嘴什麼的話,真的會被天打雷劈。
不過,如果真的有什麼可以嘴的,大概就是股東權益了。說真的,張董30幾萬張,他都沒在訐譙股價太低了,我們才幾張,是在嘴什麼?但是,長榮的本益比和本淨比差萬海一大截,從這個方面,做為股東,實在有可以嘴的地方。所以,如果秋哥要去選董事,我會提出兩個政見:
一、要求公司改成半年配,同時承諾每半年配息不低於五元。
二、在公司本淨比低於1的情形下,不定時收購庫藏股,做為員工紅利。
第一個政見秋哥講過很多次了,下面有些統計資料,大家參考一下。
在配息前300名中,季配的共有八家,其中最低的是富林KY,配息只有5.2元,半年配的有27家,最低的是鈺齊KY,配息只有5元。也就是說,在配息前267名的上市公司中,有35家採取半年配或季配,比例大約是13.1%。
我們把範圍縮小到配息10元以上的公司,一共有99家,其中14家採取半年配,4家採取季配,比例大概是18%,
我們再把範圍縮小到配息15元以上的公司,只有41家,其中7家採取半年配,2家採取季配,比例大概是21.95%。
最後範圍縮小到配息比長榮高的,只有八家,其中大立光和聯發科是半年配,比例是25%。
所以上面算一算,高配息公司,大概有超過1/5是採取季配或半年配的,而且配息越高,半年配和季配的比例也越高。但是,如果考量配息金額,長榮應該排在前五名以內。因為很多高配息公司其實股本都很小,像長榮這樣股本200億以上,又有高配息加乘出龐大配息金額的,實在少之又少,所以長榮就算季配不行,半年配也實在應該考慮一下。
其次,每半年配息保證至少配息五元,對長榮來說一點都不是難事。23年貨櫃大蕭條,長榮都能賺16.7元了,加上保留盈餘高達4721億,這個沒有排行可看,但應該全台至少前五名,最好笑的是,它居然超過長榮的市值4081億。
也就是說,長榮現在的保留盈餘,折合每股218元,股價卻只有188.5元,保留盈餘居然大於市值,這可能不但是台灣唯一,也很可能是宇宙唯一的了。
喔,歹勢,陽明也是啦,保留盈餘每股73元,股價57.1元,和長榮可謂是宇宙級的爛兄爛弟檔。萬海沒你的份啦,你的市值還比保留盈餘高。
至於長榮現金2250億,也是全台第五,所以半年保證配五元以上,其實有點小看長榮了。但這個做法其實就是在穩定股價,因為如果股價200,等於殖利率至少5%。而穩定股價,其實也是股東權益的重要一環。
第二個政見,雖然秋哥反對公司干預股價,但是我更反對公司不干預市場亂殺股價。憑良心說,任何本淨比低於一的公司,都應該自覺臉上無光,因為這是賠錢的破爛公司才會有的市場評價。雖然全球貨櫃股都差不多這樣啦,但本淨比一這個面子還是要顧一下。
秋哥會建議把買回來的庫藏股做為員工紅利,同時用限制股的形式發放,例如持有滿幾年才可以賣出,持有的這幾年,領到的股利就等於額外的紅利了。秋哥看了一下,長榮協理級以上的經理人,居然有一大堆人一股長榮都沒有,是怕內線交易嗎?還是怕這些經理人持有太多長榮股票,股利比薪水高好幾倍,會直接不幹了呢?

舉例而言,如果長榮一季賺10元,那就是216.5億,多分0.1%出來做為買員工紅利的庫藏股,也才2165萬,也不過只能買114.85張,一年459張。一年花費不過8860萬,相當於EPS 0.04元,這點錢股東們應該不會捨不得。
如果拉到和陽明一樣1%,但現金0.5%,股票0.5%,那麼一年要花掉8860X5=4.33億,可以買2297張員工紅利股,而且專挑市場亂殺時下手,還可以更便宜,也就是說,在一年賺860億的情形下,只多花不到一億買庫藏股給員工當紅利,相當於在40元的EPS中犧牲0.2元,想必各位股東也不會覺得心痛才是。
其實這個的宣誓意味比較濃厚啦,一年2297張也不是什麼天量,但這等於是告知市場,長榮隨時準備買便宜的股票送給員工當紅利,而且只進不出。反正外資不愛嘛,投信要殺嘛,大家都把長榮當垃圾嘛,趁便宜買來給員工當紅利多好啊!
另外,最新公佈的資料,陽明員工的平均年薪,居然比長榮還要高,雖然只高一點點,但還是非常不合理,因為長榮和陽明的獲利能力,和對市場風險的抵抗能力,根本不在同一個水平上,因此秋哥會提議用庫藏股增加員工的紅利,因為越努力越賺錢的企業,員工應該獲得越多的報酬。
以上政見只是秋哥做夢隨便說說的,各位不要當真,也別再拱我去選董事,秋哥只想努力賺錢存長榮,早點退休,靠長榮給的豐厚股利,天天吃香喝辣,年年出國旅遊,然後學阿土伯前輩,每年去長榮股東會送花致意,這樣秋哥就已經很滿足了。
最後補充一下適法性問題。秋哥講的是「增加員工紅利,然後以庫藏股形式發放」,所以不是無償贈與,至於轉讓價格,當然是依法行事。所以這一點都不瞎,有蠻多公司都有買庫藏股轉讓員工的辦法。
四十、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轉讓辦法中,可否無償轉讓予員工?若必須有對價,其轉讓價格可否訂定區間價格?
答: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第 1 項第 1 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規定,轉讓辦法應載明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其價格不得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或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 1 之規定,經股東會決議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給員工,惟仍不得以無償轉讓,亦不得訂定區間價格。
四十一、 公司能否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作為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答: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第 1 項第 1 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規定,須於轉讓辦法中載明約定之每股轉讓價格,但其價格不得低於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或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 10 條之 1 之規定,經股東會決議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給員工。故公司不得直接以買回之股份無償轉讓予員工作為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仍應依公司之年終獎金或績效獎金發放辦法發放獎金予員工;公司如另買回庫藏股,轉讓予員工,應另依轉讓辦法所訂轉讓價格,供員工認購。
再補充一點,2011年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限制型股票,也就是公司可以發行有特定條件的股票,無償贈與員工或以低於市場價格供員工認購,但權利期間、移轉價格及股東權利的行使等,會有特別的規定。如果收庫藏股不能發給員工做紅利,那就只能先註銷庫藏股,再增發員工限制型新股,等於脫褲子放了一個噗再穿回去,但這也是秋哥一開始說的員工紅利限制型股票的法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