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上班族在請假時,會聽到公司說:「你要先找到職務代理人才能請假喔!」
那這樣真的有法律根據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法規背景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在是勞動部)的解釋,《勞動基準法》並沒有規定勞工請假時一定要找代理人。這一點和「公務人員」不同,公務員在請假時,確實有規定要由同事代理職務,但勞工並沒有這樣的法律義務。
⚖️官方見解
在民國 75 年(西元 1986 年)以及民國 78 年(1989 年)的行政函釋中,主管機關明確表示:
勞工請假時,不應該要求他自己去找代理人。
也就是說,公司不能強迫勞工「自己想辦法」找人代班,才能核准請假。這樣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
🧭那誰來安排代班?
雇主(公司)有管理職務分配的權力與責任,所以:
- 公司可以自己安排其他員工支援;
- 也可以暫時調整工作流程;
- 但不能把「找代理人」的責任丟給請假的勞工。
✅重點整理
勞工請假要自己找代理人嗎?❌ 不需要。
公司可否因沒找到代理人而拒絕請假?❌ 不行。
誰負責工作調度?✅ 雇主(公司)。
法律依據《勞動基準法》無此規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78 年函釋明確說明。
🗣️結論
如果公司要求你「自己找人代班才能請假」,這並不是法律規定,而是公司內部的做法。
你可以禮貌地說明:「依據勞動部的函釋,勞工請假不需要自己找代理人。」 公司應該自行安排工作,而不是把責任轉嫁給員工。
參考資料:
內政部 台內勞字第428054號函
民國 75 年 07 月 21 日
要旨:
勞工請假是否須要代理人
有關勞工請假是否須要代理人一案,本部同意貴處說明二意見,不宜 由勞工自行尋找代理人。 附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八年八月九日臺七十八勞動二字第一九八一二號函關於勞工請假是否 應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職務須由同事代理乙案,勞動基準法有關給假規定並無明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