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我點開了一個關於基督徒不要去玩顯化的影片,開啟了我認識神的路。當時我已經隱約感覺到我走上的顯化之路是一條成魔之路。我本身是對魔沒有什麼排斥感,因為我當時的價值觀就是只要能讓我過得逍遙自在的,我不會因為名相看起來很不好而去排斥它。(但當時我並沒有真正接觸魔的力量)
但我從4月開始到11月這5個月的顯化歷程,讓我徹底明白「魔法」跟「奇蹟」的不同。而這時候我還未能將這個領悟化成語言,或能將它在意識中檢視。直到我後來遇見《奇蹟課程》,它裡面有清楚地描述魔法跟奇蹟的不同,我就完全明白了我當時的那些感受。我開始理解到,當時我大部分需要用很大的精神力去「顯化成功」的來源是魔鬼的力量,其中只有一次,是神顯現了奇蹟給我看,那種感覺跟從魔鬼作為源頭的力量差別很大。要說體感的話,當來源是魔鬼的力量時,我整個人的狀態會變得有點頭重腳輕,不覺得自己的生活有腳踏實地感,反而覺得「很魔幻」。感覺像有躁鬱症,會有躁期跟鬱期。
躁期就覺得自己很強大什麼都做得到,然後的確也能顯化一些我以前從來沒想過有可能的事情。鬱期就覺得自己一事無成,覺得很空虛自己很像冒牌貨,很擔心哪天自己的顯化就不靈驗了,我就會掉入深淵的感覺,然後就會有一股力量慫恿我繼續多投注更多的精神力下去,鬱期時,我覺得自己的狀態很像一個渴求穩定感的無頭人,覺得自己獨自在冰冷的深淵。
然後可能一直渴求某句話某個啟發,再轉換到躁期,就會希望自己永遠待在躁期的感受裡。(但這個循環越來越多次就會知道,真正內在的平安不會降臨,而且你的精神力會越來越耗弱。實現的願望越大,代價越高,你可能不需要通過世俗的努力就能獲得很多東西,但代價會是精神層面的,你可能會越來越迷失自我。)
而是神那次顯現的奇蹟給了我回到正軌上的金光絲線,很像在玩哈利波特電玩時的金光絲指引路標。那次的體驗非常神奇,而且感覺是我跟神之間很私密的對話,化成文字可能也沒辦法去精確地描述到底那是一個怎樣的體驗。
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受到祝福的孩子,而整個宇宙都在為我根本沒有用力許的願望運作,直到整件事結束之後我才驚覺: 哇靠剛剛宇宙那一連串操作也太神了吧!!!!!! 整個人感覺會有種被金光照耀,但卻非常腳踏實地的感受。真的是那種被一種巨大的力量無條件的愛著的感覺,祂不求你給他什麼代價或回報,就是喜樂本身。
那是我第一次體驗到神的臨在,真的好溫暖、好強大,像是一個充滿愛的存在在對你眨眨眼給你個充滿恩典的小禮物,你會覺得自己真的就像是個備受關愛的孩子一樣。當下我還不知道,我還以為只是一個我尚未參透的顯化體驗,我還要更認真研究怎麼重現這個顯化成功的經驗。現在我知道,那是神的恩典。
魔法一直以來都是「等價交換」的概念,來源是魔不是神,你可以指定也可以研究技巧跟做法去操作,但有代價。而奇蹟沒有所謂等價交換,也不是你可以要求或控制的,來源是神的力量,因為祂不增不減不垢不淨,祂不需要你任何的條件,但只有當你認出祂、選擇祂時,你自己才能體會更多祂給予你那種好似來自全宇宙最理解你的存在的恩典跟禮物。
因為祂一直都在給隨時都在給,如果你一直拒絕就收不到! 就像是包裹來了你總是拒簽收拒看拒聽,當然就退回去了。
2024年底,我決定把我正在快速成長的顯化社群跟源源不斷來諮詢的收入來源關閉,雖然我知道我所教給別人的那些真的非常有用,但我還是決定潛心去探求神。我2025的第一天許下了願望,是我想要見神。當下的我不知道我早就在迪士尼見(體驗)到祂了。
然後我就走上了非常奇妙的旅途,這也是為什麼這個專題的英文網址,是The road to god。聖靈要我先寫到這裡就好,之後再繼續分享我後來越來越認識神的奇幻旅程。然後讓我引述《奇蹟課程》相關的一段:
⁷When I said “I am with you always,” I meant it literally. ⁸I am not absent to anyone in any situation. ⁹Because I am always with you, you are the way, the truth and the life. ¹⁰You did not make this power, any more than I did. ¹¹It was created to be shared, and therefore cannot be meaningfully perceived as belonging to anyone at the expense of another. ¹²Such a perception makes it meaningless by eliminating or overlooking its real and only meaning. (ACIM, T-7.III.1:7-12)
⁷我說「我一直與你同在」時,我的意思是真實字面上的。
⁸我從未在任何人、任何處境中缺席。
⁹因為我始終與你同在,你也同樣是道路、真理與生命。
¹⁰這份力量不是你創造的,就像也不是我創造的。
¹¹它本來就是要被共享的,因此不可能真正被理解為「某個人擁有而他人沒有」。
¹²如果把它視為可以占有,那就失去了它唯一真實的意義。
而我現在定義的魔跟邪惡,單純就是想要讓你崇拜偶像、遠離神,那種「我就是對的」的所有精神生命體,具有排他性的訊息都是來源自魔。沒有在管地球人類看祂外表跟名稱是正神還是邪神的。
不管祂有沒有給你好處,還是有沒有在一定利益程度裡照顧你都無關。只要有交換概念,要你拜、供養、捐款、還願,全都屬於魔非神的使者。神不需要你的崇拜,祂不需要你的任何東西,當然也不需要你聽祂的,因為當初就是神給你的自由意志。
要你親近神不要偶像崇拜的就是天使 (無論祂是怎樣的生命體或是人類)。神是不增不減不垢不淨的愛與真實 (不想說那位或那個因為那又限定到好像跟偶像崇拜有關的詞彙) 。
神會直接透過你內在的聖靈跟你說話,祂不需要其他人類作為祂的代言人。人類都是幫他自己代言,就算是接到聖靈要他分享的訊息也會參雜人類自身的視角跟解讀,我也不例外。每個人因緣根器不同,不是所有訊息都需要收,回到自己內心最重要。
所以也不用聽我的,參考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