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社會工作有收入之後,我只要想買什麼都會不假思索地買,反正下個月薪水還會進帳,讓我肆無忌憚。這也讓我有時候信用卡費來的時候,會超出我預期很多。
有意思的是,我幾乎不花錢買精品,光是買生活週邊就可以花掉大部分的錢(當然有先扣掉固定存起來跟各項開支的錢)。
可我發現,這幾年逐漸可以控制自己這個花錢如流水的習慣。改掉這個習慣,跟我養成一個習慣有很大的關係。我不是告訴自己「不准花錢」,而是告訴自己「花錢要三思」。但這跟叫人家生小孩要三思一樣太抽象了,所以我做了一件很具象的事情,那就是:為慾望設定「購物車審閱期」。
當我想買東西的時候,我會先把它們都加入購物車。加購物車的時候超快樂,想怎麼加就怎麼加!如果是很迫切需要的東西當然就得馬上結帳(像是衛生紙就是沒了還不買嗎?),但想要的大部分就是沒那麼迫切的東西,所以購物車加好之後,我就會關App(如果是網站購物,我會先留著網站分頁)。
假如過幾天我就遺忘這件事情,表示我根本不需要,那我就不結帳了。但過幾天如果我又想起來,那我就會從購物車內的東西開始逛。有些東西第二次看就沒那麼順眼了。
例如:
衣服:有些衣服第一眼覺得很棒,第二眼覺得沒那麼適合自己,第三眼覺得我可能眼殘了才錯估自己的身材能穿這種衣服。篩選個兩三次之後,有時候連結帳的慾望都沒了。
點心:有些點心看第一眼超想吃,隔兩天再看會覺得自己當下一定被餓死鬼纏身,不適合自己的食物不要買!就會直接刪除商品,省錢順便減肥。
就這樣,曾經每個月不買衣服會全身不舒服的我,可以很長時間不買衣服。亂買東西的頻率也大幅降低,人生大躍進!
如果跟我一樣,覺得反正錢下個月會進來,買東西都不手軟,先加購物車,再給自己一點審閱期,可以有效降低花費。我購物車很常東西超多,但最後真的被結帳的大概只有 1/10。這個作法的唯一缺點就是,有時候加太多,就要清理購物車。
這個習慣面對購物節也很有幫助,因為平常就有在加購物車,購物節時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與期待的折扣決定要不要結帳,減少衝動購物,又能快樂地買東西。
越貴的東西,審閱期越長,好好審閱,就不會被衝動購物攻擊。衝動是魔鬼!
最後,想跟大家分享,這個方式能夠成功的讓我改掉亂花錢的習慣,起因是我讀了《原子習慣》。
很多人說 21 天可以養成一個習慣,我曾經真的想做某些事,想著只要堅持 21 天就好,可我發現堅持 21 天對我沒有用。
《原子習慣》提到一個理論:有時候我們要做一件事,你會為此設定一個結果,可重要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跟想法。這讓我重新思考了自己生活中的一切。重點不是我們強迫自己不要做什麼,而是去做什麼。
比如我不是嚴格要求自己不要買東西,而是買東西前好好審視自己的需求,延後結帳這件事,所以我先加購物車,逛賣場加購物車這個舉動,滿足了我逛街的慾望,不是急需的東西延後結帳的時間,讓我多了一段時間審閱,如果加完就忘了的東西,其實根本就不需要買,而加完仍一直想起的東西,才可能需要結帳。
當然書中的概念並不是每一種我們都用得到,但從中找到幾個對自己非常有幫助的,讀這本書就非常值得。《原子習慣》非常多人寫過書評,我原本也有這樣打算,但發現,這本書在很多地方都很實用,也許穿插在各種文章中會更有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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