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來到最後是一場民事法庭的仲裁場面,因為拿娥美如果要取回她丈夫以利米勒在家族內的權力,是有規矩要遵守的,首先最現實的就是娶路得的人其實是有順位的,親屬關係越近越有優先權。
好啦!這當然是無視當事人意願的一種野蠻方式,但也請注意這種限制對男女雙方都是同時成立的,雖然選擇權看來比較偏男方,也要理解在別無選擇的時候男方可是要硬吞下去的。
我說過這是個生存下去比較迫切的年代,沒人在管你兩情相悅的,於是這種作法在那個年代反而變成一種保護措施,對男女來說都是。總之他們依照猶太律法規定在城門口,以公開的方式進行仲裁,而仲裁人則是長老會議。
對,不是法官一人決定,猶太律法在這邊有其先進性,只有無解的狀況才會上到更高的裁判去解決,這是摩西時代就有的規矩,由摩西丈人米甸祭司葉忒羅建議而來。不過當年的最高仲裁單位直接就是上帝了,直到王泉時代才又變成由國王來做最後的仲裁。
而開頭這裡也告訴我們以利米勒果然有塊地在這邊,而猶太規定產業不能外流其他宗族,所以也只有同族人可以買。
只是這個買還附帶一位太太跟一位婆婆,對,這就是當時的規定,土地會跟人連在一起,而且之後生的孩子至少一位男孩要算原來死者的後人,這種事台灣也有,為的是負責神主牌,有那種生的其中一位男孩要跟母性的狀況。
所以男性是要付這些責任的,不能負責的將會毫無地位與價值,所以不見得大家都喜歡這種立場。
果然,另一位有優先權的人不想淌這渾水,因為看不出什麼好處,畢竟他已婚,要養兩個家庭沒那麼容易,更可能發生紛爭,這也不算什麼不好的選擇。
於是權力就讓渡給波阿斯了,而波阿斯顯然有足夠財力處理這樣的問題,何況後文也可以看出他顯然也已經結婚,不然長老們也不會搬出蕾潔與麗亞的例子,這算是很明顯的線索。
這代表他能同時讓兩邊的土地都有人繼承,但孩子是跟他生的這一點也改變不了,所以接下來大衛王的家譜就這樣定下來了,路得成了大衛王的曾祖母,耶穌家譜裡閃亮的珍珠。
她被稱頌為一個人抵了七個兒子,七這個數字在猶太文化裡象徵上帝,因此路得可是取得最高榮譽了啊!
可喜可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