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用AI改寫我已經寫完的文章會是什麼用子,於是我用了Gemini思考型3pro,將前一篇聊「奇觀」的文章,通篇讓Gemini改寫,包含標題。下面是成品。
在這個數位串流媒體幾乎要全面佔據我們生活縫隙的時代,無論是通勤時的瑣碎片刻,還是週末夜晚整塊的大把時光,只要動動手指,世界級的娛樂內容便唾手可得。在這樣的背景下,「特地安排時間、移動身體前往某個特定場域觀賞一場現場演出」,這樣的行為本身,已經不僅僅是消遣,而昇華成了一種需要付出成本、追求真實「在場感」的獨特體驗式儀式。
我身處的劇場產業,正是這種現場體驗的製造機。回望台灣小劇場的發展脈絡,早期它承載著前衛藝術實驗與為社會不公發聲的莊嚴使命;然而,隨著時代巨輪的轉動與社會氛圍的變遷,劇場逐漸演化成一個成熟的產業。在保有藝術性的同時,我們也開始重新拾回、並正視過去現場演出本就該具備的核心功能——「娛樂性」。這並非墮落,而是為了與當代觀眾建立更緊密連結的必要進化。
現場演出的本質:經過精密計算的呈現
在這篇文章中,我所定義的「現場演出」,其光譜非常寬廣。我想將目標鎖定在所有「經過精心排練,並將這段排練成果具體呈現給觀眾」的表演形式。這是一個重要的前提,即便是看似隨興所至的「即興喜劇」,其背後也需要大量的默契訓練與結構排練,才能在台上呈現出「毫不費力」的幽默感。
在這個大傘之下,無論是撼動人心的音樂會、充滿張力的戲劇、華麗歌舞的音樂劇、挑戰人體極限的馬戲、賦予無生命物體靈魂的偶戲與物件劇場,抑或是底蘊深厚的傳統戲曲,乃至於讓人捧腹大笑的漫才、脫口秀,甚至是偶像與粉絲近距離互動的見面會等等,全部都包含在內。它們共通的本質,就是「準備好被看見」。
去蕪存菁後的「奇觀」
現場演出最迷人的地方在於,它是一個透過無數次排練來「去蕪存菁」的過程。創作者們像是在進行一場精密的鍊金術,保留他們認為最珍貴、最值得花錢買票進場的觀眾看到的核心內容。至於這些內容究竟是什麼?完全取決於主創團隊的藝術判斷與策略決定。
為了在長達數十分鐘甚至數小時的演出中,始終維持觀眾高度的好奇心與專注力,通常我們會毫不留情地刪減掉那些相對平淡、日常,甚至稍顯無趣的過場與鋪陳。這種經過高濃度壓縮後的結果,呈現在舞台上時,便具備了某種超越日常的特質,我稱之為「奇觀」。

我們為什麼渴望奇觀?
我自己傾向將「奇觀」解釋為:「這場演出所面對的目標觀眾,在他們日復一日的平庸生活中,幾乎見不到,或者需要極大的運氣與努力才能見到的事物」。
唯有從這個角度切入,我們才能解釋為什麼觀眾願意關掉 Netflix,花錢買票,還願意在座位上坐好幾個小時。因為驅動他們的核心動力是好奇心——「我想知道接下來究竟會發生什麼事?」,甚至是潛意識裡期待著「想看看會不會有更驚人、更出乎意料的事情在眼前爆發」。
回想一下我們的日常生活:你不會在捷運上看到幾十個人的管弦樂團突然聚在一起演奏貝多芬,所以我們需要去音樂廳聽音樂會;你不會在辦公室看到同事突然一次往天空丟接 10 顆球還保持微笑,所以我們需要看馬戲團;你不會在與伴侶吵架時,吵著吵著突然用完美的和聲唱起歌來抒發情感,所以我們需要音樂劇。
同樣的,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鮮少有機會親眼目睹外星人入侵、錯綜複雜的連環兇殺案真相、十二世紀十字軍東征的歷史現場、殘酷的戰爭前線,或是荒謬至極卻又引人發笑的瘋狂情節。因此,我們需要科幻劇、警偵劇、歷史劇、戰爭劇和喜劇等等來滿足我們對這些「非日常」的想像。
這就是我為什麼在標題中大膽斷言:「現場演出,本質上就是一場體驗奇觀的華麗展現」。因為它提供了我們逃離日常平庸的一個出口。

製作人的視角:在實際做節目時的影響
理解了「奇觀」的本質,對於實際操盤節目的製作人來說,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我們都知道,在電影院或家裡用 4K 電視看《歌劇魅影》裡的水晶燈掉下來,跟你在劇院現場,親眼目睹那盞巨大的水晶燈伴隨著轟隆巨響與風壓,從你頭頂上方滑過並砸向舞台,那種腎上腺素飆升的震撼性是截然不同的。這還包括了「共在感」——你與身旁數百、數千名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在同一個時間點一起倒抽一口氣、一起爆笑、一起偷偷擦眼淚。那種空氣中流動的集體情緒能量,我相信所有在現場演出中經歷過那種「靈光一瞬」魔幻時刻的觀眾們,一定都深有體會,且難以忘懷。
因此,身為製作人,我認為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確保觀眾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演出內容中。無論你用什麼詞彙來形容——被娛樂、被吸引、被震撼——本質上意思都是一樣的,那就是:「成功地將觀眾的注意力,引導到創作者希望他們注視的地方」。
而「奇觀」,正是讓觀眾願意投入的主要原因。它就像一個強力的鉤子,鉤住觀眾的魂魄。它讓觀眾看到平常沒有注意到的有趣事物;甚至,即便是像「愛情」這樣在生活中隨處可見的平凡主題,在戲劇中因為被高度濃縮、提煉、放大,也會顯得格外突出、動人,成為一種情感上的奇觀。
以製作一齣戲劇來說,現在的我會更審慎地評估:我想做的這個內容,是否具備足夠的能量去挑起「足夠多人的興趣」,而不僅僅是滿足我個人的藝術喜好?在內容細節的打磨上,我會特別在意是否成功打造了幾個關鍵的「記憶點」。我希望觀眾在走出劇場後,腦海中能深深烙印住那一幕畫面,作為他們體驗過這場奇觀的標記。例如在製作《嫌疑犯X的獻身》時,我就非常執著地希望觀眾能永遠記得那場令人窒息的殺人場景,以及最後真相大白時那摧毀性的結尾。

同樣的邏輯也適用於其他類型的演出。前陣子我去看了風格迥異的《63angels》與《死亡筆記本》音樂會。這兩者在我的分類中,都屬於追求純粹感官享受的演出作品。身為觀眾兼同業,我在觀察的是:它們能否精準達到目標觀眾想體驗的那種特定奇觀?
例如,《63angels》的任務就是透過性感的舞者、極富感染力的音樂與律動,帶給觀眾一種無需用腦的純粹幸福感與視覺愉悅;而《死亡筆記本》音樂會,其奇觀則建立在大編制現場樂團的震撼音場,加上經典故事的戲劇張力,呈現出極致動聽且熱血沸騰的音樂盛宴。它們各自都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奇觀任務。
這給了我一個清晰的指引:如果接下來我想製作一檔純粹以感官娛樂為導向的演出,我就必須透過精準設定目標受眾,來逆向推導出——我應該為他們執行出什麼樣的「奇觀」,才能滿足他們的期待?
這次想分享的內容或許有些龐雜且抽象,但這些確實是我這陣子頻繁穿梭在觀眾席與後台之間,在看戲與做戲的過程中,心裡不斷浮現、反覆辯證的想法。一點製作人的淺見,希望能引起同樣熱愛現場演出的你的共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