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普遍以為,「權力」代表的是至高無上、可以決定他人的位置與命運。
但若回到權力誕生的起點,它的本質其實並非支配,而是一種被信任的托付。
人之所以擁有權力,並不是因為他天生高於他人,而是因為有人選擇相信他,並將自己無法承擔、或暫時不願承擔的責任交到他手中。
因此,權力真正的重量,從來不在於「我能做什麼」, 而在於「我被交付了什麼」。
當權力被誤認為支配,崩塌就已經開始歷史不斷重演一個場景: 人民的訴求未被妥善處理,最終引發衝突、暴動,甚至推翻整個體制。
表面看來,這些事件似乎源自權力者的腐敗或無能;但更深一層的原因,往往來自立場與認知的斷裂。
當權力只剩下命令,而責任不再被回應,權力便失去了其存在的正當性。
把權力交出去的同時,人也交出了責任
我們很少意識到一件事: 當人們選擇他人來代替自己做決定時,本質上,也已經將一部分責任一併推出去了。
問題不在於「選錯了人」,而在於「選完之後,便以為自己不再需要承擔」。
於是我們開始只要求結果,卻拒絕面對過程;只期待改變,卻不願承認自己仍身在結構之中。
責任不會消失,只會回到人身上
權力不會憑空誕生,責任也不會憑空消失。
它只會在被忽視的時候,換一種形式回來。
當人不再理解自己與權力之間的關係,衝突便會一次次發生,直到我們重新看見那個被遺忘的本質——
權力不是被奪走的,而是被交付的。
而責任,終究要回到人身上。
意義,也終究要回歸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