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段時間,我其實很崇拜當時帶我修行的宮廟老師。
我會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像她一樣,坐在那個位置上,被信眾相信、被聽從,那我應該就算成功了吧。剛剛洗澡的時候,我突然停下來問自己。這樣,到底是在滿足誰?
答案其實很誠實。是在滿足那個曾經覺得自己很差勁、很自卑的我。如果很多人相信我、依賴我、聽我的話,那個覺得自己不夠好的我,好像就會消失。
現在回頭看,我知道那並不是在利眾生,也不是在度眾生。比較像是,用眾生來證明自己。
我不覺得那時候的我有問題。那只是當時的我,能想到的一種活法。只是那套犧牲奉獻、責任在身的模式,真的會讓人慢慢累積很多不快樂。做得越多,心裡越委屈。付出越深,越容易問,為什麼我已經這樣了,還是不被理解。
所以當師父,四面佛曾經說過,愛的力量很大。那時候的我,其實只是把話聽進去了,還沒有真的懂。直到走到現在,我才慢慢體會到,神明從來不是要我們變成誰。
祂們會點我們,提醒方向,卻不會替我們走路。也不會規定我們該成為什麼樣子。真正的理解,只能靠自己,在生活裡一次次體會出來。
走到這裡,我好像終於分清楚一件事。
如果我做一件事,是因為我真的願意。我知道我隨時可以停、可以退、可以選擇不要。我只是因為愛而去做,不需要對方回應、不需要被肯定、不需要被依賴。那我的內心,是自由的。
這跟討好不一樣。討好是,我為你做,所以你應該回報我。一旦開始期待,心就被綁住了,愛也會慢慢變質。
原來真正的力量,不是站上某個位置。而是在每一次選擇裡,都沒有失去自己。
神明沒有強迫我走哪一條路。是我自己,一步一步,走到這裡。
也許以後我還會再調整,但至少現在,我願意這樣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