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 5 月房屋稅一開徵,很多人第一個反應是—— 「房子明明是共有,為什麼稅單只寄給我?」
更誇張的是,找不到屋主時, 連房客都可能被通知要繳稅。
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是誰?誰負責繳納?
- 一般房屋:向所有權人(屋主)徵收。
- 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向使用權人徵收。
- 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
- 信託財產:在信託關係存續中,向受託人徵收。
- 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並由共有人推選一人代表繳納。不為推定者,若未推定,稅捐處會選擇其中一位共有人作為代收人寄送稅單。
- 未經辦理保存登記之房屋(無權狀房屋):房屋稅籍資料上所載的納稅義務人
找不到納稅義務人怎麼辦?
當屋主、使用權人或典權人失聯,稅務機關找不到人繳房屋稅時怎麼辦?
- 誰負責繳納?
- 一般情況:應由房屋的管理人或現住人負責繳納。
- 房屋出租中:應由承租人(房客)負責代繳。
- 未經辦理保存登記之房屋(無權狀房屋):依序為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建造執照所載起造人→現住人或管理人
- 代繳權益保護:
- 房租抵扣:承租人代繳的房屋稅款,可直接用來抵扣房租。
不繳房屋稅的嚴重下場
不論是故意欠稅還是因糾紛不繳,後果將直接影響個人信用與財產安全:
- 加徵最高 10% 滯納金:逾期每 3 日加徵 1%。
- 限制移轉處分:在稅款未清繳前,該房屋無法辦理買賣、贈與或繼承等任何過戶登記。
- 強制執行:逾期 30 日仍未繳納,由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政府有權直接執行納稅人的銀行存款、薪資、股票、保險等,甚至會查封該房屋進行拍賣。
專業自保術:共有房屋的「分單繳納」
房子明明是共有,為什麼房屋稅稅單只寄給我? 稅單上只有我的名字,其他共有人耍賴不分擔怎麼辦?共有房屋可以主動向稅捐稽徵處申請「分單繳納」。稅捐機關會按照每一位共有人的持分比例,分別開立稅單。
- 舉例:房屋稅共 1 萬元,您持分 1/2。申請後,您只會收到一張 5,000 元的稅單。
- 自保效果:繳納自己分擔的部分,即完成了個人的法定納稅義務。若其他共有人未繳稅,稅務機關會優先向欠稅人追繳,並可能對其名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不過,如果欠稅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動產,共有房屋仍可能成為強制執行的對象。
共有房屋也能申請自住優惠稅率:
不論持有持分比例多寡,只要個別共有人符合自住條件,皆可針對其持分部分,獨立申請適用自住優惠稅率。
自住優惠稅率條件請見如下文章:
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也有優惠稅率:
即使不符合自住優惠稅率,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也有自己的優惠稅率1.5%~2.4%,比起一般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2%~4.8%,最高可減輕一半以上的負擔!
囤房稅顧名思義,是針對囤房多於自住需求的房屋所有權人,課徵較高稅率,目的是鼓勵屋主釋出房屋。
不過,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情況特殊,往往即便其中一位共有人想出售,若其他共有人不配合,房屋仍難以順利處分。 因此,這類屬於非自願囤房的房屋,稅制上會給予較優惠的稅率,以避免不合理的高額稅負。

房屋稅分單繳納
讓稅務歸稅務,親情歸親情
房屋稅的繳納不該是情緒爭執,而是權責釐清。法律提供「分單繳納」,是為了在複雜的產權中維持公平,讓您的義務止於應有的份額,不成為個人財務重擔。
台灣人性格純善,常因顧及情面,即便稅單只印自己的名字,也不好意思開口跟親友計較。但其實,申請「分單繳納」並非計較,而是一種深層的「體貼」。 透過分單繳納將稅單清清楚楚地交給每個人,不僅讓自己安心,也避免親友產生被催繳的壓力或心中留下疙瘩。把錢算清楚,是為了讓感情更長久;這份體貼,才是共有人之間最成熟的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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