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天才(The Litigation Genius)──無名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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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無名之證

 

1.沒有當事人

 

那起案件,在系統裡沒有姓名欄位。 

只有一個代碼。 


Case ID:N-4179 


沒有被害人姓名,沒有明確被告,甚至沒有一個可以走進法庭坐下來的人。 

姜兆行第一次看到卷宗時,以為自己拿錯了資料。 

他問:「當事人呢?」 

對面的公部門法制顧問抬起頭,語氣平穩。 

「不存在。」 

這不是推託。 

是事實。 

案件源於一連串『合規內的事故』。 

某大型平台調整內容推薦邏輯後,三個月內,特定族群的自殺求助通報量顯著上升。

 

沒有直接指令。
沒有特定目標。
沒有任何員工『做錯事』。

 

所有流程,都符合內部與外部規範。 

於是,沒有人是被告。 

姜兆行再問:「那被害人呢?」 

顧問翻開另一頁。 

「我們只能確認統計變化。」

 

數據顯示趨勢。
趨勢指向傷害。
傷害卻找不到一個可以指認的對象。

 

姜兆行合上資料。 

「所以,你們要我辯護什麼?」 

顧問想了想。 

「合理性。」 

林思遙是在第二天加入的。 

她沒有帶卷宗,只帶了一個平板。 

她一坐下就說:「這不是訴訟。」 

「那是什麼?」 

「是一場責任模擬。平台要證明,它的行為在『可接受風險』之內。」她滑開畫面。 

姜兆行看著螢幕上跳動的模型。 

風險值、基準線、信賴區間。 

他問:「那誰站在另一邊?」 

林思遙沒有立刻回答。 

她把平板轉過來。 

畫面上,是一張空白的欄位。

 

Claimant:—

 

第一次程序會議,法庭很安靜。

 

沒有家屬。
沒有被告席。
只有代表機構、平台律師,以及一名審理官。

 

審理官翻著資料,眉頭微皺。 

他問:「本案請求法院確認什麼?」 

平台律師站起來。 

「確認本平台之演算法調整,未違反任何法定義務,亦未構成可歸責之侵權行為。」 

審理官點頭。 

「對造意見?」 

林思遙站了起來。 

「我們主張,本案無法進行。」 

所有人都看向她。 

「理由?」 

她說:「因為缺乏當事人。沒有被害人,就無法討論救濟;沒有被告,就無從裁量責任。」 

平台律師立刻反駁。 

「正因如此,才需要法院確認。」 

林思遙看著審理官。 

她問:「確認什麼?」 

「確認你們傷害了誰,還是確認你們不必知道?」 

姜兆行全程沒有發言。 

這不是他的戰場。 

至少現在不是。 

他坐在旁聽席,第一次感到一種陌生的失重。

 

沒有對手。
沒有節奏。
沒有可以切入的破綻。

 

法庭像一個封閉系統,自我驗證、自我合理化。 

會後,兩人站在走廊。 

林思遙問:「你不打算出手?」 

姜兆行看著遠方。 

他說:「我在找一個人。」 

「誰?」 

「那個必須承擔結果的人。」 

林思遙苦笑。 

「如果找不到呢?」 

姜兆行沉默了一會。 

「那我們可能得承認,法律不是為這種事情準備的。」 

當晚,姜兆行回到辦公室。 

桌上多了一封沒有寄件人的信。 

不是紙本。 

是一個系統通知。 

「您被加入案件觀察名單。」 

他盯著那行字。 

第一次意識到——在這個案件裡,連律師,都可能只是變數之一。

 

2.匿名者

 

第一份資料,是在凌晨兩點十五分進來的。

 

沒有附件說明。
沒有署名。
只有一個壓縮檔。

 

寄件來源顯示為:NULL。 

林思遙是在清晨看到的。 

她沒有立刻打開。 

她先把門反鎖,拉上百葉窗,然後才點擊下載。 

壓縮檔解開後,只有一個資料夾。 

裡面是截圖、原始碼片段、以及一段簡短的文字說明。

 

沒有情緒。
沒有指控。

 

只有一句話:「推薦模型在已知風險區間內,被要求忽略警示指標。」 

姜兆行來時,她已經看了三遍。 

他問:「你相信嗎?」 

她回答:「我相信它是真的。」 

「我問的不是這個。」 

林思遙抬頭。 

她說:「我不知道他是誰。但我知道,如果這是真的,我們不能用。」 

姜兆行點頭。 

這正是問題。 

資料顯示,平台在內部測試階段,模型曾標記一組『高風險使用者』。 

系統建議:降低刺激性內容曝露比例。 

但在正式上線前,該項權重被調整為『非關鍵參數』。 

理由只有一句:「影響留存率。」

 

沒有簽名。
沒有會議紀錄。
只有系統版本差異。

 

姜兆行問:「這能證明什麼?」 

林思遙說:「能證明有人知道風險。」 

「但不能證明是誰。」他補充。 

她沒有反駁。 

匿名資料不能直接提交。 

程序上,它甚至不算證據。 

最多只能稱為『線索』。 

問題是——線索指向哪裡? 

第一次攻防發生在補充書狀階段。 

林思遙以『公共利益資訊揭露』為由,請求法院命平台說明模型調整依據。 

平台律師的反應極快。 

「反對。」 

「理由?」 

「來源不明,可能為非法取得。」 

「若法院接受此類資料,將鼓勵違法揭露行為。」 

審理官沉吟。 

這是一個制度級的問題。 

休庭時,姜兆行走到她身旁。 

他低聲道:「你知道他們會怎麼說。」 

林思遙回答:「我知道。」 

「那妳為什麼還要提?」 

林思遙看著遠處的法庭門。 

她說:「因為如果連匿名的人都不能說話,那這個案件,永遠不會有當事人。」 

晚上,第二封訊息來了。 

這次不是資料。 

是一段話。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不想在某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我早就知道會發生什麼。」 

姜兆行讀完,沒有評論。 

「他在測試我們。」 

「測試什麼?」 

「測試,我們會不會逼他現身。」 

第三天,匿名者提出條件。

 

不是金錢。
不是保護。
而是一個請求:「不要試圖找我。」

 

林思遙盯著那行字。 

「他怕的不是平台。他怕的是——」 

「被命名。」姜兆行接上。 

平台開始反擊。 

他們在庭上提交一份專家意見書。 

結論只有一句:「相關模型調整,未達可預見具體傷害之程度。」

 

專家有名字。
資格完整。
立場清楚。
匿名者,什麼都沒有。

 

審理官在紀錄裡寫下一行話:「匿名資料之可信性,尚待驗證。」 

那不是否定。 

是暫停。 

但暫停,往往比否定更致命。 

夜裡,林思遙獨自坐在辦公室。 

她回覆了匿名信箱。 

只有一句話:「如果你不站出來,我們只能證明『風險』存在,卻無法證明『選擇』。」 

訊息送出後,她沒有再看螢幕。 

姜兆行站在門口,看了她很久。 

「妳剛剛,做了一件很危險的事。」 

「我知道。」 

「你在把責任推回給他。」 

林思遙抬頭。 

她說:「我在提醒他,他早就背著了。」 

凌晨四點,回信來了。 

不是文字,是一個檔案。 

檔名只有一個字:「我。」 

真正的當事人,正在成形。

 

3.演算法辯護

 

平台沒有否認傷害。 

它否認的是——責任存在的方式。 

那天的庭訊,沒有證人。 

只有一張投影。 

螢幕上,是一組看起來毫無情緒的曲線。 

平台律師站在中央,語氣從容。 

「我們不否認,數據呈現某些負向結果。但本案關鍵不在於結果,而在於可歸責性。」 

審理官抬眼。 

「請具體說明。」 

平台律師點頭,示意技術顧問上前。 

技術顧問沒有看任何人。 

他看著螢幕。 

「推薦模型並非單一決策者。它是由多層參數構成的動態系統,會根據使用者行為即時調整。」 

他切換畫面。 

權重、節點、回饋迴圈。 

「沒有任何一行程式碼,是為了造成傷害。也沒有任何人,下達過那樣的命令。」 

姜兆行第一次在法庭裡,聽到這樣的辯護。 

不是否認事實,而是拆解意圖。 

「所以,即使某些結果令人遺憾,也不能因此推定本平台存在過失。這就像天氣預報,你不能因為下雨,就起訴氣象局。」平台律師接過話語。 

有人輕聲笑了。 

審理官沒有。 

林思遙站了起來。 

她沒有立刻反駁。 

「請問,這套模型是否曾產生『高風險警示』?」她看向技術顧問。 

顧問回答:「是。」 

「警示是否被記錄?」 

「有。」 

「是否曾被標示為非關鍵參數?」 

顧問停了一瞬。 

「是。」 

「為什麼?」 

顧問看向平台律師。 

平台律師點頭。 

顧問回答:「商業判斷。」 

林思遙深吸一口氣。 

她說:「所以,模型不是無意識的。它曾經提醒過你們。而你們,選擇忽略。」 

平台律師立刻起身。 

「反對!這是將系統建議擬人化,屬於不當類比。」 

審理官沉吟。 

他說:「異議成立。」 

林思遙沒有再爭。 

她知道,這場仗,不在語言層面。 

姜兆行在旁聽席,第一次感到一種熟悉的挫敗。 

不是輸的感覺。 

而是——你知道對方沒有說謊,但你也知道,他們沒有說完。 

平台的最後陳述很短。 

律師說:「本案若認定平台須對統計結果負責,等同要求所有預測系統,為不可避免的偏差承擔法律責任。那將使任何創新行為,無法進行。」 

這句話,被完整記錄。 

休庭後,林思遙走得很慢。 

她說:「他們把模型變成盾牌。」 

姜兆行回答:「不,他們把它變成替罪羊。」 

林思遙停下腳步。 

「差別在哪?」 

「盾牌是用來擋責任的。替罪羊,是用來讓責任消失的。」 

回到事務所,那個匿名檔案還在桌上。

 

檔名:「我」

 

林思遙終於打開。 

裡面不是證據,是一段自述。

 

沒有技術名詞。
沒有法律語言。

 

只有一句反覆出現的話:「我以為,只要不是我一個人決定的,就不算是我的選擇。」 

她看完後,沒有說話。 

姜兆行坐在對面,看著她。 

「他開始理解了。」 

「理解什麼?」 

「理解演算法最殘酷的地方。它讓每個人,都只做了一點點。」 

夜深時,匿名者再度來信。 

這次,他沒有要求。 

只有一句話:「如果我出現,你們能保證,這不會只是一場象徵性的犧牲嗎?」 

林思遙看著那句話,很久很久。 

她終於明白,這不是勇氣的問題。 

而是——系統從來就準備好,用一個名字,換取所有其他人的安全。 

戰線,在此刻拉長。 

因為真正的問題,已經不是『誰做了什麼』。 

而是——我們是否允許,責任被分散到沒有人需要站出來。

 

4.被消失的證據

 

證據不是被刪除的。 

它是到期了。 

平台提交補充說明的那天,用詞極為謹慎。 

「依照資料保存政策,相關測試紀錄已於保存期限屆滿後,自動清除。」

 

沒有刪除指令。
沒有操作人員。
只有系統執行既定規則。

 

姜兆行看著那份說明,沒有立刻說話。 

他知道這一天會來。 

林思遙卻還是晚了一步。 

她是在系統通知後兩小時,才收到訊息。 

「部分歷史版本資料已無法存取。」 

那句話像一扇緩慢關上的門。 

她立刻撥電話。 

「你們什麼時候啟動清除程序的?」她問平台窗口。 

對方語氣平穩。 

「不是啟動。是例行。」 

她回到事務所時,姜兆行已經在等她。 

「我們還剩下什麼?」。 

「摘要。」 

「副本?」 

「合法副本,沒有。」 

林思遙坐下,雙手放在桌上。 

那不是挫敗。 

那是一種被程序性排除的感覺。 

匿名者的訊息在當天下午傳來。 

這次沒有檔案。 

只有一句話:「我昨天還看得到。」 

林思遙盯著那行字。 

她回覆:「你沒有下載?」 

過了很久,才有回信。 

「我以為不需要。」 

程序會議上,林思遙第一次語氣失控。 

她說:「你們明知道這些資料具有關聯性!」 

平台律師沒有反駁情緒。 

他只是把一份文件遞上。 

「我們遵守所有保存義務。沒有任何一項規定,要求永久保存內部測試版本。」 

審理官翻閱。

 

沒有違法。
沒有違規。
只有一個問題,被留在紙外。

 

林思遙問:「如果所有關鍵證據,都可以在訴訟中途『到期』——」 

「那就代表,立法者尚未要求我們承擔那樣的義務。」平台律師接過話。 

他沒有說錯。 

這正是最難反駁的地方。 

庭訊結束後,姜兆行在走廊攔住林思遙。 

他說:「妳不能再往前了。」 

她反問:「為什麼?」 

「因為再往前,就是妳自己。」 

林思遙沒有立刻理解。 

當晚,她重新打開匿名檔案。 

那段自述,反覆提到一個詞。 

「版本差異。」 

她突然意識到一件事——證據不是只有資料。 

還有過程記憶。 

她回覆匿名者。 

「如果你不能提供檔案,能不能描述『怎麼不一樣』?」 

這一次,回信來得很快。 

「我可以,但那會留下痕跡。」 

姜兆行是在林思遙準備提交新書狀時,看懂她要做什麼的。 

他說:「妳要把人變成證據?」 

林思遙回答:「不是變成。是承認,他一直都是。」 

他語氣變重:「那妳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我知道。」 

「這意味著,一旦他的說法被質疑,妳的案子就結束了。而且,妳可能會被質疑操縱證人。」 

林思遙沒有退縮。 

「那也比什麼都不留下來好。」 

她提交了一份補充說明。

 

不是數據。
不是模型。
而是一份經驗差異說明。

 

來源標註得很清楚:「匿名內部知情者之工作記憶描述。」 

平台律師立刻提出異議。 

「這不是證據。」 

審理官看著那份文件,很久沒有說話。 

「這不是證據。」他重複。 

然後,他加了一句:「但它說明了一件事。」 

所有人抬頭。 

「你們的系統,比法律走得快。」他看向平台方。 

那天沒有裁定,但方向已經改變。 

夜裡,匿名者發來最後一則訊息。 

「如果我消失,至少你們會知道,這不是因為我不存在。」 

林思遙看著那行字,手指微微顫抖。 

姜兆行站在她身後。 

「妳已經跨線了。」 

「我知道。」 

「妳不再只是律師。」 

她轉過身。 

她問:「那你呢?」 

姜兆行沉默。 

因為他終於明白——這場案件,真正被逼到角落的,不是平台,而是法律本身。

 

5.誰的責任

 

責任開始被拆解,是在平台提交那份「角色說明表」的時候。 

那不是答辯。 

是一張結構圖。 

圖表被投影在法庭牆面上。 

工程團隊、產品團隊、風控單位、法遵部門。 

箭頭交錯,層級分明。 

平台律師站在前方,語氣近乎教學。 

「本平台所有重大系統調整,皆經多單位共同評估。無任何單一角色,對最終結果具有決定性影響。」 

他停了一下。 

「因此,也不存在單一責任主體。」 

審理官看著那張圖。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每個人都做了合理的事?」 

「是。」平台律師回答得很快。 

林思遙翻著資料。 

她不是第一次看到這種結構。 

但這一次,她第一次意識到——這不是為了效率設計的。 

是為了分散。 

她站起來。 

「請問,這些單位,是否各自遵守了內部規範?」她看向平台律師。 

「是。」 

「是否各自完成了風險評估?」 

「是。」 

「是否有人被要求,對整體結果負責?」 

平台律師沉默了一瞬。 

「我們有跨部門會議。」 

「我問的是,名字。」林思遙語氣平靜。 

法庭靜了下來。 

那不是法律問題。 

是一個組織設計問題。 

平台律師調整了一下眼鏡。 

「在高度複雜的系統中,要求單一個人承擔結果,並不合理。」 

「但結果仍然發生了。」 

「那是系統性風險。」

 她接著問:「所以,系統犯錯,沒有人需要道歉?」 

姜兆行在旁聽席,第一次輕輕笑了一下。 

不是諷刺,是理解。 

他終於看懂這場辯護真正的邏輯——只要責任被平均到足夠細,就會趨近於零。

 審理官敲了敲桌面。 

「本案的困難在於,現行法律確實是以『行為人』為責任單位。若無法指認行為人,法院能裁量的空間,極為有限。」 

這句話,像是一道界線。 

林思遙沒有坐下。 

她換了一個方向。 

「那麼,是否可以認定,整個平台,作為一個行為體?」 

平台律師立刻反對。 

「這是法律擴張,等同賦予組織人格以道德判斷能力。」 

她回擊:「你們已經擁有法律人格。」 

「那是為了承擔權利義務。」 

「那現在,義務在哪裡?」 

這一次,沒有立即的回應。 

因為答案太清楚了。 

義務存在,但沒有出口。 

庭訊結束前,審理官做了一個罕見的動作。 

他沒有宣布裁定。 

他問了一個問題。 

「如果,未來再次出現相同結果,你們會做出不同選擇嗎?」他看向平台方。 

平台律師停頓。 

這不是他準備好的題目。 

他最終回答:「我們會依照當時最合理的商業與技術判斷。」 

審理官點頭。 

沒有記錄,但每個人都聽見了。 

走出法庭時,林思遙的腳步有些慢。 

她問:「你知道他們贏在哪裡嗎?」 

姜兆行看著前方。 

「他們沒有說『不是我們的錯』。他們說的是——『這不是任何人的錯』。」 

晚上,匿名者傳來一段新的訊息。 

不是資料,是觀察。 

「每一次會議結束,大家都覺得自己已經盡責。但沒有人覺得,自己需要記得那些被標紅的警示。」 

林思遙讀完後,沒有立刻回覆。 

她把訊息轉給姜兆行。 

她說:「這就是答案。」 

他回應:「也是死路。」 

那一夜,他們在事務所待到很晚。 

桌上攤開的,不再是卷宗。 

而是一張白紙。 

上面只寫了一句話:「如果責任無法被指認,法律還剩下什麼?」 

清晨,姜兆行終於開口。 

「下一章,證人席會空著。」 

林思遙點頭。 

她早就知道。 

因為當責任被分給所有人,就再也沒有人,能站出來。

 

6.證人席空著

 

證人席空著,不是因為沒有人。

 

而是因為——沒有人能被叫上來。 

開庭那天,旁聽席坐滿了人。 

媒體、學者、平台代表、旁觀者。 

唯獨證人席,空無一人。

 審理官翻著名冊,語氣平穩。 

「原訂證人未到。」 

沒有點名。 

因為名冊上,本來就沒有名字。 

平台律師率先發言。 

「在缺乏具體證人與可驗證證據的情況下,本案已無續行必要。」 

這不是挑釁,是程序事實。 

林思遙站起來。 

她沒有看證人席。 

她看的是法官。 

「我們不是沒有證人。我們是沒有可以被承認的證人。」 

審理官沒有回應。 

他在等她繼續。 

「匿名者願意說明事實。但在現行制度下,他一旦被命名,就必須承擔全部後果。而在此之前,所有真正掌握決策權的人,都已經安全地站在制度背後。」 

平台律師起身反對。 

「這是價值陳述,不是法律論證。」 

審理官點頭。 

「異議成立。」 

姜兆行坐在旁聽席,第一次沒有試圖補救。 

他知道,這場仗,已經不在技巧層面。 

審理官看向空著的證人席。 

「法院無法要求不存在的人出庭,也無法以推定填補程序空白。」 

他頓了一下。 

「因此,依現行法制,本案證據不足。」 

那句話,被完整記錄。 

宣告結束時,沒有掌聲,也沒有嘩然。 

只是低聲的討論。

 

「果然如此。」
「本來就沒可能。」

 

證人席依然空著。 

會後,林思遙站在走廊。 

她沒有哭。 

只是有點茫然。 

「這就是終點嗎?」 

姜兆行站在她身旁。 

「對法律來說,是。」 

「那對我們呢?」 

姜兆行沒有立刻回答。 

傍晚,一則內部訊息傳來。 

匿名者關閉了帳號。 

沒有告別。 

沒有解釋。 

只是消失。 

林思遙看著那行『使用者不存在』,很久很久。 

「他被吞掉了。」 

姜兆行回答:「不是被誰,是被沒有位置這件事。」 

夜裡,事務所只剩他們兩個。 

燈光很暗。 

「妳後悔嗎?」 

林思遙搖頭。 

「我只是…… 」她停了一下。 

「第一次這麼清楚地知道,我們救不了所有人。」 

姜兆行點頭。

 「但妳也做了一件事。」 

「什麼?」 

「妳讓空著的地方,被看見了。」 

隔天,判決書送達。 

不是實體。 

是一封電子通知。 

結論冷靜、標準、完整。 

但最後一段,多了一句備註:「本案所呈現之責任斷裂問題,非現行制度所能完全回應,仍有賴立法與社會共同思考。」 

那不是勝利,但也不是失敗,是一個被留下的問題。 

林思遙把那句話列印出來,貼在牆上。 

姜兆行站在她身後。 

「下一章,有人會把名字寫上去。」 

林思遙沒有回頭。 

她知道那意味著什麼。 

只剩最後一步,而那一步,不是法律要求的,是選擇。

 

7.留下名字

 

名字,是在凌晨三點被輸入的。

 

沒有儀式。
沒有見證人。
只有一個游標,在欄位裡閃爍。
 
Claimant:___

 

林思遙盯著螢幕,看了很久。 

她知道,一旦填上去,這不再是一個象徵性行為。 

她會成為案件的一部分。 

會被質疑動機、立場、利益。 

會被寫進紀錄,永久存在。 

姜兆行坐在她對面,沒有催促。 

他知道,這一刻,任何語言都是干擾。 

她忽然說:「我不是受害者。」 

姜兆行抬頭。 

她接著說:「我也不是證人。」 

她的手指停在鍵盤上方。 

「但我看過整個過程。我知道哪些選擇,被一次一次地做出來。我知道,如果每個人都只負責一點點,最後就會變成沒有人負責。」 

她深吸一口氣。 

「所以,我留下名字,不是為了控訴。」 

她敲下鍵盤。

 

Lin Ssu-Yao。

 

「是為了讓程序知道,」
「有人,看見了。」

 

送出鍵的聲音很輕。 

卻像一顆石頭,落進系統深處。 

系統回傳訊息:「申請人身分確認中。」 

那不是立案,但它讓空白,被填上了。 

隔天,平台律師的反應極快。 

「反對。」 

理由寫得很清楚。 

「申請人非直接受影響者,無實質法律利益,不具當事人適格。」 

沒有惡意,只是法律。 

程序會議重新召開。 

這一次,旁聽席更多了。 

不是因為案件,是因為那個名字。 

審理官翻著資料。 

他念出來:「林思遙,妳以什麼身分主張?」 

她站了起來。 

「以承擔者。」

 法庭出現一瞬間的靜默。 

那不是法律用語。 

她繼續說:「我不主張損害賠償。我不主張平台有故意。我只請求法院,確認一件事。」 

審理官抬頭。 

「什麼?」 

「確認,在這個案件裡,責任曾經存在。」她看向證人席。 

平台律師立刻站起。 

「這不具可裁判性。法院不能對抽象責任做宣告。」 

林思遙點頭。 

「我知道。」 

她停了一下。 

「所以,我不是請求裁判。我是請求——留下紀錄。」 

姜兆行第一次,在這個案件裡站了起來。 

不是為辯護,不是為反對。 

他說:「法官大人,如果法律只能處理可以命名的責任,那麼至少,讓它記住——曾經有人,試圖命名它。」 

審理官看著他們。 

很久。 

裁定沒有出現奇蹟。 

申請被駁回。 

理由完整、嚴謹、無可挑剔,但在附錄中,多了一頁。 

不是判斷,是記載。 

「本案申請人林思遙,曾以第三方身分,主張制度性風險之存在。」 

沒有法律效果,但有名字。 

走出法院時,天氣很好。 

姜兆行說:「妳輸了。」 

她回答:「我知道。」 

「那妳得到了什麼?」 

林思遙停下腳步。 

她回頭,看了一眼那棟建築。 

「我沒有被系統吞掉。」 

幾週後,一則消息在學界流傳。 

不是判例,而是一個註腳。 

有人開始引用那一頁附錄。 

開始討論:「是否存在,尚未被程序承認的責任形式?」 

匿名者沒有再出現,但他的選擇,不再是空白。 

因為有人,替那段沉默,留下了座標。 

夜裡,事務所的燈再次亮起。 

姜兆行坐在老位置。 

林思遙站在窗邊。 

「妳後悔嗎?」 

她想了想。 

「如果有一天,法律能處理這種案件,那今天留下的名字,就不是多餘的。」 

姜兆行笑了,不是勝利的笑,是釋然。 

案件,在這裡結束。沒有正義實現,沒有真相大白。 

只有一個事實,被寫進邊角——當所有人都選擇不留下名字時,留下名字的人,就成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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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阿三媽燒的紅燒豬肉,就不得不提起早年在三峽時,每年都有神豬比賽,這是三峽人在過年時最熱鬧的活動,起源是先人的「祭山神,以取平安」的傳統儀式,後來因為大年初六是三峽清水祖師爺的誕辰,所以將信仰與民間習俗合併,每年在三峽清水祖師廟前廣場,舉辦神豬大賽。大賽後得獎的飼主,都會將豬肉分送給廣場的民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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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定圓山,佳偶天成》 感情是件微妙的東西,就像小蕙說的,交心就可以交朋友。阿美的善心,慢慢帶動了阿三的感覺。阿美絕對可以稱得上是好朋友,不過是否真的能說感情的事呢?阿三一直不敢作定論。 倒是阿三媽與阿美相處久了,心中已有了主意,但也不知如何安排才好。阿美真是個好女孩,不過為娘的可否要求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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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定圓山,佳偶天成》 感情是件微妙的東西,就像小蕙說的,交心就可以交朋友。阿美的善心,慢慢帶動了阿三的感覺。阿美絕對可以稱得上是好朋友,不過是否真的能說感情的事呢?阿三一直不敢作定論。 倒是阿三媽與阿美相處久了,心中已有了主意,但也不知如何安排才好。阿美真是個好女孩,不過為娘的可否要求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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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部隊後,工兵連又有新的任務,於是弟兄們又駐紮到屏東水底寮負責蓋建軍舍。當地的環境條件仍然很差,在工地根本沒有浴室,大家必須在田溝裏洗澡。好在天氣已經漸漸轉暖了,水泠沒有什麼關係,只是田溝裏的螞蟥,常常隨著舀上來的水沖在身上。阿三不禁嘆息道,工兵真苦,就算是調回了台灣,也沒有好日子過。 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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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回到部隊後,工兵連又有新的任務,於是弟兄們又駐紮到屏東水底寮負責蓋建軍舍。當地的環境條件仍然很差,在工地根本沒有浴室,大家必須在田溝裏洗澡。好在天氣已經漸漸轉暖了,水泠沒有什麼關係,只是田溝裏的螞蟥,常常隨著舀上來的水沖在身上。阿三不禁嘆息道,工兵真苦,就算是調回了台灣,也沒有好日子過。 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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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三搬進了在台北東區的新家。因為實在是被水淹怕了,所以選了一個四層樓公寓的二樓。這是加強磚造的建築,煤球爐也換成了筒裝瓦斯爐具。兩老非常滿意,一直誇讚丫頭的孝心,女兒到底是沒有白疼啊! 阿三當然對大姐也是心存感激,尤其他知道大姐在僑居地的生活,並不像她說的那麼美滿。姐弟多年培養的默契,讓阿三從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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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三搬進了在台北東區的新家。因為實在是被水淹怕了,所以選了一個四層樓公寓的二樓。這是加強磚造的建築,煤球爐也換成了筒裝瓦斯爐具。兩老非常滿意,一直誇讚丫頭的孝心,女兒到底是沒有白疼啊! 阿三當然對大姐也是心存感激,尤其他知道大姐在僑居地的生活,並不像她說的那麼美滿。姐弟多年培養的默契,讓阿三從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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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晚上,阿三一人在家。在院子裏擺了張躺椅,打開收音機,聽著廣播劇,好不愜意。這時小蕙在竹籬笆外叫著阿三,送來一大碗家裏做的愛玉冰。小蕙為阿三盛了一杯,阿三坐了起來接過手。嗯,真是好喝! 家中無人,小蕙也就坐了下來,一起陪阿三聽廣播劇。兩人坐在一張躺椅上,廣播劇的聲音越聽越不清楚,小蕙呼吸的氣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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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晚上,阿三一人在家。在院子裏擺了張躺椅,打開收音機,聽著廣播劇,好不愜意。這時小蕙在竹籬笆外叫著阿三,送來一大碗家裏做的愛玉冰。小蕙為阿三盛了一杯,阿三坐了起來接過手。嗯,真是好喝! 家中無人,小蕙也就坐了下來,一起陪阿三聽廣播劇。兩人坐在一張躺椅上,廣播劇的聲音越聽越不清楚,小蕙呼吸的氣息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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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些時日,馬大哥在一次的例行飛行中,因為飛機機械故障出了事,還好及時跳傘保住了性命,不過也還是受了傷住院。 阿三姐聽到這個消息,心急如焚的趕到了台南去探望。回來後阿三媽跟她說:「我把馬英鼎看成是兒子,妳不能付出真感情。他的職業太危險了。你只可以和他做個普通朋友,把他當作是兄長。不然的話,我就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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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些時日,馬大哥在一次的例行飛行中,因為飛機機械故障出了事,還好及時跳傘保住了性命,不過也還是受了傷住院。 阿三姐聽到這個消息,心急如焚的趕到了台南去探望。回來後阿三媽跟她說:「我把馬英鼎看成是兒子,妳不能付出真感情。他的職業太危險了。你只可以和他做個普通朋友,把他當作是兄長。不然的話,我就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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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新村離基隆河很近,中間是一大片田地,河岸邊佈滿了綠草。平常除了阿三這些小孩子們常在那玩耍外,也有不少的情侶們在此約會。尤其當太陽將下山時,河水及天色是互映著一片片美麗的金光,河風徐徐吹來,這正是情侶們互傾心聲最好的時刻。 當然馬大哥及大姐也不例外。起初小傢伙們總會跟在後面指指點點,暗地做著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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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新村離基隆河很近,中間是一大片田地,河岸邊佈滿了綠草。平常除了阿三這些小孩子們常在那玩耍外,也有不少的情侶們在此約會。尤其當太陽將下山時,河水及天色是互映著一片片美麗的金光,河風徐徐吹來,這正是情侶們互傾心聲最好的時刻。 當然馬大哥及大姐也不例外。起初小傢伙們總會跟在後面指指點點,暗地做著鬼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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