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跟友人 R 聊天,她說到她不敢開始做影片的一個原因是聽過「Vlog 一定要很有特色,不然憑什麼人家要看你的生活啊」。我當時跟她分享我在猶豫要不要開始拍影片時,則是看到「就算沒有觀眾也開始做影片」的理由。在清晨六點的復興北路上,我再次想起這段對話,並有了更清晰的想法:「創作不為觀眾服務,是為了自己;觀眾被作品吸引而來,不是被推銷而來。」
01/為什麼會開始做這些東西?
我一直都算是一個很喜歡創造東西出來的人。約莫國小時會跟著阿嬤看《戲說台灣》,喜歡裡面的場景、服裝,於是會試著畫出來;但又喜歡劇情,就試著畫漫畫。但我那時根本沒看過幾本漫畫,也就畫得亂七八糟、虎頭蛇尾的。
國小快畢業的時候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說,像是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漂亮的場景、衣服跟劇情一次滿足。我開始寫作,雖然也是開了頭就沒了尾,但我一直開、一直開。上了國中後,每天回家就是坐在電腦前面打了又刪,但那樣的時光讓我覺得充實又幸福,現在回想,是進入了所謂的「心流狀態」。
第一次完成一部作品(或許也是目前為止唯一真的完成的作品),是國二時心血來潮參加了校內的文學獎,也參加了校外的(不過沒上)。當時我主動找了國文老師,在老師的監督下,我真的逼自己寫出了人生中的第一個結局,很有成就感,也讓我意識到我一直以來都只會寫前段,中後段是一竅不通。
後來我開始寫歌,今年又開始做影片,這些都可以說是創作的一環。我喜歡創造出一些讓自己感覺精神豐滿的東西,也喜歡獲得別人的掌聲。當我發現這種輸出行為還可以強化自己的能力、提升自己的思考等等好處,我就更有動力做下去了。
02/時間跟累積的力量
前面也說過,我是一個長期開高走低,甚至不能說是走低、就是直接消失的一個人。不過我現在在練習持續地做下去,這和前幾期電子報中提到我近期讀的那本《生存所需的行政事務》有關。裡面提到:「持續做喜歡的東西,這方面的技能自然也會提升,產出的東西自然也會變好。」
是呢,我讀的當時只覺得做喜歡的是理所當然,但當我真的規律地要每天都做這些事情,我發現也是有點壓力的。比如說我本來設定我要每週更新電子報跟影片,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我已經偷偷地欠了一週。
不能只是有靈感、有熱情的時候做,稍微淡掉的時候也要多少做一點。就像練習寫小說,常常有人說至少要每天寫一百字一樣,我最近也試著把這樣的想法套用在各方面的興趣中,希望時間跟累積的力量能產生效果。
03/創作不為觀眾服務,是為了自己
回到開頭跟友人 R 說的那段話,其實這也是鎮住我心中的躁動不安跟沿途分心的一句心法,也呼應了《生存所需的行政事務》提到「不要為了別人的評價而做這件事」。
不管是影片也好、寫文章也罷,甚至是寫歌,都是因為我喜歡。雖然也有倦怠跟沒那麼熱情的時候,不過就算那樣也要淺淺地做一點,一旦放掉,就會覺得下一次再放掉也沒關係。
要實現夢想,或是把喜歡的事情變成一件真正的愛好、興趣,就得拿出時間來累積。做出很爛的東西也沒有關係,不要急著一次把事情做完美。每次吸收的意見都在下一次的作品中使用到(這也是我在練習的事情),等你回頭就會發現,自己不但累積了作品,也進步了。
總之,先去做吧!
Take care,
綸L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