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嚴選
讀者是TA還是ta?我的創作初心、轉機和夢想讀者

2020/12/03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設計對白
方格子最近有一個徵文活動,叫「誠徵讀者啟事」。它的首圖很有趣,是「廖先生誠徵女友」。
編輯的意思是,
女友需要誠徵,人才需要誠徵,茫茫人海中,你的讀者、追蹤者在哪裡?或許也需要一檔「誠徵讀者啟事」來尋找。

「誠徵女友」的廖先生,他的 TA(Target Audience)是誰?可能是勇於冒險、不設限、喜歡直白的生理女性。那你的 TA 會是誰?或者,你「想要」的 TA 是誰?是知識焦慮那型?還是充滿好奇心那型?是把你當作朋友一樣溫暖互動的類型,還是金主爸爸那一型?

讀者是TA還是ta?

我看了這篇文章,覺得很有創意。
如果你跟我一樣有些年紀,可能會想起ta這個詞,本來真的有「男/女朋友」的意思。
它的用法可能是:
女:「你記得我乾姐吧?」
男:「記得啊,我們見過的。」
女:「她有一個男朋友,ta對ta好好喔。ta每天都會等ta下班,再送ta回家。」
男:「嗯,她的男朋友真體貼。」

(文章來源:他,她,ta
隨著行銷專業普及,大家才慢慢習慣用TA(Target Audience)去詮釋「目標受眾」。

可是瑞凡,我們不會擁有很多情人,卻可以擁有很多讀者啊~

貼佈告欄徵女友可能很特別,要女友「留下來或我跟你走」可能很浪漫,要女友掏錢養自己可能很人渣。然而,
  • 寫文章徵求受眾,叫作「觸及」;
  • 將受眾留下來,叫作「停留」;
  • 引誘受眾掏錢出來,叫作「轉換」;
所以,這不是鼓起勇氣的問題,是行銷的生活日常啊。
我的願望叫作解脫;我的眼淚叫作訴說將自己變成渣男,叫作行銷人員的工作。

我創作的初心

我在方格子認真創作,大約是今年1月初開始。那篇文章叫「遇到了渣男可以告嗎?」不知不覺,今年也到尾聲了。
累積至今,我在方格子的文章大約近百篇。有些很熱門,例如:檢舉達人賺了什麼
有些被協助推薦到友站,例如:
這些都是對我作品的肯定,我非常感謝。
感謝讀者願意回饋、也感謝編輯願意幫忙推薦。

到了現在,如果google「王大明」這個關鍵字,我的排序往往相當靠前。無論是我的podcast,或我的方格子作品,都常常出現在第一頁。
可以說,一年下來我已經將「王大明」這個菜市場名,作出屬於自己的名氣了。
現在,泡好咖啡。對著電腦,路上無車無人,夜深無聲。
我想該是和大家清楚說幾句話的時候。
延伸閱讀: 方格子從七月開始陸續針對 SEO 優化做了許多調整

我創作的初心,本來不是成名

我在今年初開始創作,最初的理由是因為接觸了聲音直播。
那時候,台灣已經有很多的露臉直播平台,例如:浪Live17直播
然而聲音直播剛起步,沒有人知道這種「不露臉,只靠聲音開直播」的新平台可以走到哪?
當然這裡是指台灣。如果在中國,聲音直播已經很有規模了。
所以從2019年底開始,就有一批各行各業的朋友進入了聲音直播平台,開始各種嘗試。可能是唱歌、彈奏、DJ、講故事、科普、衛教、行銷、尬聊、甚至狼人殺
(是的,直到現在都可以在聲音直播平台看到有人在玩狼人殺。在網路玩狼人殺,非常考驗受眾彼此間的默契)
聲音直播跟現在流行的podcast有一個地方不同:聲音直播相當重視現場互動。
它標榜任何人拿起手機都可以開播,不需要任何認證就可以成為一個主播(DJ)。很現實的,市場會篩選:誰才是適合的主播。
所以,可能在晚上十點,同時有100人開播,畫面上有100個直播間。
但是每個直播間的聽眾都在流動。真正有兩位數以上聽眾的直播間,不到十個。
其它的90多個主播,就是在對著小貓兩三隻的聽眾,甚至對空氣講話。
當時的聲音直播還沒開發抖內制度(donate),所以能支持主播熱情的就是聽眾互動。
比較有趣的是,因為在裡面活動的使用者,可以隨時成為主播或聽眾,所以也沒什麼階級可言。

例如:台上的主播只是個大學生,開播在講解今天上課學到的心理學名詞。
然後台下有十幾個比她更專業的聽眾,會直接用文字交流補充指正。
聽眾之間還會互相討論,討論的深度甚至遠超過台上主播。(笑)
當然,大部分的互動都是氣氛和善。所以裡面的使用者會樂於分享,無論是主播或是聽眾。可能一場開播下來,像是經歷一場seminar。
在這裡沒有學生沒有老師,大家隨便坐。主播用聲音、聽眾用文字在彼此交流,
直到關播,大家都收獲良多。
我現在講起這段往事,都覺得很夢幻。那是當時聲音直播平台的日常。
我的工作經常要閱讀判決書。很多人不知道:判決書其實是公開資訊。
google「裁判書查詢」就可以進入系統(感謝2019年的大改版,以前超難用)
不需要任何的權限,你就可以在裡面查找任何關鍵字。
例如前幾天「單親媽殺子遭判死」的新聞,你輸入新聞中的關鍵字「以枕頭壓住」,就可以看到這個結果:
如果社會大眾學會了閱讀判決書,就可以在接受新聞資訊時,多一個更正確的管道。所以我開始進入聲音直播,將判決書當故事講。
我從不認為一定要法律人才可以閱讀判決書,社會新聞記者都會看了。
你如果覺得新聞都在亂寫,為什麼不自己看呢?
所以我取了一個「王大明」的藝名,意思是「就算你是一個nobody,一樣可以自己看判決書,學會基本的法律知識不要被騙。如果看不懂,我帶領你」。
這其實滿考驗的,因為
  1. 法律用詞要全部轉譯成大白話,需要練習。
  2. 轉譯後要維持不失真,需要專業。(其實恐龍法官沒有媒體講得那麼多)
  3. 要讓聽眾願意聽下去不跳出,需要帶氣氛。
  4. 要讓中途進來的聽眾可以接著聽下去,或法律人想延伸閱讀,需要參考資料。
在聲音直播,我的聽眾包括了非法律背景的社會人士、大學生,也包括了法律人。
如果要兼顧每個聽眾的利益讓我的聽眾不要流失,最好的做法是在網路放篇講稿。
如果覺得我講太慢、太誇張、或中間才加入開始聽的朋友,都可以在這篇講稿中得到資訊。

這就是我在方格子創作的初衷,它原本只是搭配直播的講稿,一份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工具人的逆襲/教你如何查判決書

創作的轉機

幾個月下來,我在方格子也累積了許多追蹤者。有些是聲音直播平台過來的朋友,也有些是方格子本來的使用者。甚至也有直播的朋友後來在方格子成為作者的(笑)
我的文章都是法律主題故事,點閱率可能從幾百到上千。有一天,我發現有篇文章的點閱率高得很… 顯著,叫「檢舉達人賺了什麼」,後來甚至被推薦到友站。
「檢舉達人賺了什麼」目前點率數為48412
這對我來講是一件奇事,因為它基本上不是我的「著作」。
我當天在聲音直播要講一個「檢舉達人」的主題,所以準備了這份講稿。
裡面就是我複製貼上的網路新聞,加上標題。
如果硬要說我有什麼「原創性」,大約就是將這些新聞故事按照主題排序:
  1. 檢舉達人的收入
  2. 檢舉達人的風險
  3. 檢舉達人的正義
  4. 立法委員提案,想要「消滅」所有檢舉達人
然而,隨著它越來越多人看,甚至編輯將它推薦上了友站,它變成「王大明」第一篇被推薦出去的文章。
這時候我開始有了「作者」的自覺:
就算是「王大明」這個化名、菜市場名,一樣可以被編輯接受,被當作一個「作者」看待。
然後,這篇複製貼上的文章,就是我名下點閱率最高的「作品」了。
我後來常常在反省,「王大明」如果是一個餐廳,它的招牌菜就是「檢舉達人賺了什麼」嗎?(苦笑)
於是我開始建立出版專題,將自己的文章分類放入、撰寫新文,這是我創作的轉機。

願景,和夢想讀者

在介紹完自己之後,來聊聊願景跟夢想讀者(TA)。

願景就是讓文章可以賣錢

很多人會將「律師」當作一個頭銜,其實它更多時候只是一個資格。就是「有通過律師考試、通過實習拿到了律師證書」。
就像醫師、工程師,或社會上各行各業的專家 ,它們都在專業領域取得了資格。
所以「律師告訴你保養身體的十件事」,不代表他講的會比較有道理。
甚至網路上也有律師會不小心給出錯誤法律見解的。(笑)
有一個律師前輩的比喻是這樣:
法律常常在修訂,法院見解常常在更新。
每天都有新的案例、新的挑戰,律師的知識就像汽車一樣要保養。
如果一個律師從考上之後就再也不進修了,就像一台十年不保養的車,你敢開嗎?
我們都知道:醫師不能隔空看診,誤診造成醫糾也常被告上法院。
如果「律師」在網路上濫用頭銜,使當事人陷於錯誤受有損害,難道不用背刑責嗎?
所以,在法律普及這條路,我選擇用「王大明」化名,用大白話分享判決故事、鼓勵讀者查詢判決書自學,並歡迎在ig私訊與我討論法律見解。
(我的ig:wang.da.ming

只要你有社會經驗、真心想學,就算沒有學習過任何法律知識,我都會盡量讓你看懂或聽懂(有些文章我會嵌入podcast音檔)。為你介紹日常生活背後的另一層面紗。
我期待,如果我的文章讓你獲得了一些樂趣、一些收獲,不是因為我的頭銜,
而是你自己的努力成果。

所以,如果你願意贊助我、訂閱我的文章,我會很感謝。
這代表我選擇了一條有願景的道路。

但是,如果你只是想找專家背書委任,請左轉洽律師樓(笑)。

夢想的讀者

我設定的TA是「非法律人」,最好有社會經驗。因為法律是一門重視實用的專業。
重點不是輸贏,而是「定紛止爭」,幫助大家節省溝通成本。

許多法律糾紛源於人情世故,法律不應該是「解決問題的最後一個辦法」,我認為它只是「解決問題的其中一個辦法」,而且「箭在弦上,不發最好」。

例如我常建議:成人的「霸凌」盡量不要在法庭處理
霸凌嚴格的說不全是法律問題,
有更大一部分是教師、社工師、心理師更可以發揮專長的地方。

我從不認為法律人可以取代他們的專業,也不認為「霸凌」鬧上法庭是合適的。
這篇文章會引用判決來佐證觀點。如果有不同想法,歡迎留言與我回饋,謝謝。
當然,我也常常在調整修正,甚至會說:
「我不會干涉你喜歡或不喜歡這個故事,也不在意你是贊成或反對這條規定。
我甚至會盡量隱藏自己心裡的想法,避免干擾你的判斷。

我只會盡量告訴你,在這個故事裡,正方怎麼說,反方怎麼說。
你可以想想哪個說法更能說服你,也歡迎你查到更多資料,在ig與我討論。」

這一年,我在聲音直播認識了各行各業的朋友交流,獲益良多 。
也期待我未來在方格子的讀者,
  • 願意付費支持我的文章,
  • 或願意與我分享自己經歷的故事、
  • 或願意與我回饋在法律自學的心得。
感謝你閱讀到這裡,這篇文章寫得有些冗長。
歡迎追蹤、回饋、支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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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明
王大明
*歡迎你來,我會在這裡分享,真實世界發生的故事。 *我叫王大明,如同英文諺語:"Every Tom, Dick and Harry", 是一個再通俗也不過的名字。 *在這裡沒有學生、沒有老師。你請隨便坐,我只是一個說故事的人。 歡迎交流、回饋、分享。 *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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