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方向盤》Podcast E23 |產婦與養育孩兒的權利有哪些呢?
本集整理主題針對生產後的假別、企業托育設施及最新的彈性育嬰留停政策進行深度解析。
一、 生產假別與計算方式
產假天數: 法定產假為 8 週,並非一般誤解的「2 個月」。
計算邏輯: 產假是以「週」為單位計算(例如從週三請到下週二為一週),並非按曆月計算,勞工與人資應以勞基法規定為準。
薪資計算法令: HR 通常會依照勞基法與計算機精確核算,建議勞工不清楚時可要求查看相關法條。
二、 企業哺(集)乳室與托育設施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40007
強制設置門檻: 企業員工數達 100 人以上,依法強制規定必須設置哺(集)乳室。
哺乳室標準:
必須具備遮蔽性(如窗簾),且嚴禁安裝監視器以維護隱私。
必須配備真正可運作的冰箱供儲存母乳,不可又作為倉庫或抽菸室。
哺乳時間: 勞工在 8 小時工作日內,每 4 小時享有 30分鐘哺乳時間,每日合計為 1 小時,此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企業托育與日照:
部分領先企業(如護國神山)已設置托嬰中心、托兒所,甚至有些企業也有設置「日照中心」來照顧員工的高齡父母。
優點: 降低員工通勤風險(一趟到位)、提升雇主品牌形象、吸引優秀人才並降低因家庭突發狀況導致的分心。
員工餐廳與福利: 部分企業提供餐廳供員工與家人共進午餐,或提供晚餐打包服務,減輕員工家務負擔。
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
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default.aspx
安心懷孕及友善生養的措施與設施
https://www.gov.tw/News_Content_26_635581
三、 113 年「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制度
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原則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5080179.aspx
試辦期間: 勞動部推出的彈性育嬰留停試辦方案,目前預計執行至 113 年 12 月底。
申請彈性: 傳統育嬰留停需長期請假,試辦新制允許以 「5 天、7 天」甚至「1 天」 為單位申請。
補貼領取機制:
若勞工在該月份中請了「彈性育嬰留停假」(即使只有一天),該月份仍可依規定申請八成薪的育嬰留停津貼。
對企業的意義: 彈性留停有助於留才,因為尋找職務代理人(職代)非常困難,短期的彈性請假對公司人力調度的衝擊相對較小。
四、 勞工保險與權益維護
投保薪資級距: 育嬰留停津貼是依據「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計算,因此誠實投保非常重要,不可為了節省保費而低報。
工作彈性調整: 針對撫育三歲以下子女的勞工,可以申請每日減少一小時工作時間(但該小時不給薪),或調整工作時間。
心態與學習: 懷孕或育兒不代表會被職場取代,關鍵在於個人是否能持續保持學習力與專業度。
專業叮嚀: 由於「彈性育嬰留停」目前僅有 60 幾家企業參與試辦,建議勞工可向公司主管或人資部門詢問是否有加入該計畫。
**延伸聆聽:**
本集更多細節內容,歡迎收聽《人生方向盤 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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