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 我跟孩子的爸爸 在宗教信仰方面 走出完全不同的2條路 而孩子跟著他 所以一起拜拜修行 而我就是凡事禱告
但是 是什麼樣的宗教信仰會造成母親不能抱小孩 一抱一見面就會頭痛 就需要處理 他們所謂的處理 就是要花錢處理 舉凡車關 生死觀 生意興隆都要花錢 身為一個媽媽 我實在沒有辦法接受 現在已經嚴重到不能見面 之前見面要抱他們還會躲呢 原因是我身上的黑氣影響到他們 而且竟然要求孩子去跟媽媽說這個 還說若不處理在18天之內會死掉 身為一個父親到現在還躲在孩子的後面 不願意自己面對事情
發生的次數實在太多 所以我現在心情還挺平靜的 但孩子寫line過來 就知道他們有太多事情不理解 或誤會 或是說被洗腦了我當初為了怕他再跟我要錢 我在離婚協議書上面有加一條 只要是小孩跟誰居住 那一方就必須負責生活費 因為我把公司 大部分的房子都給他 所以 扶養 教育 跟醫療費都是男方負責 寫得清清楚楚 現在卻說當初簽的是共同撫養 為什麼我沒有付錢 所以說 離婚看人品 千萬不要想著要奪人錢財的心思 也不要惦記其他人的財產 到現在他還惦記著我爸媽跟弟弟的財產 說我有爸媽跟弟弟在照顧 所以吳先生的意思是 要我跟他們要錢去扶養你的女兒嗎?
還有 男人千萬不要把什麼 不抽菸 不喝酒 不玩女人 掛嘴邊 這是標配好嗎? 也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哭窮 會造成孩子沒有自信 對錢沒有安全感 日後可能會為了錢而做出不該做的事情
三觀不合 是真的有這樣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