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廿三歲那年,她把我出生,媽媽八十五歲那年,我為她送終;我們母女一場,有始有終。如果生命是一盤賭局,我有媽媽當我媽媽,我中了樂透!不用懷疑。
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媽媽是怎麼當媽的,沒有比爸爸更清楚的了。他會在看著媽媽給襁褓中的我換尿布時,跟媽媽說:我寧願當你的孩子;也會跟他像兄弟一樣的老朋友們閒聊家務事的時候說:有媽的孩子像個寶。
當然,爸爸不是跟自己孩子吃醋,也不是嫌媽媽當太太不夠好、當媽媽比較好,而是人前人後表揚稱讚媽媽、證明他有眼光,也表示他對媽媽的完全信任,絕對放心把他的孩子交給媽媽。因為媽媽確實把她的孩子都當奇珍異寶,每個孩子都是她的心頭好。
爸爸家族以重男輕女為主流,偏偏在我們家此路不通。對媽媽來說,女孩男孩一樣好,因為懷孕一樣累、生產一樣痛、教養的擔子一樣重。既然媽媽這麼主張,爸爸想要多愛兒子一點點,也只能低調含蓄間接包裝到我完全無感。我不曾在我的原生家庭感受到重男輕女的差別待遇。直到從家族看到、聽到不一而同、重男輕女的血跡斑斑,才知道我的幸福快樂、不是理所當然,我的歲月靜好、因為媽媽為我遮風擋雨。
我們和媽媽的集體記憶
我們上小學以前,爸還沒退役、被派駐外島,媽媽一個人、後來挺著大肚子,帶我們三個小蘿蔔頭出去玩,郊遊、野餐,玩得歡天喜地,媽媽幾乎每次都有備而來,除了吃的喝的玩的、還記得借相機給我們拍照,不是愛現、只是留念,抓住每個快樂的瞬間、停格每個歡笑的畫面,給我們留下一生的回憶—童年就是無憂無慮。
我們先後上小學,放學回家要寫功課,我們圍著飯桌、打開作業,媽媽幫我們削鉛筆、順便當我們家教,寫完功課、媽媽看過批可,就可以出去玩。我們跟左鄰右舍的哥哥姊姊玩得不可開交,媽媽在廚房準備晚飯,夕陽西下,我們一身大汗、回家洗澡,等吃飯。
我們上中學後,升學壓力、鋪天蓋地!每天晚飯後,通通回房間寫功課,媽媽洗碗、收拾善後。八點鐘是公定的休息時間,媽媽會叫我們出來吃點心,碰到有人生日,媽媽一視同仁,一定有個大大的奶油蛋糕、配上壽星點名的黑松汽水,點上蠟燭、大家一起唱生日快樂,年年如此,儀式感十足的閃亮青春。
高中畢業後,我們紛紛離家,先是升學、接著就業。只要我們任何一個人回家、年節我們通通回家就更別提了,媽媽都會拖著菜籃車到菜市場,一趟不夠、就兩趟,甚至三趟,讓回家的我們不只在家吃飽喝足、還給我們裝箱的吃貨,讓我們沿路吃、到了學校還可以繼續吃,我們不曾笑納、循例擺張臭臉嫌麻煩,媽媽反而不厭其煩、好話說盡:人到了,東西也到了。有時乾脆就不麻煩我們了,等她去台北的時候,再幫我們即時快遞、親自提去。我們從來不會不好意思,只會吃乾抹淨。
我和媽媽的私房記憶
我沒記錯,我的頭髮幾乎都是媽媽剪的!幼稚園、小學階段,媽媽用爸爸的刮鬍刀幫我削頭髮、美美的赫本頭,是媽媽喜歡的;上了國中,媽媽用剪刀幫我剪頭髮、呆呆的西瓜頭,是學校規定的。
不用懷疑,我的青春痘都是媽媽擠的!在我內分泌旺盛的青春期,媽媽幾乎每天幫我擠臉上的青春痘。只要看到我臉上一顆顆鮮豔欲滴的青春痘,媽媽就手癢,好像不擠、就不知道怎麼過日子。媽媽一邊擠、我一邊哇哇叫,媽媽還得一邊連哄帶騙:快好了!快好了!這樣你以後才不會麻子臉!免得嫁不出去!
我上中學那段時間,幾乎每天晚上,功課做完了,無心念書、自然而然進了爸媽房間、跟媽媽躺在床上,天南地北開港、嘰嘰喳喳話仙,直到聽到晚歸的爸開大門的聲音,再衝回房間,躺在自己床上,先裝睡、再慢慢入睡。天天這麼搞。
我到美國念書,媽媽想女兒想得哭到不行,剛好媽媽朋友來串門,看媽媽哭成那樣、把她嚇壞了!以為發生什麼慘絕人寰的事!等她弄清楚媽媽是想女兒,每次提到這事,她還是一臉不解:想女兒需要哭成這樣嗎?
我到柬埔寨宣教,媽媽每個禮拜打電話給我,不管電話費怎麼貴、線路怎麼難接通,媽媽的理由是:給我講國語和台語,免得我忘記母語。到了禮拜天晚上我的六點、媽媽的七點,我等著接媽媽電話,跟媽媽聊天。
因為生病,我被後送回台灣,媽媽到醫院一看到我就爆哭:你怎麼瘦成這樣!出院回到家,媽媽每天給我滴雞精,把我這隻弱雞養成鬥雞,才讓我回柬埔寨。
爸媽到瑞士參加我們的婚禮,典禮開始前,媽媽看我一臉素顏,拿出她的口紅:你至少也塗一下口紅,臉上有點顏色,算我拜託你,好不好?說完就拿起口紅在我嘴唇描描修修。我看著媽媽滿意的表情,慶幸自己終於成了孝順的女兒,得意地走向聖壇前的我家大牛。
媽媽信主後,每次我們回台灣述職,只要主日在高雄,我們都會跟媽媽一起上教會,一起唱敬拜詩歌、一起聽道、一起禱告,也會找時間一起查經、一起上《從懷疑到相信》,媽媽上得興致勃勃、讀得津津有味,每次都說:聖經怎麼這麼好看。牧師講道很好聽。
爸爸過世後,我們顧慮媽媽獨居的適宜性、考慮回台灣,媽媽婉拒:你們做上帝要你們做的事,我過得很好。為了證明她過得真好,媽媽學用社交媒體、跟我視訊,讓我眼見為憑。本來是晚上六點,後來變成媽媽愛睏,還得等我電話,所以我們改下午一點,媽媽兩點,媽媽睡完午覺起來,神清氣爽、聊天剛好。只要畫面接通,媽媽笑臉盈盈:又見面了!好高興。怎麼樣?你好不好?
媽媽出院後,開始居家照護,媽媽眼睛耳朵都嚴重退化,自己看聖經很吃力、戴助聽器也聽得很費勁,我湊在媽媽耳朵旁邊、讀聖經給媽媽聽,一天一章,最後讀完的一卷書是約翰福音。
去年十一月起,媽媽幾乎所有生活瑣事都需要協助,後來她連起身、翻身都需要別人伸手拉她一把、推她一下。起初我們毫無警覺,還不忘調侃媽媽:你怎麼學小蓓?你睡飽了就不讓人家睡哦!媽媽還會呵呵笑說:不好意思哦。當然,那時候沒人曉得媽媽體內累積的類固醇開始絕地大反攻,媽媽進入倒數計時。
一代不如一代
爸說這話,我從小聽到大、聽到耳朵長繭,妹妹卻從來沒聽過,擺明了爸是講給我聽的。這證明爸跟我真的很熟!我沒有一點不服氣,只有不能同意再多的同意。我在爸媽面前,確實一代不如一代。
媽媽常說:我不會講話。我不會教。有時還會補充說明:我自己不會, 所以都沒教你們。媽媽說的沒錯,她確實沒教我們,因為她從不言教。媽媽留給我的,除了透過臍帶傳遞的DNA,還有她一輩子的身教。
爸媽待人處事的圓滿周到、面面俱到,我自嘆不如;他們的古道熱腸、厚道善良,我打心底佩服!
爸媽都不是天生長袖善舞、也沒有出身富賈一方,他們之所以人情練達,不是天賦異稟、跑跳江湖,而是承擔委屈、笑納損失,不是一次兩次,而是一而再而三,對象甚至是吃他們飯、卻踢他們腳的人。再怎麼心裡有數,還是為別人著想、不願單顧自己的事,主張得饒人處且饒人、決不以惡言相向,寧可自圓其說:人家有難言之隱嘛。
妹妹整理爸媽遺物,不意整理出一堆借條,加總金額後把她嚇了幾大跳!這些還是有借條當證據的,不知還有多少是口說無憑、煙消雲散。這些幾十年累積下來的借條,都是爸媽拮据家用、想方設法接濟需要的人,打會標會、甚至預支薪水,既救急、也救貧,末了都成了打水漂。妹妹把這些借條全送進碎紙機、不留痕跡,天知地知、借貸雙方知,平添我們做兒女的對父母的敬重。
爸媽躬身實踐、終生奉行:給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吃虧就是占便宜;直到生命的盡頭,他們光明磊落:只有別人欠我、沒有我欠別人。信主以後,頭一次在聖經讀到「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我認定這裡說的是爸爸媽媽—我心嚮往之,可望不可及的標竿。
為了不欠任何人,媽媽不貪小便宜、不討價還價、不給人添麻煩、也不找人麻煩,一輩子幫人、伺候人,難得的是她會量力而為,不情緒勒索、不道德綁架,不勉強自己、不為難別人。媽媽的量力而為建立在她的責任區基礎上,只有在她盡了責任的前提,才叫行有餘力。
媽媽把責任掛在心上、扛在肩上,只要她說:「這是我的責任」,就是劃定管制區、也是畫下紅線,紅線範圍以內,都是她的。媽媽不是不信任別人、所有事都要一手包,也不是獅子大開口、漫天喊價,而是謹守分際、忠於天職:妻子和母親。只要她認定的妻子和母親的工作職掌,就是她責無旁貸的優先順序,她一概攬下、毫不忸怩:「這是我的責任」—發自肺腑、竭盡所能。
所以,媽媽連病都不敢生,或者說,媽媽從不生病。媽媽常常提醒自己:我不能生病,因為小蓓還需要照顧。我不能生病,因為老頭還要人伺候。
因為要負責到底,所以不能生病;因為不能生病,媽媽養成規律的生活作息,吃飯睡覺的時間和質量、都滿固定的,每天打掃家裡內外、隨時保持窗明几淨,三餐自理、無論大宴或小酌,吃了東西、立刻刷牙,每天定時練外丹功…。她總要做到:我盡力了。才能無愧於心。信主之後,我才知道,「盡心盡性盡意盡力」的典範不假外求,家裡就有。我看在眼裡,五體投地。
被拐被騙很鬱卒、吃苦受累很委屈、擔子沉重很疲倦,不是偶一為之、而是長年累月,媽媽有足夠的條件變成一位牢騷滿腹、苦酒滿杯,怨天尤人、尖酸刻薄的老太太,但是媽媽沒有因為這些就裝滿悲情、天天愁眉苦臉,甚至在活得不耐煩、厭世到最高點的緊要關頭,媽媽都沒有自艾自憐,只會說:啊就遇到了啊。
她在痛痛哭泣之後,擦乾眼淚、搽脂抹粉,內捲躺平之後、挺直腰桿站起來,日子繼續過,而且過得精采有力、清涼有勁。每天都不忘給自己小確幸、再忙也要來杯咖啡,而且一定要加糖,因為「人生已經夠苦了,喝咖啡當然要加糖」。從即溶咖啡、到義式咖啡機、到膠囊咖啡,只要喝了一杯加了很多很多糖的咖啡,媽媽就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沒有嚥不下去的辛酸、沒有翻不過的山。
甜滋滋的咖啡居功厥偉,讓媽媽沒有變得酸溜溜、或苦澀澀,反而是喜孜孜、甜蜜蜜,別人舉手之勞、略施小惠,都讓媽媽感激到不行。相信耶穌後,媽媽知道「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證明果然沒有理所當然,都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媽媽心被恩感,情不自禁、脫口而出:感謝主。
爸爸先去見主,媽媽開始預備迎見神、回想一生,心滿意足、眉開眼笑:我這輩子過夠本了!享受也享受到了,吃也吃飽了,想去的地方、都去過了,想玩的、想看的,也玩夠了、看夠了。兒女都很懂事、沒讓我操心,女兒也很貼心,上帝對我真好,我很滿足。感謝主。
不能試用、終生享用,沒有保存期限、只有天天想念
媽媽與我,只有相愛、沒有相殺。當然,是她先愛我,我被感動、慢慢地良心發現,後來相信耶穌,才懂得愛媽媽。年紀越長、越佩服媽媽,只要想起媽媽在我同年齡階段所經歷的,我就好想跟她三鞠躬。後來我就成了媽媽的粉絲。
媽媽與我,無話不談。更精準的說法是:媽媽與我,無話不可談。我實在不記得我有沒有所有事通通告訴媽媽,這才是名符其實的無話不談,但是我很有把握,我跟媽媽無話不可談,我沒有什麼事是不能、不敢或不願意讓媽媽知道的,我相信媽媽對我也一樣。
媽媽對我的愛和信任,給了我最大的安全感。
我這麼平凡、不過別人眼中的一粒灰,還是透明的灰,彷彿不存在,可有可無,我很習慣、也處之泰然,可是到了媽媽這裡,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只要她的孩子在場,媽媽就目中無人,只有〝我的孩子〞。
媽媽看到我,總是一張笑臉,讓我以為我很受歡迎;媽媽總是誇我聰明、反應快,我總以為自己天資聰穎。媽媽睜眼說瞎話、硬拗硬挺,從創世紀到新天新地,從脣紅齒白到視茫茫、髮蒼蒼、齒牙動搖,看到我還是會說:你怎麼越來越漂亮。
無論我在外面怎麼遍體麟傷、體無完膚,怎麼被視若敝屣、或視若無睹,我只要想到媽媽、只要回到家,我就覺得我還行!我沒那麼差!我還是不錯的!
無論我在外面怎麼識大體、應對得宜,怎麼溫良恭儉讓,回到家、在媽媽面前,我可以放肆、不懂事、沒大沒小、不像話,無論我年紀多大,怎麼衣冠不整、躺平耍廢,怎麼胡說八道、不講理,我都知道我不會被趕出去,因為我們家不是講理的地方,是講情的地方。
自從離家,我常常想念媽媽。媽媽本來就是不在身邊的時候、讓人想念的。每次想媽媽,以前會寫信、後來打電話,最近就是視訊,科技的發展提升了品質、降低了成本,媽媽跟我透過小螢幕見面越來越頻繁,甚至連我說想回家看她,她都十足不以為然:已經每天見面了,就不用跑這一趟了啦。我只能說:想吃你的好料啦!媽媽知道我沒有外食的習慣,在外面無論怎麼飢腸轆轆,都是回家才吃。這個幸福的壞習慣,都是被媽媽慣的—吃好吃慣了!挑三揀四!後來這幾年,回家吃媽媽的菜給媽媽看!成了每次回家的起手式,當然使命必達、皆大歡喜。現在只能在想像中的虛擬畫面,大快朵頤媽媽的菜—此味只應天上有,人間能得幾回嚐。
母愛就是我的樂透—不能試用,終生享用;沒有保存期限,只有天天想念。
我想媽媽
媽媽不是聖人、不是能人、不是高人、不是達官貴人,不是參天大樹、讓人望得脖子酸;媽媽是罪人、是普通人、是市井小民,是芳草碧連天,天生地養、滋潤大地,給人賞心悅目、讓人心曠神怡,給人踏青、讓人養眼,在別人的寫意裡,當一株生命力旺盛的小草,在時代的機器裡,做一枚活得淋漓盡致的螺絲釘。
因為被愛、被善待,媽媽愛得自然而然,我在媽媽的愛和保護底下,活得健康快樂、活得坦然大氣,時候到了,縱身一躍滾滾紅塵,任憑大江東去、沖刷稀釋,浪費了爸媽給我的好基因,沾滿僕僕風塵,灰頭土臉、傷痕累累。回家給媽媽療傷止飢,再出去打拼。周而復始,媽媽欣然樂意、不厭其煩。
當然,媽媽不是沒有缺點,但是她那些缺點被這些特點,狠狠打趴!她的特點如明光烈焰、光芒四射,她的缺點如微光星火、黯然失色。沒得比,也不用比。
人生沒有十全十美,只要盡心盡力,就是完美。
「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
1940.11.29—2026.0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