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了小套房中,
接下來是另一道更現實關卡——
重新規劃我的資產配置。
我決定先從一個被廣泛討論的概念開始著手:
4%法則
審視了我多年來的帳本,
我重新編排了我的每月預算,
而這筆「退休預備金」,大約需要年支出的25倍。
在資產配置上,我沒有完全照傳統的股債配置,
而是選擇了自己的組合:
基金、原型ETF:4成
槓桿型ETF:3成
現金:3成
槓桿型ETF與現金部位則設定比例再平衡動態調整。
後來我發現YouTube上早有類似的投資建議:
CLEC 投資理財頻道 所提出的「433配置」。
但我的做法還是有其差異。
差別在於——
我保留了基金部位,
並將原型ETF與其合併計算為4成。
在現金流部分不使用質借借款,
而是由鉅亨自由Pay機制每月自動贖回0.5%,
再搭配部分現金部位提領支應。
但這樣的配置,其實存在一個很大的疑問——
4%法則是基於股債配置法的經驗,
套用在433中是否合理?
若經歷2008年金融風暴層級的股災呢?
當年兩倍標普ETF SSO回檔了80%呢!

我還在驗證這個配置的可行性。
為此我設置了前文中「若淨資產跌破1000萬,就必須重回職場」
這是我給自己的「保命條款」,
也是讓我敢離開的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