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時候,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 28歲的時候,經歷了第一次失戀。
今天差點錯過公車。
今天下班我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在中午休息時間時,就在腦中千迴百轉的計畫。我要去買簽字筆的筆芯,繞去我常常經過但從沒認真看過的指甲專賣店看看指甲油,買適合寫子彈筆記的筆記本,還要,買一本書。
而今天其實過得並不是太好。
我發現,上班專心與否,都無法不讓我想到男友。而這種鬼打牆的狀態,已經讓我感到厭煩不已。中午時我覺得腦內思緒煩人的程度,幾乎就像待在隔音很差的房間,而隔壁又住了討人厭的鄰居一樣,總在渴望安靜的時候突然大聲播放搖滾樂,或是彈奏技巧很爛的鋼琴。我真的不堪其擾,於是午休吃飯時在搜尋引擎打了關鍵字,我看到一篇文章,裡面提到分手後還一直思念的文獻是這樣說得:
★ 你以為他還是你想像中的人
Braucher(2013)認為,失戀之後,人會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分辨自己內心所想像的前任(internal image of an ex)和前任真實的存在(actualpresence)之間的區別。而這些想像,往往又是由你與前任最美好的回憶以及內心的願望所構成的(Braucher,2013)。
我簡直要跳起來拍手,原來不是我比較不計前嫌!雖然我也沒有以為他還是想像中的人,但就是無法控制自己想念(或該說是拼湊or幻想)他的好,這真可怕。後來我又看到一篇諮商心理師的文章,提到有幾個練習可以讓人更快速地走出分手陰霾,其中之一是:把妳的前任想成一個壞人,我覺得這挺安慰我的。
想像前男友是個徹底的渣男、目中無人又脾氣火爆、不體貼又大男人主義,離開他是件多值得慶祝的事情,這個方法我真的沒有認真嘗試過,因為我一直覺得,其實前男友嚴格來說,算是還不錯的人,而且我們明明曾經那麼喜歡彼此,這樣相愛了一場,否定他,是否也表示在某方面,我同時是否定了自己呢?
下午我開始練習起在腦中痛罵前男友,想他在最後一兩個月如何時常冷落我、總是讓我生氣、各種冷暴力對待、最後又在白癡遊輪旅行中,以狠狠傷害我的劇本劃下句點(我覺得郵輪的事情可以讓我講一百年),思即至此,我會恨恨地抓起手機,看相簿裡儲存的男友角度很糟糕的照片,內心突然有種豁達與痛快的感覺,覺得跟這樣的人分手,真的是也沒那麼痛苦。
狠狠在內心中傷男友,其實頗舒壓,雖然我知道,其實我終究也不怪他,也不恨他。
下午時我的情緒好了一些,準時下班,把今天要做的事情做完。我其實沒有塗指甲油的習慣,上罐指甲油應該是六七年前買的,交往時我曾經認真跟男友說,我真的很不喜歡在指甲上塗東西,他說,「沒關係啊,我覺得自然就好。」
突然想買指甲油,也不是想故意跟男友唱反調,而是我突然,就是想做一些這樣微小的,跟我原本的生活有一些些不一樣的事情。
今天要做的計畫:
●看一本很棒的書
我知道是哪一本,是葉揚的《我所受的傷》。這本書講述作者在懷孕時,發現嬰兒因為先天性的染色體異常,必須進行停產,失去寶寶的一年心路歷程。
這一件事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昨天我其實在書店看了一點。我邊站在書櫃前翻書,很想繼續往下讀,後來卻告訴自己,我現在不要看悲傷的東西,我不要吸取負面情緒,這樣我會好不了的。
可是我那天離開書店,其實也過的不是太好。所以,我幹嘛不認真去看看別人的悲傷,是什麼樣的模樣呢?
今天差點錯過公車,為了在書店排隊結帳。今天差點公車坐過站,因為我在車上看書看的太過專心,中間還有些鼻酸,擦了擦眼淚。
下車時,手機響了起來。
「妳今天過得好不好?」朋友每天都會問我。
「還不錯啊!」「不,我不好!」「沒什麼特別不好的呢」
每天我的回答都不一樣,大部分都很誠實,只是我沒說的是,其實每天我都揣著思念的情緒醒來,揣著它在街上行走,任由胡思與亂想佔據腦裡,再用理智或是感性,學習以各種方式處理或放置它。分手後的第一二三四天,我沒預警地在一天內哭了很多次,現在已經不會這樣隨時隨地想哭了。
今天閱讀了別人的悲傷,這麼多天來,我的眼淚第一次為了其他人而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