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說了你們也不會相信。」
文初先節錄黃俐雅著作《雞婆的力量》引用受害女學生的信件末段:
「...即使投訴學校,事情也會被學校壓下來。直到我現在終於知道,當初那麼狼師為什麼撢子這麼大,竟然在學校裡面就敢強暴我,一位他不會有事。他性侵害再多的女學生都不會有事。
校長為了官位會保護他
學校的老師會為了面子保護他
教育單位的官僚體制會保護他
司法單位的消極會保護他
連監察單位也發揮不了作用
所以這幾十年下來,他到底性侵害多少女學生,
毀了多少無的知少女的一生
一次又一次,又是一個又一個,悲慘的人生。」
當我們設想自己是那些孩子,我們炙切的吶喊,山谷卻無回音,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人的孤單,這是真真正正的啞了,或說,全世界都真真正正的聾了。
記得在參加講座時,作者說不想再寫第二本這樣的書,因為必須要直面殘忍,所以書寫這個主題是痛苦的。我們現在所享有的一切,我們究竟是否知道有多少是奠基在過往的悲慘?
這次有關人本的四本書是一次把它看完的,意料之外的收穫就是能從不同的面相(陳昭如、黃俐雅)了解同一個事件。題外話是在那次的活動認識人本南辦主任張萍,在這四本書中都常出現作者對張萍談話的引用,爽朗且俠氣的,這讓在閱讀時多了分不同的感觸。而我也記得我在講座後對主任張萍說的第一句話:「主任,妳看起來好累。」(黑眼圈加上雙眼血絲)所以更可以體會到何以兩位作者對於張萍的奔波與辛勞如此的敬佩與感念。
而這本書處理的同樣是校園性侵的問題,是以四個師對生的性侵個案敘述,這同樣的再度回到Oscar Wilde的那句話:「性是關於權力。」性攻擊的事件都是權力施展的跡程,而教育的失靈不僅顯現在教師的踰矩下,父母的惰職也是責無旁貸的,就像其中一個案例母親認為老師提供課後輔導,孩子卻總推託,自己認為是孩子青春期叛逆,但孩子卻是進行本能地對災害的逃避,而要再追究下去,又是回到整個體制上對於「性」避而不談上,似乎那是個骯髒的事情,所以眼不見為淨,父母不知道,當然小孩也不會透過父母知道,而讓父母無從知道的教育體制仍然沒有改變的情形下,小孩也無從透過這個體制學習。
刑法上對於犯罪的輕重評斷指標可以說就是刑度了,殺人罪的刑度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強制性交罪則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看起來似乎強制性交罪是輕微得多的犯罪,但我認為並不是的。「性」我認為是非常隱蔽與內裡的事物,當「性」被侵犯,是人格非常內裡非常保護的那一點東西被弄碎,那是人格的整個破損。或許是我多慮,但我總為覺得,創傷後時常有所謂的選擇性記(失)憶,難道不會讓所有人擔心著在這樣的情況下,自己是否曾經是受害者呢?
而本書與作者的前一本書《沈默》對我來說有點過多的語藻,讓我覺得以此種小說的方式在側寫事件時,究竟對於被描寫的人、事、物來說,心境是否真是如此「烏雲密佈」,又或者景色是否為那般地「流水潺潺」呢?故在閱讀上是有點不對適與不諧和的。不過無論如何仍無法抹滅掉作者對於此等事件用文字記錄下來的勇氣與意義。
最後就以人本法務蕭逸民對於校園性侵案國賠無前例何敢如此的回覆作為結尾,因為從此就可以看到人本的精神,而我認為這是值得被參照與引用的:「拿蘇建和的案子來說好了,蘇案也是在做看起還不可能、沒有前例的事,最後還是成功了,既然是在做沒有前例的事,就不必去想以前別人怎麼做,只要想『理論上』可以怎麼做,掌握著這個原則,就對了。做沒有前例的事,不能只試一次,可能要試個十次,看可不可以成功一次。但是一班人看到的,只有你成功的那次,只有你知道自己試了十次,所以不是我們有多厲害,而是我們願意去嘗試,試多了,就有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