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3/31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閱讀|吉本芭娜娜《N・P》與村上春樹《聽風的歌》—最初的模樣

閱樂書店(攝影/黃郁書)
閱樂書店(攝影/黃郁書)
在陰雨的冬日午後走進林木環繞的書店,抖落身上的雨滴,抬眼望見木屋懸樑下掛著一盞盞暖黃的光,搭配深色木頭書櫃桌椅和窗邊一整面書牆,很久沒來了,這裡卻跟記憶中一模一樣,溫暖而令人安心。點了熱拿鐵,從可借閱的書中選了吉本芭娜娜的《N・P》,封面上短短幾句話就打動了我。
「《N・P》?那是什麼啊?」 「North Point(北角)的縮寫嘛。」 「什麼意思?」 「那是一首老歌的歌名。」 「什麼樣的歌呢?」 「嗯,一首非常哀傷的歌。」庄司說道。
我想起的是幾年前要去挪威旅行,行前規劃時查到北角(Nordkapp)這地點。北極圈內,歐洲大陸最北邊,太陽高懸在夏日午夜,永不結束的白天,彷彿去到那裡就能實現天涯海角的諾言—可惜最後還是覺得路途太遙遠。「留著以後去看極光和永夜吧」當時真心這麼想。
年輕時說的以後,後來都少有機會再實現了。為什麼那時可以這麼確信呢?
翻開書順著讀了許多頁,才發現這不是短篇、是長篇,而且原來這是吉本芭娜娜第一本長篇小說。從以前到現在,陸續讀了她不少短篇,喜歡,但說不上對哪一篇、哪一本特別喜愛或印象深刻,可能整體而言還不到鍾愛的地步,只是淡淡的喜歡,一如她文字散發出的感覺:傷痛沉重的都輕柔觸碰,修復也若有似無,溫柔,但也可能轉身就遺忘了。
沒想到讀完《N・P》我很喜歡。或許因為自己這陣子也在寫小說(但不太順利),對於後來成名的作家的第一本長篇,很自然地有種親切感。讀村上春樹《聽風的歌》也是如此,彷彿能看見寫作者自我質疑、摸索和形塑風格的過程。
二十九歲的村上春樹在1978年寫下《聽風的歌》,視角裡有大男孩對生活和未來的迷惘,對陌生女子和性愛的好奇渴望,對語言、自我與廣闊世界感到充滿意義又無比空虛。1990年出版的《N・P》,二十六歲的吉本芭娜娜,細膩地洞悉人與人之間的情愫,禁忌又不由自主的愛戀、初次相遇卻彷彿早已熟識的他者,翻譯、理解和跨越的能與不能。
其實二三十歲的寫作者,一再思索、追問的主題或許都很像。甚至即使轉化成故事,也很容易想出類似的情節設定,比如兩位主角都在人生某個時期忽然說不出話或不斷說話,以及身邊戀人不明究理地選擇死亡。兩本書的基調也有些相似,主角「我」的存在都有點透明,沒有太強烈的個性,需要與其他更有故事的人偶然相遇,才編織出有意思的人生。情節也都不鮮明,沒有刻意創造來勾住讀者的餌或謎底,只是順著主角的生活和步伐,悠悠漫漫地度過時光,不知道也不預設將前往何方、遇見什麼樣的人,可是那些微風拂過的夏日、酒醒的清晨,乍看言不及義的對話、一瞬間劃過腦海的疑惑,就足以讓人願意沒有目的地一路跟隨。
天空的藍飽滿得彷彿要滲進眼裡。看著如此美麗的顏色,我差點脫口而出叫他們不要在乎世人的眼光,跟羅曼史故事一樣繼續下去,直到想分手為止。那一刻我真的這麼認為。一段艱辛異常的戀情,由於一次又一次目睹這般美好藍天,才能夠不斷堅持下去,攜手走到如今。 「簡直是一頁疲憊的歷史嘛。」 「答對了,叮—咚—」 阿萃張開她的大嘴兀自笑著。完了,我喜歡上她了,好像我們已經談了很久很久的話,而這種感覺特別令人心動。 「包括我父親,每個人都被那東西詛咒了。」她說。 「被那篇小說?包括我?」我驚訝地問道。 「是啊,一開始就被那種好像連鎖信的不幸給纏上了。」 「那是每個人個性的關係。」 「是嘛,可是你不覺得你和阿咲、乙彥還有我都像認識了好久的人?」 是這樣沒錯,我點了點頭。 阿萃平靜地看著我,表情淡然彷彿她的眼神洞穿了我而直透天空。她說:「那種無解的自我暗示,不就是人家口中所謂的詛咒嗎?」 我再度無言地點點頭。風吹著,水面輕輕搖蕩,好像要回答她那叫人窒息的平靜。 說不定,她和乙彥會殉情。 突然跑出這樣的念頭,而且接近確信。——《N・P》
不過,兩本書讀完給人的感受不太一樣,像柔軟雪白與迷濛灰藍的差別。故事裡的夏日結束後,大男孩回到東京,再也沒見過手指頭只有四隻的女孩,而阿萃在殉情和生下孩子並與別人結婚之間,選擇後者繼續她的人生。但或許兩者的差異不只是結局的緣故,是因為文如其人吧,尤其在故事技巧還沒那麼老練純熟時,更容易在字裡行間不經意流露作者自己的性格,於是我們也彷彿能讀到他們寫作當下的靈魂狀態,不夠成熟,但是澄澈、真摯,那是即使後來一再寫出站上新高度的小說,都難以比擬的,初戀般珍貴的存在。
現在,我想說。 當然問題依然一個也沒解決,說完以後或許事態仍然完全相同。結果,寫文章並不是自我療養的手段,而只不過是對自我療養所做的微小嘗試而已。 但是,要說的坦白真誠,卻非常困難,我越想說實話,正確的語言就越沉到黑暗深處去。 我並不想辯解。至少在這裡所說的,是我的最佳狀態。不需要附加什麼。不過雖然如此,我還是這樣想:搞不好很久以後,幾年或幾十年後,可以發現得救了的自己。而且那時候,大象回到平原去,用比我所用的更美好的語言,開始談論這個世界。——《聽風的歌》
其實在嘗試寫小說的時候,經常會覺得想寫的都已經有人寫過了,想傳達的寓意直白地說出來也不過如此,想編織的情節兜兜轉轉,離不開生老病死愛恨情仇。讀完這兩本書,看著村上春樹和吉本芭娜娜也曾那麼年輕、生澀、困惑,同時了湧現「好想打開檔案繼續寫」跟「乾脆就先放棄吧」的念頭。
我以前曾經想以人類的存在理由為主題,寫一篇短篇小說。雖然最後小說沒寫完,可是在那段時間,我不斷思考有關人類的存在理由,因此養成一種奇妙的怪癖,那就是一切事物非要換算成數值不可的怪癖。大約八個月之間,我被這種衝動所驅使。一上電車就先開始算乘客的人數,算階梯的級數,只要一閒下來就數脈搏。根據當時的紀錄,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五日到次年四月三日為止的期間內,我一共去上三五八節課,做愛四十五次,抽了六九二一根香煙。 那時期,我認真地相信,或許我可以像那樣把一切換算成數字,並傳達給別人某種東西。而只要我擁有某些可以傳達給別人的東西,就表示我確實存在。可是好像理所當然似的,對我所抽的香煙數,或所上的樓梯級數,或我陰莖的尺寸,沒有一個人有興趣。於是我喪失了存在的理由,變成一個孤單的人。 就這樣,當我知道她死的時候,抽了第六九二二根香煙。——《聽風的歌》
也許,我還是會寫下為小說努力的第十一萬兩千七百三十六個字。
也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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