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2020.3.1號安靜的夜晚
點開臉書看到大家都在許四年的願望,本想人云亦云,結果發現今天已經是3月1日了。
但我還是要許,不管。
希望四年後2024的我可以在我喜歡的國家讀著我喜歡的專業。
一直以來都覺得念法律系很辛苦的事情,當大家參加活動認識很多新朋友,我們大多數的人總會選擇待在圖書館唸書,因為畢業後的畢業證書,並不是大學頒給我們那繳了四年學費的畢業證書,而是從國家手中得到的那張律師高考及格證書,但除了那張上榜後還要再額外付513元的及格證書以外,部分的法律系學生還得面對司法官考試,可能是出於自己的理想,亦可能係來自於家庭的期許及壓力。
也因此法律系的朋友最常面對的煩惱好像都是「我把媽希望我當司法官」,已經考上律師的朋友則是常常無奈的表示「我爸媽要我繼續考司法官」,我自己就是其中一個,雖然我沒有很排斥,甚至有時候工作覺得煩悶的時候也會想著 要不就繼續回家蹲 準備考司法官好了。 只是 我覺得我不能再過著向爸媽證明自己的生活了。
《이태원 클라쓰 》 裡印象很深的其中一個畫面是世路對垠秀說
「小孩是無法對自己負責的,所以說你還是小孩子呀」。
小孩子因為常常無法對自己負責,才更想向身邊的人證明,才更希望不要被瞧不起,甚至會有「有一天你們會知道我的厲害的,哼!」的心情。
對我來說,再繼續考就會變成向爸媽負責的一件事情,準備的過程不會再有我自己的理想,只會是不熱不冷的重複以前做過的事罷了,但是活到24歲不該再向別人證明了,否則僅僅只是意氣用事。 當個大人,是你已經能夠夠堅定自己想做的事,或是夠有勇氣去尋找自己想要的生活,就算擔心有那麼一天你的爸媽對你說「看吧!我就說妳會後悔,妳就不聽我們說的話」的時候,你也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我是能夠為自己負責的大人了,你們不用擔心我」,因為後悔是常有的事,最重要的是不要有遺憾。
我只要照著本心努力生活,我只要不愧對於別人,我為什麼要證明給別人看呢?
別人不會因為我們做了他們希望我們的事,就給我們蓋章證明我們是個優秀的人 類。
畢竟我們已經不是需要好寶寶章的孩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