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本我在圖書館無意中借的書,它就像是意外般的禮物療癒著我。標題是我從書中獲得的體悟:「看見我所沒有的一切,我卻仍然能美好地生活」,因為我能「選擇」成為自己想成為的美好。就算我看到「剩下」的半杯水,我也不需要強迫自己成為看到「擁有」半杯水的人。
作者楊雅晴的爆紅源自於她25歲巴黎留學時的突發奇想:「在巴黎街頭向陌生人索取一百個吻並拍下吻照」。《百吻巴黎》出版了當時的故事,也同時讓她遭受到各方的性羞辱,包括蕩婦代表、台灣CCR 一姊等等。
《親愛的女生》是她的第二本書,楊雅晴走出了那場網路霸凌,書中內容並不以此為主軸,雖然花了很多心力才讓自己擺脫受害情緒,但她只淡淡地帶過那場風暴。
從百吻到現在,最大的體會是「接納自己」。網路霸凌讓我看見的不是誰對誰錯,而是每個人的內在戰爭。
就像《俗女養成記》所說的:「這輩子其實很長,長到妳可以跌倒再站起來,作夢又醒過來;妳又是從幾時開始忘記了,這輩子其實很短,短到你沒時間討厭自己,勉強自己。」楊雅晴選擇把時間拿來看向自己的內在,我從中獲得很多啟發,下面將整理書中三件讓我很有共鳴的想法。
一、我所沒有的紅帽子:受害者、迫害者、拯救者
書中提到《自我對話的藝術》裡一個女人想買紅帽子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人費盡心力要在一間沒賣紅帽子的店裏買到紅帽子,她沒有轉往下一間店找尋紅帽子,而是不斷認為自己只要夠好,渴望的東西就「應該」要出現。
即使店員告知店裡沒有紅帽子,女人心底仍認為店員藏起了紅帽子不肯賣自己,於是用盡各種方法暗示店員自己夠好,期待店員願意賣給自己想要的紅帽子。
紅帽子可以是很小的物品,也可以是至關重大的事件,它是任何我們試圖用「受害」交換來的東西,它也可以是我們渴望從一個「沒有」的人身上索取的東西。
紅帽子的比喻像是自己對他人的「期待」,他人可能是主管、伴侶、父母或是子女,這層期待包含著「我們認為自己應得的待遇」,正因為是「應得」所以更難放下,畢竟那是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標準。
因此當父母沒有給我們紅帽子時,不曾想過「他們也沒被他們的爸媽好好對待,他們沒被好好尊重過、疼惜過,甚至沒真的被愛過,他們也是無助的,他們給不出他們沒有的東西」。我們只看到我們的傷口,執著著那頂父母無法給我們的紅帽子,他們的不合格似乎證明著自己不夠好所以沒辦法得到好的待遇。
我們用一頂不存在的帽子阻擋自己前進,或者不只一頂,而是很多頂
我們怪罪著父母不給我「關懷」的紅帽子、主管不給我「尊重」的紫帽子以及伴侶不給我「體貼」的黃帽子,所以我受了傷被困在原地動彈不得,這輩子不停地一邊羨慕別人擁有的帽子,一邊怪罪「那個人」不給我們想要的帽子。
「某個人讓我受傷了。」其實這麼簡單的想法,就會讓我們成為受害者。
書中引用「卡普曼戲劇三角形」:拯救者、受害者、迫害者,無論我們坐上其中哪一個位置,都會在這三個角色中惡性循環。
作者以「改造伴侶」為例:
- 伴侶的「拯救者」:相信自己可以讓伴侶成為一個更好的人,於是用各種方式使其更貼近我們理想中的樣子。
- 伴侶的「受害者」:然而伴侶始終沒有達到我的標準,我很傷心、委屈,覺得擁有這樣的伴侶的自己實在太可憐、太可悲。
- 伴侶的「迫害者」:因為心有不甘於是給他臉色看或懲罰他、離開他。
重回伴侶的「拯救者」:伴侶被懲罰後看起來好慘而心生愧疚,重新檢討後認為也許上次方法不對,換個方法試試看也許他會改變。
我們很容易因為各種理由就坐上「受害者」的位置,因為別人不給我紅帽子、因為別人惹我生氣、因為別人忽視我等等。當我們認為自己是「受害者」時很難讓自己脫離:「人生之所以沒辦法更美好都是他害的」的想法。
當我們擁有這樣的信念時,我們賦予了迫害者一個無與倫比的地位,他從此有權決定我能不能走上我想走的道路,甚至決定我能否擁有幸福的一生。我們會忘記為自己負責,忘記為自己的情緒負責、忘記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忘記我們最重要的責任是為自己活得美好。
這也是我們在受害的時候唯一需要究責的事,就是捫心自問:我是不是允許這個人或這個事件剝奪我的美好?
如果忘記問自己、忘記去看見自己在事件中也是有力量可以做出選擇時,它會漸漸變成一種生活模式,讓我們習慣遇到挫敗時選擇坐上受害者的位置,讓自己處在全世界都虧欠我的狀態,習慣認為自己犧牲最多、習慣認為自己需要補償。
二、親密關係是面照妖鏡:不論你愛的是誰,都會讓妳看見自己
一個人的命運,就是他所有關係的總合。
人生中與父母、伴侶及子女是我們最重要的三段關係,它們同時是面照妖鏡,反映著自己所有的渴望、期望與內心的空缺。親密關係會讓隱藏在內心的創傷現形,因為我們會不由自主地期望對方滿足內心的渴望,甚至打從心底認為這是他們的「義務」。
不論是愛人、父母、子女都一樣,若他們做不到,我們就會心碎,覺得:死定了,連你這個應該要愛我的人都不能滿足我,我要怎麼活下去?
「愛我的人是否做到義務」似乎連結著「自己是否值得被愛」,必須向他人索取完整的愛,自己才有好好生活的力量,這些認知導致我們不信任自己的能力,我們不相信在沒有他人愛我的情況下,自己能好好活著或是幸福生活。
然而親密關係就像面鏡子,無論你怎麼看都只能看向自己,當你看向別人、指望別人時通常都會發生衝突與不幸。
當你指望子女用她們的人生滿足父母的遺憾;當你指望伴侶成為你的理想情人;當你指望爸媽成為你的完美父母,容易讓自己生活在失望與陰霾中,反而讓自己一輩子都只能怪罪別人、無法長大。
沒有一段關係是失敗的,只有與期待不符的結果,如此而已。
「為我好」的父母:審核男友
許多父母總想「幫助」子女少走點冤枉路、少受點傷,其實反映著自己的控制慾以及不信任子女的能力,甚至不尊重子女的選擇。爸媽審核著子女的學校科系、男友,是不是認為自己才有能力挑出「對」的人、「對」的科系,因為自己走過那些路、因為自己想要小孩更好,難道我還會害自己的孩子嗎?
看看自己「為子女好」的背後,那面鏡子映照出的自己
- 看見自己的控制欲:子女因你而避掉的冤枉路與挫折,是否剝奪了本來可以在那裏可以得到的能力與生命體驗?她們最後難保不會在更危險的地方學會本來應該要會的一切。
- 看見自己的不信任(擔憂):你是否不信任子女有能力選擇適合自己的路與未來?是否不信任子女選錯之後還有能力再站起來?
- 看見自己的不尊重:是否希望子女照著你所想的路就能順順走下去,而不是選擇那條你覺得看起來很難走的路?即使他很喜歡,你也不願意放手讓他決定自己的人生、負起責任。
- 看見自己的渴望:當自己奉獻人生給子女後,是否將子女的成就當成評斷自我價值的依據?是否想掂掂自己在兒女心中的重量來衡量自己的付出值得嗎?是否希望你的子女能夠幸褔,但那個幸福只能是自己認定的那種幸福?
三、用願景生活以及接納自己、負起責任 檢視自己生活中的行為是出自於「恐懼」還是「願景」,明明是同樣的事情卻能讓人擁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打掃為例,因為怕髒而打掃,會對灰塵、垃圾、頭髮、塵蹣等等充滿厭惡、焦慮,打掃的過程邊餵養著「害怕不乾淨、害怕生病、害怕過敏的」恐懼邊難受。如果期待著漂亮舒適的家而打掃,邊掃會邊盼望著美好的「願景」,過程中會充滿力量、希望與喜悅,並打從心底想要那個乾淨的家。
用恐懼餵養出來的漂亮乾淨的家,並不能讓人快樂,但用願景顯化出來的漂亮乾淨的家,可以。
而談戀愛也是一樣,過程中的爭吵難受是否也是由於「恐懼」在作祟。因為害怕被拋棄、害怕自己不值得被愛、害怕自己不夠好等等的理由才去愛人,或是因為恐懼而不敢去行動。
承認阻礙自己前進的從來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自卑與自信的人的差異不在於解決問題的能力,而是在於「信任自己」的能力。自信的人不是因為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才信任自己,而是因為信任自己才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自卑的人則是由於「不信任自己」才導致自己在原地猶豫不決,自卑的人認為自己沒有能力且束手無策,除非滿足他所認定的某個條件才有可能去做,而那個條件對他來說信任自己的根據,其實也是阻礙自己行動的理由。
我們用「」裡面的東西阻礙自己,如此一來就不必行動、不必面對真正的挑戰,而可以一直逃避,告訴自己:「因為我還沒擁有夠好的條件,所以我不能去做想做的事情。」
例如在戀愛中自卑的人會認為自己必須先「被愛」才有辦法前進或幸福,然而事實是沒有人「應該」要幫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過。
我們要學會「信任自己的能力」、「接納自己的一切」,接納自己內心的渴望、遺憾與空洞,並信任自己雖然不完美卻仍有能力解決一切困難。
真正的懺悔帶來臣服,臣服並非投降認輸,而是不再埋怨,從受害轉為面對與前進;臣服是對困境說:「我接納你的存在,我選擇不讓你繼續障礙我。」
「接納」自己的期待在伴侶的身上落空,「接納」家人是不完美的存在。開始「接納」後才能不再埋怨,開始願意「承擔」、「面對」困境。
接納不是逃避或忽視困境的存在,反而是「看見」困境並學習與之共存,選擇不讓困境阻礙或左右我們的受害情緒。我們仍然會有失敗、脆弱或沮喪的時刻,但最後都選擇成熟地面對自己的人生課題,為自己的人生與幸福負責。
一個人活得幸福,大多不是因為命好,而是因為甘願承擔,才得以享受無須索取、無須受害的自由與快樂。
小結:
這本書讓我開始相信生為「女生」很美好,或更精準地說生為「自己」很美好,只要學著接納自己生命中的一切,就算看見自己的不足仍有力量選擇自己想要的美好。這個不足不是指放任自己的缺點或接受任何不合理的對待,而是接受與自己期望的差異後再選擇要如何面對與行動。
例如書中當父母試圖控制你的人生時,我們如果不願接受這樣的父母並一輩子埋怨,以受害者自居也無法改變現況,若我們開始接受父母原本模樣後,可以問問自己能替這個狀況做些什麼?問自己要因此不快樂一輩子嗎?
如果有餘力我們可以試著抱持的態度:「爸媽沒給你位置,你自己給自己位置。跟爸媽溝通時,提醒自己不拉扯、不指控、不受害。」不必一次到位,每次進步一點點就好,但要堅持。
然而自己沒有餘力時也可以暫時的逃避,給自己足夠的照顧與空間,因為只有當自己身心狀況都良好時才有辦法行動。所謂的「愛」是在付出時的同時感受到自己有多「甘願」的能力,這個甘願不是建立在犧牲上,而是因為自己有能力滿足自己的需求、不用再當索取的角色時所能付出的東西。
你會在付出的同時被自己感動,感受到自己原來可以為另一個人這麼「願意」,且不會想要藉此得到補償。希望自己付出的愛是給對方的「禮物」,帶來對方的快樂不是義務而是多出來可以給予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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