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在國外工作的這段期間,我領過最低每小時14紐幣到最高每小時50塊澳幣的薪水,從最一開始的背包客到後來在澳洲定居下來,這幾年做過的工作十根手指數不完。一開始到澳洲背包時的旅館業,接著在紐西蘭一高級渡假飯店當服務生,在基督城走投無路時一次兼三份工(廣東老闆的炸魚薯條快餐店、只有印度經理是正常人的紐西蘭連鎖咖啡廳和只需要四肢的甜甜圈工廠),然後到一度想定居在皇后鎮的葡萄酒銷售員,最後回到澳洲時做過留學中心的櫃檯(辭職時老闆還試圖想包養我?),誤打誤撞到房產開發商當業務,認識Jeremy之後開始展開吉普賽式生活,家搬到哪工作找到哪(義大利餐廳、因為規劃品酒課而找到一份兼職的廚房百貨店員到因為疫情辭掉的葡萄酒莊),看完過去六年做過的工作,我想任何一個台灣老闆應該都不會想請我......
回歸正題,想寫這篇是因為在不同國家工作也接觸了不少多產業,追隨過這麼多老闆,所以想跟大家分享不同國家的工作倫理、雇主與員工之間的關係,以及在台灣奴性堅強的環境下成長的我工作遇到的瓶頸與矛盾。以下是我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歸納成我個人認為身為員工應該思考的三點:
老闆不傻你也不能傻,自己的權益自己爭取
企業的目的是營利,營利其中一點就是減少成本與開銷。
第一點我想舉我在炸魚薯條店跟留學中心的經驗,這兩分工作我的起薪都是14塊(都是低於紐澳基本薪資,但這裡先不討論白工或是黑工)。當時因為手頭太緊,所以除了白天的兩份工作,每周三天我晚上還去兼職(是有多需要錢?)。在透過之前室友的介紹,我直接打了電話去問有沒有缺人,老闆也很阿莎力的說有個兼職的缺並叫我直接去面試。約定好了時間,隔天下午我搭了三十分鐘的巴士到這間炸魚薯條店,簡單聊了一下後老闆就跟我說了薪資(現金,每小時14塊,目前工作一周三天,每天四個小時),雖然我心裡已有準備,但聽完時我當下不禁OS冒出:「媽的老娘來回坐公車等公車少說要一小時,時數不長就算了薪水還沒有達標」。但是同時老闆人很親切(台灣人奴性顯露無疑)加上我又很需要錢,於是我就答應了......但重點來了,當下談完我就補充了一句,我問老闆:「表現好有沒有加薪的空間?」,老闆一臉驚訝不知所措的說:「嗯...先做做看吧!我們之後再說」。然後,一個星期左右吧,老闆幫我調到了15塊。
很多時候我認為是員工慣壞了老闆,因為他付了別人這個價,所以他就認為付你這個價也合理,因為以前沒有先例,所以也不能破例。即便當下老闆沒有馬上答應我,但是因為我的提問讓他意識到14塊不是一個標準。站在老闆的角度老闆可能也會想「還沒開始做就想談薪資」,但是因為你的提問,我認為老闆反而會更專注在你工作的表現上,如果看到你表現好,進而反向思考更合理的薪資。
另外關於留學中心,就是他們在我提離職時要幫我調薪,我個人認為所有企業最low的就是這種......因為他知道他under pay你,然後因為他知道你有能力所以想留你,因為想要留你所以願意幫你調薪說是給你肯定,但是為什麼都一定要等到最後一刻? Anyway,最後我就直接辭職了,還把先掏腰包買上班要穿的衣服的錢也要回來了。很多時候不能就這麼算了!!!
要學會說不,才能贏得別人的尊重
這個部份應該是身為台灣人最困擾的。我知道聽起來很矛盾,但是如果不學著說不,吃虧的就是自己。等一下,什麼?喔!媽媽說吃虧就是占便宜!?那你就聽媽媽的話一輩子吃虧吧。
我討論的這些內容並不是鼓勵每個人看到同事要約會,經理要去幼稚園接小孩都不幫忙,我只想告訴大家不是所有你吃的虧都是佔便宜。這裡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今天老闆叫你加班十次,你就加班十次,那他下一次再叫你加班也會認為是應該的,因為他今天成功的把例外變成常態。但如果今天老闆叫你加班十次,你九次都說不,然後在最後一次答應了他呢?他反而會感謝你犧牲自己的時間來完成任務。
記得我在酒莊工作的時候,我是裡面除了經理以外最新也最年輕的。由於葡萄酒莊也算是蠻季節性的產業,而我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帶客戶品酒,所以通常都一定會排到假日班,假日薪水部分,周六是底薪乘1.5,周日則乘2,然後一般來說周六是最忙的,忙到沒時間去廁所那種,然後周日就是閒到可以喝兩次下午茶。故事來了,我們酒莊除了加上我以外的兩個人是新人,其他都是做了好幾年已經從其他工作退休,然後一周只想上個兩天班的資深〝老員工〞。由於本人在莊內銷售業績沒有一也有二,所以經理一般都會給我四到五天的班希望我多賣一點酒多簽一點會員,我也都很樂意配合,但是問題來了,因為不管班表怎麼排我就是很少被排到星期天,雖然我也不是很介意,因為這樣周末我就有時間跟Jeremy相處。然後故事來到快要接近聖誕節跟新年假期......
經理:你聖誕節能上班嗎?(因為是兼職,所以員工請假沒有限制)
我:應該可以吧,我跟Jeremy討論一下,明天告訴你。
隔天......
經理:妳昨天討論得怎麼樣?
我:我聖誕節跟新年每天都可以上班,但是我希望能排上周末的兩天班這樣才不會浪費我的假期,如果不行,那我跟Jeremy可能會回Yamba度假。
經理:(想了一下,快速評估之後)也對,總不能每次都排那些想休假就休假想上班就上班的〝老員工〞,這樣不公平。
這也回到了第一點,很多時候權益真的是爭取來的!我了解很多時候要拒絕別人真的很難,尤其你考慮到之後升遷或是調薪。但今天你因為怕說不而丟了工作,那這樣的公司也沒什麼好待的,因為很明顯他們只想占你便宜。
你沒有欠老闆,雇主員工是建立在對等關係上
雇主跟員工是對等的這個觀念是近幾年我才理解的,我想影響我最大的應該是我在廚房百貨的那份工作。
我的前老闆梅,她是一位非常關心員工,真正視員工為公司資產的老闆。梅很直接,覺得妳不適合會直接告訴妳,但是如果妳做得好獎勵也不會少。記得剛開始在做這份工作的時候有點不習慣,因為太不像在工作了,早班有早茶,下午班有下午茶,午餐有時候老闆還煮給你吃(由於我們點有廚藝課程,所以有廚房跟咖啡設備。一開始輕鬆的很不習慣(奴性呀),所以一刻也停不下來,接待客人,廠商,點貨等,有工作一定要立馬把它解決,直到有一次同事看不下去然後開我玩笑說:「when we finally got a bit down time, Ting already started looking for something else to do」,意思就是說:每次好不容易閒下來,亭歡又開始找事情做,即便我知道是開玩笑的,但是我也思考是不是因為我個人的習慣而不小心改變了他們的工作模式.......
在澳洲,你的同事不會因為你今天工作很努力然後很敬佩你,這種一頭栽的工作方式反而更像在時時刻刻提醒著每個人〝對,我們在工作〞。而梅也說,像這種重複性質很高的工作,所以我能做的,只有試著讓員工感覺放鬆才能減少流動率。
那一年聖誕節(又是聖誕節),我拿到薪資單,發現薪資條上多了一項Bonus(紅利),隔天到公司跟梅說謝謝時,梅就很酷的說:「不用客氣,這是你們應得的,謝謝在聖誕節期間的幫忙」。(必須要說這種紅利在澳洲是不常見的,因為澳洲的基本薪資高,人力非常的貴,尤其像這種私營的小企業)。梅給我的感覺是她從來沒有一個〝老闆〞的身分,反而比較像是領導者,她沒有享受那種〝老闆或是雇主〞被認為應有的權利,她認為老闆跟員工其實就是兩個不同的角色,並沒有階級上的不同,她出錢請你,而你出賣你的勞力。
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在排訂班表前都一定會先問你班表ok嗎,有哪一天有事情嗎? 然後下班時總是會跟我們說一句:謝謝你們今天來上班。 身為出賣勞力的勞工,在澳洲的幾年感覺好像工作得比較有尊嚴,因為當你有事想請假時雇主不會故意刁難(記住公司沒有你不會倒頂多少賺一點),有需要代班時會先詢問你的意願,不會一副你今天無法代班店就開不了的樣子(在這裡,人力調動可能是經理的責任,可能是老闆的責任,但絕不會是你的責任)。在澳洲的工作環境裡,公私是分得很開的,有人情味但沒有人情壓力。
台灣近年來的基本工資跟勞工意識似乎都正慢慢在進步,常常可以看見工會帶頭抗爭或是勞工集體罷工,但隨著勞工意識的抬頭,同時間我想也有很多上一代白手起家的老闆(雇主)可能說我們身在福中不知福,然後訴說著在那個年代他們怎麼一路走過來的,坦白說,每次聽到這個心裡就出現OS:你們那年代一百萬可以買一棟別墅,我們今天一百萬只能買一個車位。我認為台灣勞工被壓榨或是找不到自己的價值都是長期被這些舊有社會上給予輩份的概念束縛住的。
這篇的要旨不是在於分裂雇主與員工之間的關係,只是在台灣房價高物價高薪資低的環境裡,我認為在一個有穩定獲利的企業下,員工的價值不應該建立在基本薪資上,基本薪資的訂立應是一個約束但不應該被視為標準或是逃避法律責任的工具。如果老闆不給力,那員工的權益就要自己爭取,適時的說不才能得到應有的尊重,最後雇傭應是一個平等的關係,互相尊重才能走的長遠也才能實現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