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下班了,好累。」看到來接班的二十一號,我鬆了一口氣。上回八號來接班,整整晚了二十五分又三十四秒,在這崗位上好似度日如年,尤其是對方晚了,你也沒得要求補班;因為下一次輪到跟八號這位接班,可又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每當遇到這樣喜歡拖人家班的,只能自己暗自警惕,自己也別做那拖班的,省得被對方心裡好好問候了祖宗十八代都不知道。講好聽點,就叫做「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吧!
上班,是生命輪迴的重要課題。每天生活的循環中,總有那十個小時的班卡住一段時光,也幸好有那十小時的班,才能使人記得自己的生活並非一成不變。可是提起上那班,所有人都會先說上那麼一句:「算了,不提也罷。」倒也不是這工作有多麼不堪,只是……一言難盡哪!
首先,進入上班模式之後,我們只剩下編號,沒有姓名;雖然編號和姓名都只是一個稱呼,但是總讓人覺得姓名比較獨特些,雖然那個編號也是獨一無二的就是了。再來,進入了上班模式,就得正襟危坐,收起各種嘻笑怒罵的情緒,雖然,消費者不會看到我們的表情動作,但總是會有些微感應;反正,我們的到班守則裡的第一條,就是「誠心正意、莊嚴肅穆以維持良好形象」,而且我都會照著做。
再者,工作中不能帶進自己的情緒,大家都知道,公事公辦嘛。
說好了不能有情緒,但是遇見很過分的情況,我仍然會忍不住偷偷出手。
就像現在,一個媽媽帶著三個孩子,傍晚時分還賴在我這兒不肯走,雖然規定上我們不會出面趕人,但是外面淒風苦雨的,我這兒不是個完全能遮風避雨的地方,路過歇歇腳還可以,看那母子三人卻是把這兒當避風港、準備住下了,這就不妙。仔細聽了聽那個媽媽的喃喃自語:又是家暴、又是酗酒的丈夫,把錢賭得輸光了,就回家找自己老婆小孩的麻煩。這應該是警察和社工的事吧?怎麼找上我這兒來了?也罷,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就睜一眼、閉一眼,混過我這班的八小時,留給下一班去傷腦筋吧!晚上,那母子四人真的就在牆角邊睡下,我除了幫她們趕走野狗、遮一下風雨、提醒一下那個媽媽,桌上有幾包餅乾糖果可以讓小孩擋擋餓,剩下的什麼也不能做。
但是到了半夜,最小的那個娃娃發燒了。看見那媽媽手足無措的淒慘模樣,甚麼公事公辦、什麼因果輪迴自有報應,我都不管了!叫來了警察,看著她們被送上警車,我心滿意足地繼續值我的班。
第二天清晨,當我才下班回家,看見新聞跑馬燈出現了一行標題:「半夜土地廟旁公共電話自動撥出一一〇報案,適時解救遭家暴母子四人,民眾稱奇」我想,這新聞又要熱上三天才會消停,幸好接下來上班地點已經換了。吹著口哨,拿起明天班表:「土地公一五七二號—嗯,明天的班是中正路上那座土地公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