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高職以前,我哥、我兩位堂哥們各奔大學、當兵、職場以前,我們家每週的禮拜六都會固定去一趟堂哥家吃飯。
讓人興奮的禮拜六,堂哥一家四口、阿嬤,會一起吃上一頓豐盛的晚餐;有時一些住在其他地方的親戚也來前來共聚、小聊,而我們幾個小孩則是玩著PS1的主機遊戲、Gameboy,然後才慢慢進化到電腦遊戲;有時也一起看電視劇、看漫畫、看當時正夯的電影或日本動漫(當然都是看盜版)。小時候的禮拜六,是以前的我最期待的日子。因為只有在這一天,我們才有機會能夠好好玩樂、好好放鬆。
這是一道光,稚嫩且快樂的光。
不過另一種光,我倒不是那麼喜歡了。
從草屯到台中,從以前要花費一小時半的車程,到漸漸縮短成六十分鐘,四十分鐘,三十分鐘,這都是幾十年前交通建設慢慢蓋起來後所帶來的效果。我永遠記得以前坐在車上準備前往位在台中的堂哥家時,天空的太陽永遠都是刺眼的,悶熱的。以前的我,非常不喜歡被太陽這樣照,因為會反胃想吐、覺得噁心;所以以前的我很討厭太陽,不論溫暖和熙的春夏,還是帶著涼意北風的秋冬,我總是會帶一件外套掛在車頂的扶手當作是窗簾,或者整個套在頭上,即使悶熱,也好過被太陽直直照著。
也許,我是被陽光厭惡的,所以每當曝露在它的照拂下,才會總是一副懨態吧。
所以,每天天氣轉陰了,甚至下雨了,我反而會很開心。
陰沉的天空,黯淡的色彩,我不需要再被陽光霸凌,我能恣意呼吸;如果碰到的是下雨天,則又是大大的幸福;我很喜歡感受雨天的冷意,然後用外套把身體緊緊包覆、受到保護的感覺;我也喜歡把手指輕點在玻璃車窗上,然後隨著滑落的雨珠移動,假裝是我「親自」在引導雨珠,而非自然的物理流動現象。對我來說,陰天,雨天,都是屬於我自己的遊戲世界。少了陽光干涉腦袋,靈活的腦袋很快就能為我自己找到遊戲的工具與方法,然後跟自己對話、玩樂。
小時候的我意外地頗有品味,懂得欣賞陰雨天這種,通常被文學詩意藏隱情緒的自然氣象;然而那時候的我享受的並非是陰天帶來的焦慮、憂愁、寡鬱,我享受的是非常、非常、非常單純的「不用再被太陽照了」,如此天真單純的想法。我雖然有品味,也懂得欣賞。但我就像是對藝術毫無概念、初次步入藝術沙龍欣賞畫作的膚淺之人,看得懂色彩,也覺得美,卻無法細揣塵封在畫作裡的敘述意念。
不過那又如何呢?我喜歡就好。至少小時候的我是這麼想的。
長大之後,我多少懂了點。
雨天,不論鞋子包得怎麼緊、怎麼密。丁點大的雨滴總是會從鞋縫濕入、浸潤襪子與鞋墊;若是一時之間回不了家,那就只能維持這讓人不舒暢的姿態,支撐個一兩小時。對別人來說可能還好,但對我來說,這可是會讓我的tics大肆發作。
陰天,被現實磨損得滿是傷痕的身與心,會被它的陰寒所腐蝕、倦怠。它帶來了沉悶,也帶來不見天日、彷彿抹殺希望般的烏雲,迫使人被封禁在沒有牢牆的鬱獄;即使知道只需要踏出一步就走得出去,但,就是出不去,也沒膽量出去。
長大後,我終於品嘗到了它真正的味道,意外地苦澀難嚥。我沒有被光照到真的吐出來過,但陰鬱的味道,卻確確實實讓我連番吐了好幾次。
結果到頭來,我居然開始祈求陽光了。祈求那顆曾經折磨過我、令我難受的光。
可笑的是,當我接受了光的洗禮,而且屯塞的心真的被化解開來,以為我終於能活在陽光下時──
光太亮了,太耀眼了。對我來說,跟這個太寬廣的現實世界一樣,讓人難以消受。
於是,我還是躲回了陰鬱的小角落,不讓任何光滲進。
一切都只是錯覺。
躊躇著手邊的手機,煩惱到底該不該撥下那通電話、或是打開LINE,知會家人「今年不打算回去過年」。
該回去嗎?還是不該回去?若問我的真心,是不想。
享受耀眼光芒的人總是會以為,他所看見的光肯定也在照著別人。孰不知在他所不明白的角落裡,其實仍存在著陰影,而且沒能被照亮。
那個地方還在發著光,但是光的世界,已經不是我的容身之處了。
〈關於Moonrogu〉
嗨,我是Moonrogu!一位奇幻小說家,你可以叫我村長。從2018年加入方格子並持續寫作至今,已累積數百篇極短篇小說創作以及三篇長篇奇幻小說的連載;而除了小說,我也寫我的寫作觀點,並發展成付費專題「奇幻寫作事」。如果喜歡我的文字,歡迎透過追蹤、訂閱,隨時follow最新的文章資訊!另外,誠摯邀請加入vocus Premium,閱讀我的Premium限定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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