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4|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厭女、仇女的社會憑什麼要求女性奉獻子宮?

在這場,眾多行走避孕藥圍剿女性不婚不生地的網路風向中,許多人將矛頭指向台灣社會太進步,舊時代和東南亞國家,甚至女權更為低落的社會才有高生育率,所以社會應該收回女性的權利,才能讓女性乖乖生孩子,然而事實呢?
歐美國家中,不論是教育或法條,性平觀念深植於法律、教育和生活中的法治社會,生育率也是高於台灣的;顯然性別平等與女性主義,並非生育率下降的因素,而是其他問題。
台灣、日本與韓國,在亞洲國家中,以高科技、教育普及與經濟程度都在前段班的現況來說,會讓女性選擇不婚不生或婚而不生的關鍵,還是傳統性別框架對女性的壓迫。
女性既要迎合現代化的潮流,走向獨立自主的同時,社會又期待著女性在家庭中,必須承擔起傳統妻子、母親、媳婦等多重身份;有時候男性也樂於在婚後打破性別框架時,還要同時遭受上一輩「不懂得管教女性」的批判。
於是當政府持續推動環境友善、教育改革與社會福利,卻還是無法深化到民間社會時,那麼所有的努力都像杯水車薪一樣,只能稍微減緩眼前的困境,卻無法真正得深入病灶並改善問題。
當社會還是慣性的逃避問題,用僥倖心態去看待傳統性別框架造成的傷害時,不只是女性,恐婚恐生的男性也會持續增加,那麼透過剝奪人權的方式,來提高生育率的做法,除了導致無限輪迴的悲劇以外,又能達到什麼正面效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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