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射鵰到飛狐(中下) /梁哈金
《飛狐外傳》寫於《神鵰俠侶》連載期間。金庸創立《明報》,靠《神鵰俠侶》來賣報紙,那怎會突然寫《飛狐外傳》呢?因為《明報》名下的《武俠與歷史》創刊啦,當然要再寫一個來打頭陣。所以,並不是金庸突然創作欲旺盛,靈感多到可以寫兩部小說,而是為了賣雜誌。
《神雕》是《射雕》的續集,《飛狐外傳》也是《雪山飛狐》、甚至是《書劍恩仇錄》的續集。為甚麼都寫續集呢?一來辦報忙得要死,可以不用重新構思角色;二來前一部小說既然累積了那麼多粉絲,延續過來寫,當然就可以把那時的讀者拉過來。三來嘛,也拉一點《香港商報》和《新晚報》的讀者(因為那兩部小說在這兩份報紙連載),明擺著搶買報紙的客戶。
你說金庸的江湖鬥爭故事怎會寫得這麼好呢?這心計深層原就是他的本性。金庸一直都非常精明且冷酷。
上次說過,《雪山飛狐》是一個硬生生寫成中篇的小說,因為當時金庸要創辦《明報》,只好迅速收檔。《飛狐外傳》名為「外傳」,其實就是胡斐的本傳,只是隔了半年,寫《神雕》又讓他功力提升了一些,所以一開筆,自然比寫《雪山》時自有不同。一些設定金庸自己都忘了,所以《外傳》跟《雪山》有些情節是兜不攏的。不過這點金庸有自己的解釋,曰:「沒有在修改時強求協調」。好喔。
金庸說他寫《外傳》,是為了塑造一個「急人之難、行俠仗義的俠士」,為幾個素不相識、卻被欺壓慘死的弱者報仇,在錢財、美人的誘惑之下仍不屈服,就算江湖朋友來勸說也不給面子。就這一點來說,金庸是有做到的,但胡斐比起胡一刀,實在是無聊得多。金庸很想把他寫得很狡猾、詭計多端,結果寫到後來卻越來越像郭靖。其莽撞衝動處,甚至就是郭芙了。雖然號稱飛天狐狸的傳人,但實在有夠不聰明,而且往往一衝動就無法冷靜思考。跟程靈素去治療苗人鳳那次,他明明有機會跟苗人鳳問清楚當年的原委,結果只聽到「我誤傷了一位好朋友」就腦充血哭哭跑走了。沒見苗人鳳的表情很悲傷嗎?一定有隱情嘛。問也不問。
所以,《飛狐外傳》最吸引人的角色,真的不是胡斐,而是「毒手藥王」程靈素。她應該是金庸小說最不漂亮的女主角了:額頭高,肌膚枯黃,面有菜色,身材不好,只有一雙大眼精光四射──這不就是ET麼。不但聰明精細之極,而且滿身是毒,還拿著致命植物到處跑,真是太不符合大男人對可愛女性的想像了。
《飛狐外傳》最成功的是寫毒,其次是寫武功和愛情。而寫毒之成功,卻是因為程靈素。
過往我們對毒派高手的印象,要嘛就是穿著打扮跟性情都很怪異的邊疆民族(如五毒教主何鐵手),要嘛就是面醜心毒的惡相(如西毒歐陽鋒),而程靈素卻一副發育不良的弱女子貌。而且她不是住在充滿荊棘、毒草、猛獸的深山,而是毫無防護力的農田中間,似乎隨便一隻山貓都可以進去把她吃了。
就是這樣一個弱女子,卻擁有世上最可怕的奇毒:七心海棠。這名字取得真好,跟程靈素一樣,完全一點威脅性都沒有(只有「七心」讓人想到比干之心有七竅,有點詭異),卻無聲無臭地致命。而且其下毒方法,竟是點燃一根蠟燭。比起霸道的赤蠍粉、斷腸草,七心海棠致死率更高,更無法防備。而中毒死去的人,也不是滿臉發黑、全身化為血水、倒地打滾痛苦哀號,卻是含笑而逝的。
這樣羼弱的毒王,這樣優雅的奇毒,這麼安詳的死法,也真的是奇特得很了。更何況程靈素的名字取自《黃帝內經》的《素問》和《靈樞》,而《藥王經》卻大部分是醫書呢。
所以我覺得金庸寫毒,寫最好的就是《飛狐外傳》。處處違反我們的「常識」。當你以為毒王是個可怕的妖怪,卻其實是個老和尚或小女孩;當你以為不中毒就是最好甚麼都不要吃,她讓你吃了才不會中毒,不吃反而中毒;當你以為七心海棠要用甚麼奇特的養法才能活,她告訴你秘訣就只是用酒澆花;當你以為中了奇毒無藥可救,她用毒王的生命來救那個沒出息的胡婓。
而胡婓相形之下就變得很不傑出了。是啊,他行俠仗義,但也只有這樣了。他看到程靈素用毒厲害,就心生畏懼,聽她說起姊姊的故事,竟以為她會毒死姊姊;程靈素智計勝他百倍,他始終就是不舒服,對她心存疙瘩;只會愛上美貌絕倫的袁紫衣,跟相貌普通的程靈素雖心生憐惜,卻只能結成乾兄妹,扼殺兩人可能會有的感情發展。在知人與愛人兩方面,他的表現都很低劣,一點都不英雄好漢。
站在程靈素的立場,你真的會希望有個不怕她的毒手、不覬覦她的秘笈、不畏懼她聰明絕頂、不計較她不夠漂亮而能愛上她的英雄。胡斐可以當不相干的人的英雄,再怎麼排除萬難都要幫他們報仇;對他一片傾心的程靈素,他卻無法排除心靈障礙當她的英雄,真的讓人對他非常非常失望。
你可以說男人嘛,總是過不了眼睛這一關,然而當你這樣為他開脫時,就足以證明他只是個普通人,並非英雄。英雄難過美人關?不,英雄難過醜人關。你長得醜,注定只能為英雄擋死。英雄只可以配美人。很沙文,卻很現實。
"程靈素道:「我這藍花是新試出來的品種,總算承蒙不棄,沒在半路上丟掉。」胡斐微笑道:「這花顏色嬌艷,很是好看。」程靈素道:「幸虧這藍花好看,倘若不美,你便把它拋了,是不是?」胡斐一時不知所對,只說:「唔……唔……」心中在想:「倘若這藍花果真十分醜陋,我會不會仍然藏在身邊?是否幸虧花美,這才救了我和鍾二哥的性命?」"
我不知金庸在那個年代寫這樣的故事,是否帶有批判之意,不過最後袁紫衣寧願跟佛祖在一起也不想選擇胡婓,倒是讓我非常滿意。青燈古佛?Seriously? 袁紫衣大概看透了胡婓也不過就是世俗之流,讓她想起母親因為美貌而被男人慘害的痛苦記憶吧。與其重複這樣的童年創傷,那還不如孤獨一世。胡斐根本不值得她用生命來冒險。一世出家雖然聽起來境界較高,其實也是因為對男女關係的心死無藥可救。
所以,胡婓害死了一個愛她的女人,救不了另一個愛他的女人。到最後他不是害第三個女人因為喪父而傷心,就是害她因為失去自己而傷心,甚至可能兩者都是。在感情上,胡斐是徹徹底底的失敗了。
但《飛狐外傳》寫的愛情,仍然讓我十分激賞。我最愛胡婓、袁紫衣和程靈素終於三人見面,坐下來聊天的那一段。袁紫衣很喜歡也很佩服程靈素:「你的本事勝我十倍。我只敢討好你,不敢得罪你。」而程靈素見到袁紫衣也自慚形穢,但覺袁紫衣品貌武功,都是頭挑人才,只想自己離開,成全他們。於是從懷中取出那隻玉鳳,說道:「袁姊姊,你和我大哥之間的誤會也說明白啦,這隻玉鳳還是你拿著。要不然,兩隻鳳凰都給了我大哥。」
結果袁紫衣把她這句話重說了一遍,倒似是她語帶雙關,有「二女共事一夫」之意。場面超尷尬,袁紫衣忙轉移話題:「程家妹子,你在那單刀之上,為何不下致命的毒藥?」程靈素竟說:「你是他的心上人,他整天除了吃飯睡覺,念念不忘,便是在想著你。我怎會當真害你?」更尷尬了。袁紫衣一咬下唇,向程靈素柔聲道:「你放心!終不能兩隻鳳凰都給了他!」纖手一揚,噗的一聲,扇滅了燭火,穿窗而出,登高越房而去。
好好看啊。
你不禁會想,如果當真可以二女共享一夫就好了。沒錯,不是「共事一夫」,是共享,胡婓是被享的那一個。袁紫衣跟程靈素都比他優秀得多,應該成為好姊妹,共闖江湖,然後偶爾玩玩胡斐才對。為這臭小子各自柔腸百轉,實在是浪費了她們。
只可惜那個年代寫不出這樣的情節啊。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