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1/08/10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妳的財產不是妳的財產|利用信託贈與子女

方格子讀者來信:鬼宿你好!我一直有在幫小孩存錢,除了買一些儲蓄保單之外;也用小孩的帳戶定期定額扣款基金。在最近一次的健康檢查,發現自己罹患了肺腺癌。我擔心自己無法陪伴孩子長大;也擔心為孩子存的教育基金;沒有使用在孩子身上。想請問有什麼方法或工具,可以幫孩子留下這些錢,不會被孩子的監護人任意挪用。
信託是一種「專款專用」的理財工具。大家有沒有發現,我們為子女存的資產,很容易會被挪作他用。原因在於我們沒有為帳戶設下限制;或甚至是讓帳戶擁有法律保護。鬼宿帶大家認識「金錢信託」讓你的重要資金專款專用,再也不用擔心突如其來的變故,改變了你想照顧家人的心意。

為子女開立銀行帳戶
這大概是最多人選擇,為子女存錢或積攢教育基金的方式。不管你存入的錢是活存、定存,或者是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投資,都無法確保這筆資金是否會被挪作他用。生活上有很多突發變故,坐普悠瑪可能會出軌、不去阿公店也可能會染疫、單純的交通意外或突發疾病,都可能讓人生一夕丕變。
這時候我們為子女存的錢放在哪裡就非常重要了!如果變故發生後配偶還在;會不會擔心,他再娶或者她再嫁。妳的孩子會不會得到妥善的照顧?妳為孩子存的錢會不會被挪作他用。不論監護人是不是孩子的父親,這樣的事件都時有所聞。金錢容易使人起貪念、金錢的誘惑甚至足以讓親情變質。

為子女成立信託帳戶
前面提到金錢信託是一種「專款專用的概念」。當妳為孩子成立了一個信託帳戶,將妳要給孩子的錢;放入這個信託帳戶。除了你和你指定的「信託監察人」之外。沒有人能覬覦這帳戶中的任何一分錢,即使是透過法院打官司也不行。
信託是為了「信託受益人的利益」而存在的。將錢存入信託帳戶的人稱為「信託委託人」這通常是孩子的父母親;當然也可能是孩子的阿公、阿罵。以孩子作為信託帳戶的受益人,這筆錢就是孩子的資產,只為了孩子而存在。
舉例:妳為了孩子未來的教育,成立了一個信託帳戶。指定了孩子的舅舅作為信託監察人。有一天妳發現罹患了癌症,可能無法在孩子身邊陪伴他長大。妳不確定孩子的爸爸是否會再娶,這一點妳永遠不會知道答案。但是你能為孩子做最好的準備;和最壞的打算。
孩子的父親即使知道了信託帳戶的存在,但他既不是信託監察人;也非信託受益人。所以對這個帳戶而言,即使是擁有孩子監護權的父親,也並不具備信託帳戶的管理或運用權。只有孩子的舅舅能以信託監察人的身份,透過信託帳戶管理這筆資金。
如果妳不知道可以委託誰擔任信托監察人,當然也可以不指定監察人,直接透過信託契約去約定,每個月從信託帳戶撥付多少生活費給孩子,每學期為孩子付擔學費,做孩子經濟上的支柱。
量身定制的金錢信託;可以約定孩子考上大學或孩子結婚等事件觸發,自動從信託帳戶撥付多少錢支援孩子。或者是約定等孩子滿幾歲,具備管理資產能力,終止這個信託合約;讓信託資金回到孩子的銀行帳戶中,歸還資金的運用權到孩子身上。

妳的財產不是妳的財產
當資金進入了妳為孩子設立的「他益金錢信託帳戶」,這筆資金所有權就歸屬孩子。只是透過信託條款約定給付或照顧孩子的期間,孩子並不具備信託資金的「管理權」而且這筆資金也不在「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範圍之內。錢進到信託帳戶就受到法律的保護,孩子的親友即使透過訴訟;也無法挪用妳為孩子準備的教育基金。
幾乎所有華人都希望將自己積攢一輩子的資產,完整的傳承給孩子。但又不希望再給孩子的同時,影響了孩子的求學或就業意志。在過去;這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特別是妳為孩子存的錢,就在他名下的銀行帳戶中;或者以孩子為要、被保人的保單之下。
一但孩子年滿 20 歲,達成民法上成年的定義。即無需父母親同意,就能隨意動用自己銀行帳戶中的錢。也可以隨意提領、解約以他為名義投保的保險保單。大多數的爸媽都希望在孩子有能力管理財務之前,代替孩子管理或投資運用這些資金。
「他益金錢信託」就能一次滿足爸媽的所有願望,委託人贈與資金給受益人。這筆資金的「所有權」就到了受益人身上。但是信託資金的「管理權」仍然屬於委託人,即使有一天委託人不在了,該信託帳戶仍會依照合約繼續執行委託人的意志。受益人無法任意運用這些錢,即便受益人已達民法成年定義的二十歲也是一樣。
妳的財產透過金錢信託成為受益人的財產,但運用、管理仍然大權在握,帳戶中的錢也受到「信託法」的保護,即便大人們遇到了財務糾紛,也不會影響已經給到孩子信託帳戶中的資金,因為:信託財產只為了「受益人利益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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