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國際賽事難民

    剛剛完成的東京奧運會,來自烏干達的舉重選手Julius Setitreco在大阪接受訓練時在酒店房間內留下字條,表示「我想留在日本工作,而不是回到生活難苦的國家。」經過當地警方連日的追查,在四天後在三重縣尋回這名選手。一輪擾攘之後被被遣返國家。
    除了烏干達的選手外,亦有原定出戰奧運女子200米田徑比賽及4X400米接力賽的白羅斯女跑手Krystsina Tsimanouskaya在批評其國家隊教練後被強行帶至東京機場。於機場向日本警方求助,最後獲得波蘭發出人道簽證,預料她會向波蘭申請政治庇護。
    其實在不同的國際賽事中,有不少人會借此出走,正如上述提及的烏干達,就在2014年於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行的英聯邦運動會,兩名烏干達國家欖球員濟扎和帕利約在比賽結束後脫隊失縱,後來被發現在車房工作,最終獲得難民身份,並獲得卡的夫(Cardiff)的一個小型欖球隊邀約加盟。而其後在4年後於澳洲舉行的英聯邦運動會,更有多達250人失蹤,例如喀麥隆就有8名選手一夜間不見了,令喀麥隆尷尬非常。
    出走的人,往往懷有不同的目的,通常都是指有政治理由,恐怕回國後被施以極刑;當然有些就如今次烏干達選手,目的乃是因為貧窮,希望能出國賺錢。當然,參加奧運的一定是國家一級的選手,斷然離隊的捐失可能很大,可是一些次級的比賽,或者只屬交流團性質的,出走的包袱就自然輕得多。所以有時在想,一些鐵幕和獨裁國家,會否只以政治忠誠度來決定出國的代表? 或者在外派的代表團中,安排孔武有力的職員監視團員的一舉一動,以防止他們出投奔自由? 甚至用強力部門把這些外逃者捉拿回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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