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0/27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初戀的那個時候,誰也回不去了。

    // 13歲,他是一個只要站在那裡不動就閃閃發光的人。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她躲在長廊底端的鏡子後面偷看他在門前徘徊。 他的髮色是深棕色,有一雙深邃的雙眼,機靈地環顧四周,黝黑又均勻的膚色與微微勾起嘴角的薄唇溶化了眼前的構圖。 怦然心動是狹帶著自卑感的,小時候完美王子的形象太無暇,那種高不可攀的鮮亮只能眺望不宜靠近,因為自己是醜陋又愚笨的平凡人。她討厭自己的小眼睛,於是日日夜夜都貼雙眼皮貼,只求他瞥見她的那一刻能自信地笑。 根本沒戀過怎麼還感覺失戀?小朋友的幻想力很強,心碎感受的彈性範圍很大。為了閃閃發光的人,要努力成為他喜歡的樣子。 她在肚皮上用原子筆畫了一顆愛心、她在經過他旁邊時會用力嗅那股洗衣粉配不明氣味的香味,有一次她穿了他的外套,就連作夢都在傻笑。 在人格還沒塑形前她總是盲目地追隨他的光,拾他落下的花或石頭,視如珍寶,儲在心裡。 而隨著年紀增長,視力變清晰,看得出光滑外殼上的破綻百出,而對他的崇拜與幻想定要親手摧毀才能平安地茁壯,是嗎? 她帶著殘缺又依戀的心向自己的初戀道別。 社會與人際關係建構了新的世界。那是還沒轉換成成年人最尷尬的階段。缺點漏洞百出,不懂得照顧自己更不會愛人。而她是個漂亮的展示品,要維持自己的光才能撐得起你的面子,這是愛最坦白也最傷人的時候。整日都講著無關緊要的話也很開心,見到整日講著無關緊要的話的人也很開心。光是看到就莫名地開心。漫無目的也無需探討將來的喜歡,淺淺淡淡的,同時也可能一觸即碎。 喜歡不去真正了解彼此,因為只要喜歡就夠了,那裡哪有必須嚴肅以待的問題..... 17歲,連結到市中心的大型廣場,這裡有五色冰棒和印刷講義跟飄散不去的汗臭味。天空對她來說依舊很沉重,但她會笑、會憧憬,也喜歡跟他在車水馬龍的街道旁跳滑稽的舞。 之後,那一年的秋天整日都被烏雲籠罩,所有人都像得了心病,各自躲回自己的防空洞。她以為這是因為天氣造成,後來才發現跟天氣無關。 青春過渡期的人類無法妥善處理各方情緒,接踵而來的自我認同危機與逃學讓她變得殘缺不堪。在成長的洪流中急速轉變,且無可避免的在成為大人的路途上必須分別。 那時候的鄭重道別是不容質疑的真心誠意,或許終將成為不同的人,但相伴過的時光足以用一輩子的感謝來祝福你前程似錦。
    (靈感來自屠格涅夫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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