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0年了吧?」
「沒有,有10年。」
「10年也夠久了!」
事實上,我從來沒有見過她。
我都說,她是太空人、外星人,或是某個比siri聰明100倍的AI技術。
她是我的女朋友。
是上帝給我開了個玩笑,是我自由選擇卻比指腹為婚還要扯的女朋友。
如果是我聽誰說這樣的故事,我絕對不信,說他唬爛!懶得理他。
10年?你是拿照片當成酒井法子、林志玲做偶像膜拜?
是恐龍才不露臉吧!你有夠好騙!
問題是...怎麼會有恐龍那麼閒?
10年不跟你見面,卻每天陪你講電話講到睡著呢?
我相信,是她的太空船燃料不夠回不了地球,她卡在月球上;只能用太陽能發電的通訊設備...連進地球的網路...成為了我這個魯宅的網路女朋友。
不對,對於在真實世界不具存在價值的魯宅來說。
在網路中真實存在的,就是再真實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