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房市專有名詞,對於買房新手常常是「有聽過卻沒懂過」,相信大家相同的感受。買房議價的「籌碼」得要好好搞清楚,才不會白白花了辛苦賺的血汗錢跟著G編一起看下去。
為了讓更多想要購屋或賣房的民眾,能快速了解其中的流程與細節,
實價登錄比價王將推出一系列的圖文說明。這次主題是「議價」過程中常有民眾搞混的「斡旋金和要約書」。到底買方應該如何有效地向賣方出價,展現出自己的誠意?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可以參考:
什麼是「斡旋金」?
斡旋金是買方透過房仲和賣方(即屋主)議價,為展現購買意願所支付的一筆費用。如果賣方同意買方的出價,這筆斡旋金就可轉為「定金」。「斡旋金」並非法律規定的制度,但在房仲業被普遍使用。
什麼是「要約書」?
另外有一種是「要約書」。要約書為內政部所制定,優點是買方不需先支付現金,可直接簽訂要約書。而仲介依此向賣方議價,且於要約期間,賣方尚未同意出售前,買方是有權可撤回要約。
⚠ 注意 ⚠
無論斡旋或是要約,消費者務必把握三天的「契約審閱期」,簽約前詳讀斡旋書(或要約書)、不動產說明書等內容,保護自己的購屋權益!
▼ 點圖看影片 ▼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提供租屋、買房各類契約書範本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