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回到【原獨火塘】。我們接續上週話題,由原住民名字和身分取得思考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並預祝大家明日元宵看燈愉快。
上週我們談到現行制度下,原漢混血兒取得原住民身分以從姓為條件的爭議,我們試圖指出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盲點:從姓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漢人的想法,規定原漢混血兒必須踐行只對漢人具有文化意義的行為,以此作為取得原住民身分的必要條件,邏輯上難以自圓其說,也很難迴避漢文化霸權的指責。
前情提要:
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二項
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當然,現行《原住民身分法》就這類人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規定不只從姓一端,還有既不從父姓也不從母姓,直接登記傳統名字一途。
有些支持現行規定者並不支持從姓的部分,但支持以傳統名字為認同的表徵和取得身分的要件。許多非原住民甚至認為:「連恢復自家傳統名字都不願意,憑什麼主張自己認同原住民、要取得原住民的身分?」
這義正辭嚴的說法乍看有理,卻忽略原漢結合的家庭有千百種態樣,不論是改漢姓還是完全放棄漢名(採傳統名字),未見得都如外人所想的那麼容易,若立法者輕易屏除這類人倫考慮,強加這樣的規定,或許滿足了一些人對於「誰可以擁有原住民身分」的想像,當事者卻可能面臨家庭衝突、撕裂等困境。
支持以從姓或名字為身分取得條件的人,往往抱持一個「原住民身分牽涉到國家資源,而國家資源有限,不能讓原住民人口無止境擴張」的看法,例如《自由時報》報導人類學者陳叔倬的意見:
陳叔倬指出,血統是一個門檻,但要獲得身分,應有進一步的行為認同,例如從姓,以增加認同強度,因此他支持「從姓/傳統名字門檻」,除確保原民身分認同,還保障權益,避免無限擴張的窘境。 他解釋,升學、公職考試、留學等項目均外加原民名額,必須族內競爭,民眾透過從姓表彰身分認同,可舒緩競爭壓力,降低階級化可能性。 若只有血統主義,未設門檻,原民數量將暴增,陳叔倬認為,可能帶來原住民保留地的問題,使宗親內管理失效,造成保留地全面瓦解。
上次已經簡略提到這種「資源有限觀點」的問題。確實,國家資源有限,社會上期待的各種措施,都在國會競爭預算等資源,問題是:國家對原住民族設計的種種措施,和其他施政措施是否真能放在一起比較?彼此之間是否真有可比性?
一直以來我們主張,原住民族運動不是一般的公民運動、社會運動,而是政治運動、主權運動。原運的本質是主權的競爭,不是國家與社會資源的競爭。舉個簡單的例子:國家不能以「土地是有限資源」來反駁原住民還我土地的訴求、來拒絕原住民族要求傳統領域的宣告。
同樣的,陳叔倬所謂「升學、公職考試、留學等項目均外加原民名額」,或者一般所謂原住民享有的優惠,其理論基礎並不是社會福利,而是國家矯正歷史不正義的補償措施,本身就不該從資源分配的角度來設想。此外陳叔倬擔心,「若只有血統主義,未設門檻,原民數量將暴增」,更暴露出「原住民不能太多」或者「原住民必須是少數」的心態,可以進一步摘要成:
- 原住民人數太多就不是原住民了
- 必須控制原住民人口不因混血而大幅擴張
- 必須以姓氏名字之類的手段來限制原漢混血取得原住民身分
這麼一整理,這是不是充滿血統歧視的言論呢?
在下次火塘再見之前,請大家思考以下的問題:
大概所有人都會同意,原住民和原住民的子女是原住民,而這完全基於血統。那麼為何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的子女,就不能基於血統而被乾脆的接納為原住民?有人說,因為他們有一半不是原住民,但這說法站不住腳,因為他們也有同等的一半是原住民。混血兒的認同要被先天性的質疑,那原原父母所生的原住民要不要被後天性的質疑認同?台灣國家隊體育選手都可以認同敵國了,誰保證原住民不認同漢人呢?大費力氣更改從姓而取得原住民身分的人裡,也有人努力從事紅統工作,不是嗎?我們難道可以就同一邏輯只取自己方便好用的部分?
延伸閱讀:他山之石|巴西的原歐混血帕度人要求原住民身分
從 2010 年人口普查結果看來,若是殖民者和原住民的混血後裔帕度人也被承認為原住民族,巴西原住民族人口比例將一下子從不滿 0.5% 提高到將近 45%,成為白人以外巴西最大的人口群體,兩者相差不過兩三個百分點。我們可以想像這種身份變動在政治上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