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貝氏推論
(Bayesian Inference)
區分預測能力與解釋能力
預測能力 P(E|H),在本文中為一種機率(Probability),
而數據解釋力 P(H|E),在本文則為概似性(Likelihood function)。
其中差別請見:
假設討論
在本文中所作假設:
未來與過去沒什麼不同。
本身很缺乏根據,只是方便起見所作假設。
除此之外,僅以過去數據來看待未來,似乎犯了
看後照鏡開車的問題。
並且,同時假設了
作出假說 H 的舉動並不影響未來,然而行為本身對於事件可能的影響或許需要
因果推論(Causal inference)來進一步討論。
或許可以作為一個有趣的學習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