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5|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第十章 讓窮人更窮的兩大怪獸銀行和公司

    民主的定義是甚麼﹖不是民有、民治、民享嗎﹖如果定義真是這樣為什麼﹖民主制度底下還是有窮人,因為民主義還是和資本主義混淆了,資本主義底下需要有窮人的存在,因為窮人是富有人的搖錢樹,銀行是資本主義的象徵,有錢人用銀行借貸賺錢,而窮人存款讓銀行借錢給有錢人剝削自己,這還要說一個怪獸的故事,那個怪獸叫做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公司,有錢人躲在公司背後,創造了公司法人,賺錢了放進自己口袋,賠錢推給公司去倒。
    窮人把錢一點一滴的存進銀行,價值是一點一滴地變小,有錢人透過公司把銀行的錢借出來賺錢,是用印鈔票的速度在發展,賺了錢在投資再向銀行借出更多的錢,銀行收取有錢人的利息是有錢人的九牛一毛,以建築業來說,土地取得成本低,向銀行貸款蓋房子賺錢,還沒蓋好就賣給你們,你們在幫它還利息錢和收入,蓋好了它就把錢全賺到手了銀行的錢也還完了。還有一種它還沒蓋就開始賣,用你們名義去貸款買地蓋房子,除了花廣告錢之外,不用花一毛錢就賺了一大筆錢,而在有錢人賺錢過程中,窮人所擁有的錢,價值一直在變少,銀行一直都是在賺窮人的錢,而非有錢人的錢,窮人買房子貸款,替銀行賺錢,房子的價值有漲有跌,而你的貸款費用是只有漲沒有跌。比如說你向銀行借款80萬買房子,而房子的價格是100萬,你的自備款20萬,當你的房子價值只剩下50萬,在還沒還完的前提下,你要還的總金額還是80萬還加利息不會減損。如果你還不起,房子被拍賣後,利滾利的情況之下,你可能會再也還不起。
    有例子一個人借了400萬,在利滾利的情況下還了800萬,還欠銀行1800萬,還有借19萬被法拍掉千萬的房子,還無家可歸,全台的卡債族高達數十萬,隱藏負債的可能更多,在自有房子高達8成~9成的台灣,沒有背負房貸的有多少﹖這些利益高達兆億我無法估算,如果有人有興趣幫忙算一算,我實在不在行。
    透過大家的醒悟與決斷來改變,建立基本收入制,絕不是一種施捨,也不是一種社會福利,而是改變人類集體命運之必然,資本主義底下真的不能沒有窮人﹖民主制度能夠改變這個問題嗎﹖這一切的現況好像是窮人的宿命,窮人是天生的窮人嗎﹖只有少數例外,在民主時代後就很少有翻身的機會,有錢人在中上階層循環,而窮人在中下階層徘徊,有人從教育來分隔,把台灣頂尖大學的學生背景攤開來看,有多少來自於工人階層,來自低、中低收入戶,我相信這能看的出來階層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會怎麼樣呢﹖觀看千年來的歷史,只有戰爭和動亂才能改變成新的制度,難道要走向戰爭嗎﹖再來一次階級革命嗎?不要吧!
    銀行和公司兩大怪獸
    銀行和公司兩大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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