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9/0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菲菲小學堂】童婚/早婚 (Child/early marriage)

Ø 應特別注意此用語的使用方式。 「童婚」和「早婚」經常作為「軟法」(soft law)的用語,且兩者經常交替或同時使用。童婚是指至少有一方為兒童的婚姻,同時也是指使兒童(通常是年輕女孩)進行嫁娶的行為(無論是否有經過當事兒童的同意)。「早婚」一詞的定義類似「童婚」,「它指的是在法定成年年齡較低或兒童一旦結婚便視為成年的國家中,其中一方未滿18歲的婚姻。早婚也可指婚姻雙方皆滿18歲,但有其他因素使他們尚未準備好同意此婚約,例如生理、情緒、性和心理上的發展,或是對於一個人的人生選擇缺乏相關資訊」。根據這樣的邏輯,早婚可被視為童婚的更廣義名詞,因為其也包含除了年齡之外的其他因素,而使這樣的婚姻對當事人而言是不適當或過早的。在一些情況下,也會使用「未成年婚姻」 (underage marriage)來指稱至少一方尚未達到成年年齡的婚姻。而那些(即將)結婚的兒童則被稱為「兒童新娘」 (child brides)。 當孩子在非常小的時候就被迫嫁給比他們還要年長幾十歲的人,這樣的婚姻極有可能對當事兒童造成傷害,且有可能在圓房的過程中受到性虐待。此外,觀察也顯示,在產孕婦健康、教育、食物安全、消除貧窮、愛滋病和性別平等方面的國際指標,皆與高童婚率呈現負向關聯。 結論: 雖然「童婚」與「早婚」經常被交替使用,但後者的定義較為廣泛,包括已滿18歲但因為其他原因而無法對其婚姻給予自由、充分、知情的同意。因此,在使用此兩種用語時應特別謹慎,留心上述的細微差別。

關於【菲菲小學堂】專題
菲菲小學堂是台灣展翅協會推出的系列專題,將透過淺顯易懂的文字與大家分享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之專有名詞使用準則,每一篇文章會介紹一個大眾常使用或容易混淆專有名詞用語,透過推廣與澄清相關專有名詞,讓兒少工作者與社會大眾能夠更了解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議題,唯有在各界共同合作之下,終止兒少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才得以實現。
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是對兒童的嚴重性暴力,然而在倡議、推動終結對兒童性暴力的工作中,我們觀察到在描述兒童性剝削與性虐待時,錯誤的用語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像是加深對被害人的傷害、影響政策的規劃,甚至是削弱保護兒童免於性剝削與性虐待的目標。因此,了解並使用正確的用語是非常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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