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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網站,輸入「夾層」等相關字詞,斗大標題無不提醒消費者,務必在購屋前謹慎評估。部分建商為了賣房子,會特別花心思在廣告文案,或現場搭建的樣品屋中,給予消費者有更多「想像中」的使用空間。
「1+1房 上、下夾層設計是違建嗎?小心查證別受騙!」➤
看建案詳細資料
進一步查詢公平會資料發現,
一案是
並未獲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興建夾層,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遭公平會處以80萬元罰鍰;而
另一案則是
涉有廣告不實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預售屋市場,若查有不法仍有公平會或民眾檢舉等手段,及時對業者懲處。但市面上大多是中古屋物件,民眾假如不諳相關建築法規一時不察,選擇購買並入住夾層屋,不但住得心慌慌,最慘還得面臨強制拆除的命運。
此次實價登錄比價王的圖文專題,即分享夾層屋應該注意的優缺點。
官方定義的夾層屋「彈性空間」於法有據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
說明,建物是供人居住、工作或從事其他活動使用,為確保國人的居住環境品質,同時為創造良好的空間環境,依現行建築法:
(1) 居室的淨高,不得小於2.1公尺。
(2) 建物室內規劃,配合基地周圍環境或室內空間高低變化需求,可適當提高部分居室空間高度,採用夾層與挑空設計,以創造活潑而富有變化的居住空間。
所以有所謂「挑空」、「夾層」、「挑高」等名詞,出現在建商的銷售廣告中,官方定義如下:
◆「夾層」是指夾於樓地板與天花板間的樓層;同一樓層內夾層面積之和,不得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1/3或100平方公尺,超過者應視為另一樓層。夾層面積應計入樓地板面積檢討容積率,其經依法核准建造者,即可登記產權。
◆「挑空」是指部分居室例如客廳,提高其樓層高度,使該部分居室具有2層以上的空間高度,以獲得較大的視野及採光,藉以創造活潑而具有變化之室內環境。「夾層」其以外部分亦即所謂挑空部分。挑空部分因其無樓板,得不計入樓地板面積。
◆「挑高」是指建築物的樓層高度設計,採用比一般規定3.6公尺或實際需求為高者。現行建築技術規則規定,住宅及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地面一層樓高度不得超過4.2公尺,其餘各樓層的樓層高度均不得超過3.6公尺,但其他用途建築物因無樓層高度規定,常有挑高的情形。
◆「複層式構造」即俗稱的「樓中樓」。複層式構造是指在同一戶內,為了空間變化需求而採不同樓板高度的設計者,稱之為複層式構造。其樓層高度不得超過4.2公尺,且其室內平均高度不得超過3.6公尺。
預售屋的「夾層」合法嗎?購買前先確認4點:
※ 什麼是預售屋?依據內政部定義,包括尚未領得建造執照者、領得建造執照尚未施工者、已施工者、尚未領得使用執照者,都屬「預售屋」。
(1)購屋者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主管建築機關原核准之圖說內容,查核該夾層之設置是否經該管機關核准,如該夾層未標示於核准圖說中,即屬違法。
(2)簽訂購屋契約時,如建商或售屋公司提及可於領得使用執照後再行二次施工者,即屬違法部分。
(3)無法自行判斷,可要求建商或售屋者出示建造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
(4)建商或售屋者如無法出示建造執照,購屋者可向地方主管建築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各級政府之消保官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檢舉。
成屋的「夾層」合法嗎?有2個方法可判定:
※ 什麼是成屋?依據內政部定義,包括已領得使用執照之房屋或二手屋,都屬「成屋」。
(1)合法夾層依法可辦理產權登記,非法夾層則無法辦理產權登記。依此原則,購屋者可按該夾層有無登記於產權面積中(即所稱權狀面積)或可否辦理產權登記加以判斷。
(2)可要求售屋者出示使用執照,依執照號碼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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