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3/01/09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執行新年期許必要的一項關鍵條件

昨天看到了一段關於新年願望的數據描述。
​提到說根據研究統計,有高達25%的人,在新年的第一週內就會放棄自己的新年期許,而大部分的人,也撐不到2月。
然後能夠持續一整年執行新年期許,養成習慣的人,不到10%。
​這個統計很真實,但也的確會讓人會有些驚訝和失望。
​我想新年期許會被那麼容易被放棄的原因是,我們往往設定標準太高或挑戰性太高的期許了,實際要實踐時才發現太過困難。
​還有我們總是會太期待很快的就看到成果,腦中通常都會想著新的一年來到,一切都會煥然一新、更新變化,生活中一切都會朝向順利的方向前進。
​不過現實和想像總是會有段落差的。
​要弭平這段落差,我們就需要耐心的付出實踐,很踏實、很具體的執行每一個小行動。
​要持續執行新年期許,我認為「感動」這個條件其實比想像中的重要。
​仔細回顧一下,我們應該都有得到感動、覺得興奮的想要去挑戰某些事情或嘗試新事物的時候吧?!
​有些時候,可能是受到別人的刺激或激勵;有些時候,可能是自己真的感受到了不得不改變的必要性;有些時候,可能就是莫名的得到感動,也可以說是從天而來的感動。
​不管如何,有沒有得到感動去做,我想影響是不小的。
​如果沒有得到感動,我們基本上都還是處於被動狀態,就算受到他人再大的鼓勵,也很難做得長久。
​如果是自己得到感動後去做,就算過程中會遇到一些問題或困難,我們通常也會自動且主動的去找出解決方法。
​所以趁有感動時去做,一切都會變得比較容易。
​新年期許也是。
​如果得到感動卻沒有開始去做,那麼之後通常也會不了了之了。
​哪怕是一點點,開始啟動就代表著未來有機會達成。
​你也有得到感動想要達成什麼新年期許嗎?
​不要再游移不定,我們一起從付出小行動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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