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許惠菁律師主持央廣【生活有辦法】,
近來臺海局勢緊張,中國最高主管機關在今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大修《立法法》,其中最引起關注的規定是,《立法法》中規定在「緊急情形」時,可以快速地通過法案…
日本的專家認為,中共本條立法之規定,其目的可能是為因應臺海衝突而作準備。
本週許律師將與聽眾朋友討論中國的《立法法》,這條法律通過之後,會對臺灣帶來什麼影響呢?
本集重點
- 臺灣制訂法律的沿革:臺灣法律制度為五權分立,監督與制衡並行。過去曾有行政凌駕司法的詬病,但隨著1987年解嚴後,行政凌駕司法已不存在。
- 中國法律制訂的沿革:國家運行的方式是以「共產黨」之「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來運作,黨對立法的影響並不完全由法律規定,而更大程度地是依照長期行程的慣例以及黨的內部規則發生作用,黨對立法的影響一直處在正式的法律典章之外。上層決策、最高層的決策仍存在高度的不透明性,非正式性。
- 中國官媒對這次《立法法》修法的報導強調:立法的指導思想與時俱進做了完善,明確立法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符合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
- 本次中國《立法法》修法值得關注,關於「總則」之更動,透露出立法的指導思想之順序變化。
- 中國《立法法》總則中順序的變動,確認黨領導的權威性,把原本最先應遵循的「憲法的基本原則」退位,卻把共產黨的領導提升到最高位階。
- 中國《立法法》企圖偷渡「如果遇到緊急情形的」,立法不用經過多次審議,就可以一次通過。此舉導致立法輕重緩急產生錯亂。
- 臺灣關於遇到緊急事務時,又是如何規定?憲法增修條文就「緊急命令」的規範,一樣還是以權力分立之「監督」與「制衡」在處理。
- 臺灣關於緊急命令的實踐案例:以新冠疫情為例,在國家遭遇緊急狀態,朝野有高度共識的情況下,透過國會立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迅速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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