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公司在製作永續報告書(ESG Report)時,在評估誰是公司的利害關係人時,常參考AA-1000SES(利害關係人議合標準)的依賴性(Dependency)、責任性(Responsibility)、關注張力(Tension)、影響力(Influence)、多元觀點(Diverse Perspectives),評估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營運的影響程度後,鑑別出主要利害關係人。
顧客、員工等,被列入公司的利害關係人,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試想,公司旁邊的咖啡店算不算利害關係人?有時候看到同事會去公司後面巷子的咖啡廳買杯咖啡,那這間咖啡廳算是利害關係人嗎?這個可能性是存在的。但算是「主要」利害關係人嗎?這就不一定了。
看了許多上市上櫃公司的永續報告書(或跟製作永續報告書有關的重大性分析報告),「鄰近社區」常被列為是主要利害關係人的項目之一,「鄰近社區」的主要關注議題,通常就是希望垃圾處理不要造成困擾,也不希望鄰居製造噪音之類的問題。所以,如果永續報告書裡把「鄰近社區」列為主要利害關係人的時候,關注議題通常會包括環保節能措施、廢棄物及污水管理、社區關係經營。
但是,把這些項目列入永續報告書裡面,就代表比較會關懷鄰近社區嗎?這當然不見得。但透過永續報告書的製作,公司自己也了解到有這些議題,可以作為努力的方向。
的確,如果鄰近社區關係沒處理好,咖啡廳搬家了,造成員工下午買不到咖啡喝,嚴重影響工作效率,間接導致危害公司永續經營的結果。這樣想想,鄰居社區列為永續經營報告書的主要利害關係人還真的有一些道理在。
特別是像我這種咖啡成癮的人,可能工作效率會被嚴重影響,或多或少會影響公司的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