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20|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奇思狂想7--立法要求用河洛語從事某些工作者須通過語言能力認證

(圖片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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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到南部出席長輩親戚的告別式,年輕的禮儀師使用河洛語引領儀軌進行,可是有一些語句我卻聽不懂,不知道他在說些甚麼。經仔細聆聽揣摩片刻,終於恍然了悟。原來禮儀師不會某些河洛語的發音,他無法發出國語沒有的濁音聲母以及入聲韻母,把「禮儀」唸成「ㄌㄝㄧˊ」, 「合掌」唸成「ㄏㄜˊㄐㄧㄤˋ」, 「起立」唸成「ㄎㄧㄌㄧ」,使我這個母語為河洛語的人一時間霧煞煞。

這並非特例。我常見年輕一輩有同樣的問題,遇國語所缺的濁音、入聲、閉唇音、鼻音等,就會變成近似的國語音;也屢見台語連續劇的年輕演員、新聞主播說出的河洛語不標準。有時則發現網路影片字幕打錯意思,或空缺跳過的,肇因於小編素養低,以致誤解或聽不懂。此類情況真令我深感憂心。

回想自己小時候學習母語的歷程,除了多數是從父母親人、鄰居鄉里說話中習得,也有一大部分是從看布袋戲與閩南語電視劇學來的。因此難免擔心,倘若未來世代周遭充斥太多河洛語不標準的人(父母親、同儕、藝人、主播等等),耳濡目染之下,勢必使語音「走鐘」,如此一代代演變,恐逐漸增大偏誤,嚴重者可能導致部分本來的語音消失。就像電視綜藝節目上所看到的傳話遊戲,經過幾個人耳入口出,就偏差得很離譜。

查詢網路,發現教育部每年辦理各族群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我於是興起一個想法,中華民國應該訂立法律,要求須面對不特定公眾說河洛語者,諸如河洛語教師、典禮司儀、法院與議會的翻譯、戲劇演員、新聞主播、廣播主持人、影劇配音員、集會的主持人等等,應通過某種等級的語言能力認證,以期正確傳達資訊,免生誤解,並且不給下一代錯誤示範。其等級要求可視需要依不同工作而定。

因為目前在臺灣有許多人發展出五花八門的注音符號系統,又對於語詞對應的文字也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公視台語台的用字也未必被各方接受),故而前述須經認證的工作者,可側重說與聽兩部分的能力。至於用字、注音與寫作能力的認證可暫緩,或留給一般大眾有興趣者自由參加。

假使這項主張獲得社會廣泛認同,對於其他族群的語言(客家語、原住民語等),當然就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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