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聽就懂的重點表達術>這本書,我覺得它是值得發人深省的一本書。
跟我預期想看完學到的重點表達術完全不一樣。
作者雖然使用了大部分的篇幅去論述,該怎麼讓說話的內容言之有物,並且創造「TNPREP法則」去讓說出來的內容具有邏輯,但也丟出了到底要說多少資訊才能達到雙方「認知平衡」的問題。
為了使雙方有效的溝通,必須要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思考,去想像對方心中的意向,並且濃縮自己想要把表達的內容控制在15秒內,讓人聽了不會乏味,會想要繼續聽你簡潔又有力地論述下去。
但身為資訊傳達者,到底要告知多少資訊或是備註說明多少事情,才能達到雙方的「認知平衡」,這是身爲服務業、客服人員、或是關鍵意見領袖等等都在學習的一個議題,難道身為資訊接收者或是消費者,難道就沒有義務或是設身處地的去理解他人所言嗎?
我想,會變成這樣的結果,或許是我們從小填鴨式的教育或是網路科技隨時都查得到答案的結果吧!
從小學校考試時就被告知只能從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正確答案,有時候可能都不知道答案為什麼是那一個,只知道選它,我就會得分;
長大後,智慧型手機盛行,有時候想要知道問題的答案,只要在網路上google一下就能查到答案是什麼,但卻無法分辨這個答案或許是適用在他人身上,因爲是他因為經驗而得取到的結果,並非適用在自己身上,因此完全喪失了我們進一步思考及判斷的能力,所以漸漸地開始無法獨立解決問題,甚至發生問題時連面對都不想面對。
還記得之前全明星辦論會有一集探討到「『標題殺人』氾濫的現象,主要的責任是媒體還是民眾?」
我認為其實雙方都是有責任的。
作者表示:隨著社會漸趨多樣化,相較於「聆聽他人所言」(接受資訊),「表達個人意見」(傳達資訊)將變得更為重要。但資訊接受者並非毫無責任,如果聆聽專注力或是心態有問題,就算說明的再淺顯易懂,也無法充分理解。但光靠聆聽無法溝通想法,就算讓資訊接受能力加以訓練,未必就能培養出在社會上求生存的能力。
但要是無法把自身的想法,以自己的說法向人表達,將被他人遠拋在後。
所以身為資訊傳達者的媒體,應該要換位思考去縮小與觀眾資訊的落差,並且提供正確地扮演好「第四權」的角色;
而身為資訊究接受者的觀眾,因為有了正確的資訊或是被告知需關注的議題之後,才能有更多的思考及討論的空間去發表正常的言論,進而讓這個世界上許多問題被解決,甚至越來越好。
我認為這是一個正向循環的演變,相信如果我們有建立好這種觀念,我們就會進而去探究如何把自己想要表達的內容,練習有條理地表達出來,
因為嬰兒不也是從小時候耳濡目染地牙牙學語嗎?